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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84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非公有制经济A.国家保护、鼓励、支持和引导B.国家保护、支持和引导C.国家保护、引导D.国家(江南博哥)保护但不予鼓励正确答案A[解析]理由本题考查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宪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管和管理”
2.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乡规民约等B.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类的法的渊源D.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的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正确答案B[考点]法的渊源[解析]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是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对于正式的法的渊源而言,法律人必须予以考虑;或者说,法律人有法律义务适用它们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著作,还有外国法等故A项正确虽然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我国法的渊源,只有我国已经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才是我国法的渊源故B项错误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这里,仅用狭义的法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发现其适用明显地违背本国公共秩序,可拒绝适用这样的做法并不意味着这一制度可以随意扩大适用,而是为了在保障各缔约国国内强行法效力的条件下,推动缔约国之间较快地达成协议,因此,载有公共秩序条款的条约都对这种条款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辞,以限制其随意适用故BCD三项正确,不选我国的公共秩序条款的指向,既包括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也包括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还包括司法协助、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等领域的适用,这是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特点故A项错误,当选
23.李某和王某系邻居,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侮辱王某到人民法院控告李某,但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要求撤诉对此,人民法院应当A.对李某宣告无罪B.终止审理C.撤销案件D.驳回起诉正确答案B[考点]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对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据此,对处于审判阶段的案件,如果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结案,对案件终止审理
24.关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下列哪一选项说法不准确?A.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B.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C.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D.国家公职人员正式就职时应公开向宪法宣誓正确答案D[考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包括
(1)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3)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由此可见,选项D说法不准确,当选
25.某镇拟编制并实施镇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防灾减灾系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B.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可设立经济开发区C.镇政府编制的镇总体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后,再经镇人大审议D.建设单位报批公共垃圾填埋场项目,应向国土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正确答案A[考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解析]根据《城乡规划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6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拔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故D项说法错误
26.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海关法》C.中国交通安全法规D.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导论一一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是国际公约,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B虽然是中国的国内立法,但由于海关法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纵向国内立法,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C中的交通法规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是国际商业惯例,因此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本题是否定命题,答案为C
27.甲国与乙国在一场武装冲突中,各自俘获了数百名对方的战俘甲、乙两国都是1949年关于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保护的四个《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日内瓦公约》中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种行为不违背国际法?A.甲国拒绝战俘与其家庭通信或收发信件B.甲国把乙国的战俘作为战利品在电视中展示C.乙国没收了甲国战俘的所有贵重物品,上缴乙国国库D.乙国对被俘的甲国军官和甲国士兵给予不同的生活待遇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战俘待遇问题根据《日内瓦公约》,战俘自其被俘起至其丧失战俘身份前应享受规定的合法待遇的相关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1)交战方应将战俘拘留所设在比较安全的地带
(2)不得将战俘扣为人质,禁止对战俘施以暴行或恫吓及公众好奇的烦扰;不得对战俘实行报复,进行人身残害或肢体残伤,或供任何医学或科学实验;不得侮辱战俘的人格和尊严
(3)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战俘的个人财物除武器、马匹、军事装备和军事文件以外的自用物品一律归其个人所有;战俘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可由拘留国保留,但不得没收
(4)对战俘的衣、食、住要能维持其健康水平,不得以生活上的苛求作为处罚措施;保障战俘的医疗和医药卫生
(5)尊重战俘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允许他们从事宗教、文化和体育活动
(6)准许战俘与其家庭通讯和收寄邮件
(7)战俘享有司法保障,受审时享有辩护权,还享有上诉权拘留国对战俘的刑罚不得超过对其本国武装部队人员同样行为所规定的刑罚禁止因个人行为而对战俘实行集体处罚、体刑和酷刑对战俘判处死刑应特别慎重⑻讯问战俘应使用其了解的语言
(9)不得歧视战俘除因军职等级、性别、健康、年龄及职业资格外,一律享有平等待遇不得因种族、民族、宗教、国籍或政治观点不同加以歧视
(10)战事停止后,战俘应即予以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题中A项违背其中的第6项规定,不选;B项构成对战俘的侮辱,违背其中第2项,不选;C项违背其中第3项,不选;D项基于军职等级给予战俘不同待遇,没有违背相关国际法,当选
28.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正确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的分类和方法[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扩大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狭窄时,做出比字面含义宽广的解释文法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其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将“禁止攀枝摘花”作“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的解释并不是扩大解释、历史解释,也不是针对“禁止攀枝摘花”的字词等所进行的语言解释,而是基于该规定的目的解释
