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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83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的法律规定中,哪一条属于法的要素中的法律规范?A.《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江南博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与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C〕《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D.《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正确答案A[考点]法的要素[解析]作为法的要素的法律规范是指采取,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项正是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肋项属于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C项正属于法律概念
2.关于产品质量监督以及生产者的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可以另行重复抽查B.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可以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C.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D.销售者可以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正确答案C[考点]产品质量法[解析]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根据监督抽查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正确答案A[解析]法律与人权关系人权是指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而应该享有和实际享有的各项权利,因此人权概念的层次划分为应有权利、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人的“应有权利”被法律确认“法定权授”后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A项错误人权是法的源泉,不体现人权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永远不会产生促进法制秩序的法律,而体现人权精神和内容纳法律,一般来说都是好的法律,是体现社会进步的法律,因此C项正确法律是认可和保障人的应有权利的最重要手段,法定权利是应有权利的法律化,法律通过立法形式、执法和司法形式来保护人权但是,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人权仍不免遭到侵犯,这时就需要司法手段来救济,因此D项正确.法治的内容是依法治国,保护公民权利等,因此B项正确
23.日本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就其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协议,约定相关合同争议案件由上海某法院管辖关于该协议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适用日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但不包括冲突法B.双方未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中国法C.如果双方的合同约定适用的日本法规避了国务院的技术转让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则规避无效,可直接适用中国法D.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综合性强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定》第1条规定,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故A项错误上海属于当事人住所地、法院地,符合最密切联系原则,故B项正确,当选;根据《规定》第6条,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故C项正确D项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正确
24.关于宪法宣誓制度,下列不正确的是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可以公开进行宪法宣誓B.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C.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正确答案A[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故A项错误,不是可以而是应当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故D项正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故B项正确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故C项正确
25.关于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清康熙年间,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复审的,应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B.《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意为宪宗命司礼监将会同散发四在大理寺共审囚徒,该制度始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C.“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D.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审”制度正确答案C[考点]古代司法制度[解析]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故A项错误大审始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故B项错误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故C项正确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汉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后汉书•章帝纪》载,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
十一、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故D项错误
26.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正确答案.B[考点]法的实施及法的遵守[解析]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分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义务两个方面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通过要求他人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即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
27.2010年,我国广东某法院5月至12月期间受理了几起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案件,根据2009年3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承运人可免责的情形的是A.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B.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C.承运人按照指示提单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D.承运人应托运人要求签发了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其已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运人无单放货可免责的情形包括
(1)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
(2)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
(3)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4)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入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选项C不属于上述免责情形,依题意当选
28.某省下辖的一个县由于国外势力挑拨,一些武装分子发动分裂国家的武装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骚动,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项说法正确?A.全国了大常委会宣布该县进入紧急状态B.国务院决定该县进入紧急状态C.该省决定该县进入紧急状态D.公安部决定该省进入紧急状态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本题出现骚乱地区为省内部分地区,所以应由国务院决定该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29.某山区为发展经济,决定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800公顷,应报哪级行政机关审批?A.乡政府B.县政府C.县土地管理局D.国务院正确答案D[解析]《土地管理实施细则》第17条;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30.我国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的立场和实践不包括以下哪项内容?A.认应当附任何条件B.不承认由外国武力扶植的傀儡国家或政权C.反对既承认新政府又保持与国内政权残余的官方关系的双重承认和制造两个国家或两个政府的做法D.提出了逆条件承认理论正确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中国某法院受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英国法为准据法,则下列关于查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本案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查明英国法B.本案应由当事人负责查明英国法C.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无法提供英国法相应法律,则认定为不能查明D.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无法提供英国法相应法律,则驳回起诉正确答案AD[考点]外国法的查明《法律适用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该国法律或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故A错误,B正确,D错误《法律适用法解释》第17条“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根据《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故C正确
2.下列有关法律论证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内部证成是指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推导出来B.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推导出的结论的合理性C.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D.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都需要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正确答案ACD[解析]考查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
3.根据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A.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B.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有关的出口经营者C.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有关的进口经营者D.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确答案AB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与反倾销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符合题意的选项应为ABC项正确