29.张某系某村村民,年过60岁且丧偶多年,生活困难遂向乡政府申请颁发《农村五保户证明书》并给付一定生活救济金乡政府认为张某不符合五保户的要求,遂一直未作出决定张某多次要求未果后向县政府捉出复议县政府经过复议认为张某符合五保户的要求,遂通知乡政府依法颁发并发放救济金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乡政府的对张某的申请一直不作决定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B.乡政府对是否给张某颁发《五保户证明书》有自由裁量权C.乡政府颁发行为是行政许可行为D.乡政府颁发行为属于双方行政行为正确答案A[解析]乡政府在相对人申请后不积极行使职权,是对自己职权的怠慢,故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农村五保户是国家行政给付的对象之一,即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相对人一定的物质性利益,而不是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行政给付的实施与否不享有自由裁量权,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是单方行为
30.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基本法》的任何条款进行解释B.特区各级法院均有权对《基本法》的自治条款做出解释C.涉及“非自治条款”的解释,应当由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D.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与特区法院的解释矛盾,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释结果正确答案D[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主体有两个,一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一个是特区法院(无级别限制)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限最高,范围最广;特区法院的解释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并且只能对其中的自治条款进行解释当二者发生矛盾时,直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结果为准据此,D选项入选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选项A.某民法专家在解释《民法通则》某条款时研究参照了当时的立法资料,这一专家的解释为历史解释B.某律师在法庭上按照某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来解释该条文,这种解释属于文义解释C.某法学院教师探求某法律条文在当下所处具体情况下的需要,这种解释为目的解释D.某医生在解释《刑法》的分则条文时参照总则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体系解释正确答案ABCD[解析]考查法律解释
2.“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正确答案ACD[考点]法治理论A项正确,法律强调权力的合法性,既可以通过增加权力的合法性从而强化权力,也可以通过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同样是对合法性的强调)弱化权力B项不合题意,题中没有“不限制私权”的论述,与我们的常识也不合CD表述正确
3.2013年3月,因百阳药业公司超标排放污水,流入水库,导致王某水库鱼类死亡,王某遂要求百阳药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于2013年9月8日诉至涿州市人民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对该环境赔偿责任纠纷应首先请求环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B.除非百阳药业公司举出反证,否则可认为鱼的死亡是由该公司排污行为引起C.此环境侵权诉讼中王某没有举证责任D.如果百阳药业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排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CD[考点]环境污染侵权[解析]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程序无任何前置程序,不要求先请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故A项错误环境污染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故B项正确王某应就侵权行为,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故C项错误环境污染侵权中,行为人要想免责,只能通过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C、D项
4.下列各选项中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一个代表团C.20名以上的代表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正确答案ABD[考点]提案主体[解析]依《立法法》第
12、13条规定,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包括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高法、高检、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故只有C项为可以提出法律案的主体,从而很轻易即可得出ABD项为正确答案
5.定居甲国的华侨齐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齐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齐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齐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一一管辖权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齐某原住所地法院、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又依《民通意见》第188条,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CD正确
6.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B.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C.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D.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正确答案AC[考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争端解决制度[解析]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A正确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没有强制执行的程序,B错误C正确,如甲国不执行,乙丙两国可以在授权的情况下,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可以在受损的相同部分实施,如无效时,可以在同一协议下的其他部门实施,如还无效时,可寻求另一协议项下的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D错误
7.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A.法律推理是以法律以及法学中的理或理由为基础的B.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C.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D.法律推理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规则的正确含义及其有效性即是否正当的问题,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正当的问题,当事人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应有义务、是否负法律责任等问题正确答案ABCD[解析]考查法律推理
8.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正确答案BD[解析]法律规则[详解]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本题没有区分规范性法律条文与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如果是规范性法律条文,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可以省略;如果是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则三个要素都不存在故选BD
9.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概括认可制采用内国对属于某一外国之特定的法人概括地加以认可B.特别认可采用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可C.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D.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正确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一一法人一一法人的认可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用“申请一个,认可一个”的方式,属于特别认可制因此,ABD正确
10.韩国甲公司为其产品在中韩两国注册了商标中国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韩两国现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关于乙公司在中韩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B.均应适用中国法C.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D.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与韩国法正确答案AD[考点]涉外知识产权侵权关系的法律适用[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故AD正确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类的法的渊源故C项正确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的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人满意的集体社会而必须完成的各种相关的习惯,因为后者往往与人们的一些具体义务和责任相关习惯之所以能够成为法的非正式的渊源是因为它是特定共同体的人们在长久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该共同体的人们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和要求的体现,也是他们的共同理性的体现故D项正确
3.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D.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规范,为维护法制统一,对特殊地域和特殊群体应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正确答案C[考点]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解析]A错,公平正义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统一B错,法治实践要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合理均衡D错,公平正义要求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一方面,必须强调法制的统一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又要从现实出发,对特殊地域以及特殊群体或个体作出必要的区别化对待,特别是为不发达地区、困难群体或个体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给予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C正确
4.中国北京的王女士旅行时,从甲国某公司购买了一套家用电子设备,但该设备的实际质量非常糟糕,王女士回国使用不久就报废不能再用王女士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在中国的常驻代表机构,并主张适用对自己比较有利的甲国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女士有权主张适用甲国法律,法院应当据此裁判B.合同双方须经意思表示一致才能达成合意,所以王女士无权单方决定适用甲国法律C.消费者合同是特殊合同,双方均无选择权,应由法院决定适用何种法律D.王女士是中国人,应当适用她的经常居所地中国法律正确答案A[解析]《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故消费者可以选择商品服务提供地的法律,而本案中王女士是在甲国购买的商品,因此可以选择适用甲国法因此A项正确
5.关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A.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B.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C.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D.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正确答案A[解析]A项错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由此可见,A选项属于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范围B项正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C项正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D项正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6.下列关于证券承销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项?A.依《证券法》,我国证券承销的主要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形式B.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C.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D.承销机构应当在承销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向证监会备案正确答案D[解析]见《证券法》第21条、第22条、第25条、第27条我国证券的承销方式可分为代销、包销两种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面值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下列各项中,有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的论述正确的是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的上议院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态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答案B[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不是国家机关,而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我国实行一院制,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实行两院制的西方国家两院中的上议院不同,不能行使立法权,也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附属机构所以只有B项正确
8.关于国务院的职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有关行政机关的活动准则、行政权限以及行政工作制度和各种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B.国务院在行政管理中认为需要的时候,或者为了执行法律和执行最高国家机关的决议,有权采取各种具体办法和实施手段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国务院可以行使的职权D.国务院有权改变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所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正确答案C[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行使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职权”并没有具体规定国务院可以行使的职权C错,其余三项正确
9.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虽然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但是这并不妨碍它们之间存在相互转化的可能性B.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均具备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空间C.有法律规则时,法律原则一律不得适用D.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法律原则是上位的法律规范正确答案B[解析]A错,规则和原则之间不能相互转化;C错,特定条件下,若适用法律规则有损个案正义同时适用法律原则有更强理由时,可以抛弃规则,适用原则;D错,规则和原则不存在位阶关系本题答案为B
10.《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第一个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性、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在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方面,是否给予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依每一成员具体列出的承诺表来确定B.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WT0成员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C.中国某运动员到泰国旅游属于境外消费的方式D.中国某运动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属于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正确答案B[解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也适用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则取决于各成员国的承诺,故A项正确,B项错误境外消费是指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是消费者的跨境流动,故C项正确自然人流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一成员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故D项是正确的