4.关于大陆法系的描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理、判例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B.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C.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往往以编纂而成的法典形式出现D.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正确答案ABC[解析]大陆法系的特点以及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制定法,而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大陆法系中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而英美法系中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是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在法典编纂上,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的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则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5.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从中国出口一批瓷器的合同,采用CFR贸易术语,甲公司按期在装运港装船,但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买方来函称未办理货物保险,因此向甲公司提出索赔依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相关国际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A.甲公司依CFR术语没有安排投保的义务B.货物的损失应由其向保险公司索赔C.甲公司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索赔,因为风险已转移至乙公司D.甲公司应对货损负责,因其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乙公司未办理保险正确答案A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一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一一投保A对,在CFR术语下,卖方没有义务安排投保但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是其重要义务,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所以D正确B错,本题没有投保,因此,乙公司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C错,由于甲公司在通知上违约,对此造成的损失,甲公司还得承担责任
6.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如甲乙两国都为公约的缔约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A.甲国政府与乙国国民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可以提交中心调解或者仲裁B.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才能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且同意一经作出,不得单方面撤销C.甲乙两国应赋予裁决等同于国内法院终审判决的效力,遵守和执行中心的裁决,不得对裁决进行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D.中心的管辖排斥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但如果作为争端当事方的缔约国政府不执行中心的裁决,则投资者本国可恢复行使外交保护正确答案ABCD[解析]中心只受理一国政府与另一国国民之间因直接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A项正确将争端提交中心之前必须获得双方的书面同意,且同意一经作出,即不得单方面撤销,B项正确对于中心作出的裁决,缔约国应赋予其等同于国内法院终审判决的效力,遵守和执行中心的裁决,不得对裁决进行任何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C项正确中心的管辖通常排斥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但如果作为争端当事方的缔约国政府不执行中心的裁决,则投资者本国可恢复行使外交保护或提起国际请求,D项正确
7.甲、乙、丙是邻国,三国打算缔结《更紧密经贸安排的条约》(简称条约),其中约定便于石油的运输将要在三国之间修建一条穿越丁国部分领土的石油管道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其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对争端解决条款提出保留,乙国接受,丙国反对,乙丙适用原来条约的规定B.甲乙先于丙就同一事项签订过条约,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C.修建石油管道必须经丁国明示接受D.条约中没有规定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正确答案ABD[解析]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A正确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B正确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生义务特别强调是书面明示,C错误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D正确
8.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根据主权和国家平等原则不接受他国管辖的特权但是国家主权豁免是可以放弃的请问下列可以构成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有A.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B.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C.国家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D.国家作为一方当事人正式出庭应诉正确答案ACD[解析]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根据主权和国家平等原则不接受他国管辖的特权但是国家主权豁免是可以放弃的国家主权豁免放弃是指一国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自愿地在外国法院不援引其国家豁免,而就选定行为或不行为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这种放弃是国家的一种主权行为,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一国不能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立场,也不能将一国对某一特定事项上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其他事项上,或将一国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另一国家豁免的放弃可以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两种形式明示放弃是国家或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事先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默示放弃是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的管辖,包括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出庭作证都不构成默示放弃另外国家对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国家财产执行的豁免放弃在本题中ACD项均为默示放弃豁免权,只有B项不构成对豁免权的放弃
9.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较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有A.春秋决狱B.准五服以制罪C.死刑复奏D.秋冬行刑正确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发展“准五服以制罪”是儒家思想在传统法律制度中的集中表现,《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项
10.英国客轮“女皇号”和德国货轮“汉堡号”在海上发生碰撞,德国方负完全责任,双方因此产生损害赔偿纠纷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应根据处理双方纠纷A.如果碰撞发生在上海,则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碰撞发生在公海,则适用中国法律C.应当适用德国法律D.如果双方均是英国船舶,则即使碰撞发生在上海,也适用英国法律TF确答案.ARD[考点]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解析]《海商法》第273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对照各种情形,ABD项为正确答案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B错误依据《严品质量法》第26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依据该条规定,选项C正确依据《产品质量法》第33条的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依据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不是“可以”,而是“应当”
3.甲国警察阿里因个人原因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阿里阿里因拒捕被击毙但阿里的射击造成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在内的数人死亡依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中哪项是正确的A.甲国在此事件中违背了国际法义务的不作为B.因参赞的死亡属甲国警察所为,甲国应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没有法律责任D.因甲国警方没能阻止住阿里的枪击,甲国应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一一国际法律责任阿里的开枪行为,不是其职务行为,也不是得到甲国授权的行为,因此不能构成甲国国家行为此外,当枪击事件发生后甲国迅速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了局势,履行了政府的正常职能,也不存在违背国际法义务的不作为,因此,甲国在这一事件中没有国家责任,答案应为C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属性不包括下列哪个选项A.依法治国B.人民当家作主C.公平正义D.党的领导正确答案C[解析]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结合、有机统一起来c项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
5.中国某公民在美国遭到美国移民局的无端殴打,中国政府要求进行外交保护,则:A.外交保护是保护性管辖权的体现B.外交保护以本国国民提出请求为前提C.外交保护所涉及的损害不限于外国私人的行为D.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正确答案D[考点]外交保护[解析]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因此D项正确外交保护是属人管辖权的体现;外交保护并不以本国国民提出请求为前提;外交保护所涉及的侵害是由于该国的国家不当行为造成的由此,ABC项均是错误的
6.关于法律证成,下列哪一判断是不正确的A.法律证成只涉及规范问题而不涉及语言问题B.法律证成可以是对法律事实作出是或否的判断C.外部证成是指对前提的证成,这里的前提,既包括大前提,也包括小前提D.内部证成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外部证成正确答案A[解析]A项错误法律证成既涉及规范问题(大前提),也涉及事实问题(小前提)和语言问题(前提和结论需要通过语言表述)B项正确法律证成包括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所以“可以是”一语并无不妥C项正确外部证成包括对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证成,换言之,凡对前提之证成都可称为外部证成D项正确内部证成并非在任何场合下都需要外部证成,除非内部证成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前提存在不清楚、不明确的状况