11.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京以杰克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国法B.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乙国法的内容C.因本案仅与中国、甲国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只能在中国法与甲同法中进行选择D.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孙某的法律正确答案B[考点]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外国法的查明方法[解析]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可见,本案当事人可以在侵权纠纷发生后协议选择法律,且可以选择与侵权纠纷无关的第三国法律,依此,ACD错误同时,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提供该国法律《法律适用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B项正确
12.张家和李家因为相邻关系问题经年纠纷不断,终于因为下水道的问题导致纠纷升级,经人劝解之下找到了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调解结果张家最后认为,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作出了不利于己方的协议张家户主一怒之下告到了区法院,将李家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此案的共同被告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侵犯了张家权益,应作为共同被告B.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侵犯了张家权益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收了李家贿赂,侵犯了张家权益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调解委员会与本案无关,不应参加本案的诉讼正确答案D[考点]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解析]张家户主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涉入本案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民诉意见》第48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应作为本案当事人,其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根本没有强制力,也就不存在它参加诉讼的问题了
13.标志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确立的事件是A.《人权宣言》发表B.修改《邦联条例》C.”马伯里诉麦迪逊”案D.宪法第1条修正案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的确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司法制度这项制度源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14.以下关于法律溯及力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同类新法重于旧法时,法律可能具有溯及力B.同类旧法轻于新法时,法律可能具有溯及力C.原则上,刑事法律不具有溯及力D.从轻原则一般用于禁止溯及力正确答案C[解析]A、B、D项之所以均错,因为只有当新法轻于旧法,法律才有溯及力,这就是从轻原则起作用的情形
15.明代由宦官干预司法、会审重囚的制度是:会官大审热审A.九卿圆审正确答案C[解析]理由九卿圆审、会官审录、大审、热审都是明代的会审制度九卿圆审指罪犯经二审后仍不服判决的,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开I、工六部尚书联合审判,最后报经皇帝裁决;会官审录是由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使、詹事府、驸马都尉共同审理案件,其中死刑和冤狱案件奏闻皇帝,其他案件直接依律判决;大审指由皇帝委派太监会同中央三法司审录囚犯的特殊的会审制度,热审是明代为在暑热之际及时清理牢狱,规定在每年农历小满后10日,由刑部奉旨会同都察院、锦衣卫等审理在押囚犯的会审制度故本题选C
1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经常使用的国际惯例,它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的依据是A.依据冲突规范指引适用B.经缔约双方当事人各自国家选择适用C.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D.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排除适用正确答案C[解析]贸易术语是国际惯例的一种,具有任意性,即只有当事人选择适用,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这一点不同于公约,公约对缔约国当事人只有被当事人明确排除才不适用所以,贸易术语的效力来源于当事人的选择适用
17.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诉讼和仲裁制度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立法权的级别规定依《立法法》第64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外,除法律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B.CD.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失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依《立法法》第8条,本题中C、D项属法律规定的事项至于B项,部门规章并非地方性法规的上位法,当然不选
18.关于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继承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B.中国某外贸公司与日本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C.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D.美国公民迈克在我国贩毒被抓获正确答案D[考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条规定“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因此只要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义务)以及引起该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含有涉外因素,就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本题中,选项A、B、C均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范畴,但选项D系刑事法律关系,不受国际私法调整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
19.《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正确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其特点是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题中规定的是民事上常见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允许受害人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提起诉讼
20.统一实体规范是指中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者的学说D.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对于统一实体规范的理解国内立法和国内判例只有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沿用才有可能成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权威国际法学者的学说不具有法律效力
21.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审批后1年内不由白勺,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B.审批后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C.审批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或者间断使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D.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该集体恢复耕种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规定,本题应选择D
22.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错误的?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B.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该制度在德国被称为“公共秩序”,在英国被叫做“公共政策”,我国立法上主要采用“社会公共利益”的说法“二战”后,有很多条约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即允许缔约国在依公约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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