7.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TF确答案.R[考点]法的实施及法的遵守[解析]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分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义务两个方面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通过要求他人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即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
8.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法律监督体系?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监督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予以撤销D.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正确答案A[解析]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法律监督和社会法律监督两大系统构成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的监督、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9.秦二世时,张三和县令李四是好朋友,一日张三约李四去他家吃酒,李四刚到张三家门外,听到其在谈论不能谈论的书籍,李四不敢声张,后张三和李四被人告发,则按照当时的规定,对李四应处以什么刑罚?A.丢弃于市集,不让回家B.死刑C.徒刑D.株连刑(族)正确答案.R[考点]秦代的罪名与刑罚[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见知不举”罪的内容秦代所规定的罪名极为繁多,尚未形成较为科学的罪名体系,其中有一大类是渎职罪,包括
(1)官吏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犯罪;
(2)军职罪;
(3)关于司法官吏渎职的犯罪,“见知不举”罪是其中一种犯罪《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作为县令李四知道张三谈论这些书籍却没有告发、举报,应该与张三处以一样的刑罚,即弃市秦代的死刑执行方法很多,弃市是其中一种,指的是杀之于市,与众弃之,而不是把犯人丢弃于市集,不让回家徒刑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株连刑主要是族刑和“收”,族刑通常称为夷三族或者灭三族综上分析,应选B项
1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域说法正确的是A.一般行政区,即省(直辖市)、县、市和乡、镇三级B.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四级C.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自治市D.经济特区,即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F确答案.卜[考点]行政区域的划分[解析]《宪法》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由此,无所谓的“自治乡”;经济特区是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地区,不属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范畴
11.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贷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正确答案D[考点]CIF术语[解析]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应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12.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正确答案B[考点]保障措施[解析]本题出现的市场份额较大增加应当采取的是保障措施,而不是反倾销措施,A错误依《保障措施条例》第
2、
3、7条,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相对增加的,受损害的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B正确依第7条,数量增加包括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数量没有增加,但市场份额增加属于相对增加,也可以申请采取保障措施,C错误D项中的价格承诺是反倾销措施中的一种,并不属于保障措施的范畴,D错误
13.下列哪项表述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A.计算机程序应该作为文学作品进行保护B.协议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即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C.成员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领域正确答案c[考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解析]成员方应该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无论是以专利形式,还是以一种特殊有效的体系,或是以综合形式保护均可,故C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
1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选项A.“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具体体现B.“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具体体现C.“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具体体现D.在我国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在西方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体现为分权原则,但在我国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因此D项错误
15.下列关于国际法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的拘束力来自于有关当事方的选择适用B.一般法律原则应当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C.国际组织的决议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主要渊源D.国际法院的判例是当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导论一一国际法的渊源A错,国际习惯具有强制性,不依赖当事方的选用B对,一般法律原则应当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C错,国际组织的决议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D错,国际法院的判例是辅助材料,并不是主要渊源
16.甲公司和乙公司由于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争议数额为200万元依据加工承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庭应该如何组成?A.只能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B.只能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D.由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果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TF确答案.D[考点]仲裁庭的组成形式[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可见,仲裁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如果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7.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正确?A.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具有专属管辖权B.普遍性管辖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海盗、贩毒、贩奴、侵害沿岸国等行为C.登临权由各国军舰、军用飞机行使D.行使紧迫权是普遍性管辖的一种方式正确答案A[解析]B项的普遍性管辖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海盗、贩毒、贩奴、非法广播等行为,侵害沿岸国不属于普遍性管辖的范畴;C项登临权由各国军舰、军用飞机或者经授权的为政府服务的船舶或飞机行使;D项行使紧迫权是保护性管辖的一种方式因此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
18.关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这一宪法原则指导人与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B.这一宪法原则,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保障人员的意识,有利于发扬民主,抑制官僚主义C.这一宪法原则对我的立法能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D.宪法不仅保护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保护外国人的权利,且限于受法律平等保护的个人的权利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不仅保护个人的权利,也保护群体的权利宪法所确认的权利,包括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和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19.法院对仲裁裁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予以撤销关于撤销仲裁裁决中,说法错误的是A.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B.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C.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D.对于应当撤销的仲裁裁决,法院应该以判决的方式予以撤销正确答案D[考点]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解析]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应该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20.下列有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B.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政策规定C.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D.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51条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故B项错误根据《选举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故C项、D项正确
21.下列有关我国法的渊源的表述正确的是A.我国的基本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B.我国法的渊源以制定法为主,判例对法官判案没有任何作用C.国际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之一D.在任何情况下,党的政策都不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正确答案c[解析]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A项错误在我国判例虽然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它对法院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影响力,可以被视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B项错误党的政策对立法、执法、司法活动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也可以被视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D项错误根据我国一些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在我国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因此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例如,《民法通则》第142条第
2、3款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因此,C项的表述正确
22.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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