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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事诉讼法分类模拟题12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协议约定,乙于调解协议达成后1个(江南博哥)月内返还甲借款8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交给甲、乙二人1个月之后,乙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甲怎么办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正确答案C[考点]人民调解制度[解析]《人民调解法》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C项正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此,只有在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有效之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故A项错误B、D两项错误,无论是到法院起诉还是申请强制执行,都不需要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因此,本题C项正确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或备案请问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A.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B.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批准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D.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正确答案B[考点]民族自治地方对民事诉讼法变通和补充的程序[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江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B.江成的老家赵县人民法院C.李文现在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人民法院D.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法院正确答案C[考点]一般地域管辖[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医院不为经常居住地,故本题选C项
21.因财产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下列有关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一般情况下,被告和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B.一般情况下,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C.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D.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中的货物,运输目的地和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正确答案A[考点]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1条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案件原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没有管辖权,故A项应选
22.2010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情不和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13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D.张某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正确答案D[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8条,故D项正确
23.住所在某市A区的张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位于B区的房屋租给李某使用李某的住所地在C区李某在租赁期间,未与张某商量擅自将房屋结构改变,拆掉屋内的一面墙,并重新铺设了下水管道一年后,李某将房屋交回,张某发现了李某私自改造房屋的情况,认为其构成侵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只能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B.可以由C区或B区人民法院管辖C.可以由A区、B区或C区人民法院管辖D.若李某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则本案只能由原告张某住所地A区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A[考点]专属管辖[解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表面上看应选B项然而本案的标的涉及不动产,因此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
(一)项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即B区法院专属管辖至于D项,即使本案不是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才属于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范围
24.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丙地或下列哪个法院A.甲地法院或乙地法院B.乙地法院或戊地法院C.戊地法院或丁地法院D.丁地法院或甲地法院正确答案A[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解析]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因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地是运输目的地,乙地是运输始发地,故本题选项为A项
25.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高级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C.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律按增加后的诉讼标的额确定管辖法院D.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D[考点]级别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据此,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据此,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而高级人民法院的任意管辖限于其管辖区内,B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增大诉讼标的金额,只是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据此,C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1款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据此,D项正确
26.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与大连三宝加工厂签订了一份购买承德大兴机械厂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该大型设备将用在三宝加工厂辽阳分厂,但合同中约定将出面谈判签约的三宝加工厂作为合同的履行地如果该设备出现问题,大连三宝加工厂状告承德大兴机械厂,关于本案,下列看法正确的是A.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也会涉入诉讼,所以沈阳的法院也能作为案件管辖法院B.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也应该是案件的共同被告C.大连三宝加工厂作为原告,可以选择大连或者承德的法院来起诉D.由于设备在辽阳使用,为了方便诉讼,由辽阳地区的法院审理本案最为合适正确答案C[考点]融资租赁案件的选择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原告大连三宝加工厂可以选择所有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起诉,具体说就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本案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中约定的大连,而被告住所地是承德,所以只有承德和大连的法院才有管辖权,C项正确,D项错误至于沈阳云海投资有限公司,它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人对生产商提起的诉讼,但不是共同被告,而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到诉讼中来,并不会因为其涉诉就使其自身住所地沈阳的法院有了管辖权,A项和B项明显是错误的
27.甲市A区公民赵欣在B区大型购物超市购买了一套化妆品,该化妆品由C区某化妆品生产厂生产使用该化妆品一段时间后,赵欣出现严重过敏现象经检测,该化妆品所含刺激性物质严重超标赵欣先以合同纠纷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该购物超市,后又以侵权纠纷向C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化妆品生产厂B区人民法院先立案受理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该案可由两个法院同时受理B.由于诉讼请求不同,该案应是两个不同的案件C.C区人民法院应将该案移送B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D.B区人民法院应将该案移送C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正确答案C[考点]移送管辖[解析]《经济审判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所以,C项正确
28.甲市的汪某,一年前因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搬去乙市朋友家住,并在乙市打工打工期间,与同事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于丙市监狱服刑在汪某服刑期间,其户口在丁市的妻子欲起诉与其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A.甲市人民法院B.乙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D.丁市人民法院正确答案D[考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考查的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而与是否离婚之诉无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
29.甲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乙,乙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管辖异议,乙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此期间,甲向A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一审法院可以裁定准予撤诉B.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准予撤诉C.二审法院先对被告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根据裁定作出处理D.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正确答案A[考点]管辖权异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据此,甲向A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后,应当由一审法院裁定是否准予撤诉,如果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则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故C、D两项错误甲向A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当然由一审法院审查是否准予撤诉,故A项正确,B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宏大贸易公司经张某介绍,与红星机械公司签订一份机床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宏大贸易公司按时向红星机械公司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机床,但红星机械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宏大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在该案诉讼进行过程中,属于民事诉讼行为的是A.宏大贸易公司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的行为B.宏大贸易公司委托代理律师的行为C.人民法院通知知情人张某作证的行为D.审判长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的行为正确答案AC[考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解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调整从而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关系注意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是人民法院B项缺少法院这一主体,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D项缺少诉讼参与人这一主体,仅为法院内部管理事宜因此,B、D项予以排除
2.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有A.某甲失踪3年杳无音信,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告某甲失踪B.某乙欠某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某丙无奈之下请求法院向某乙发出支付令C.某丁不服税务机关征税额的决定向法院起诉D.某戊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以某戊工作能力欠缺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月薪,某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裁决不服正确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解析]C项属于行政争议,应适用行政诉讼法审理,不选而A项属于适用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的案件;B项属于适用民事诉讼督促程序的案件;D项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以后,当事人不服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3.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有A.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B.孙某与李某的离婚案件C.赵某与钱某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D.甲公司与乙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甲公司申请不公开申请正确答案CD[考点]不公开审理[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项属于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CD属于可以不公开的情形可以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必须经当事人申请,B项不符合要求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但适用民事诉讼有关程序审理的一些案件则依法实行一审终审,这些案件包括哪几类A.认定财产无主案件B.选民资格案件C.知识产权案件D.离婚案件正确答案AB[考点]两审终审制的例外规定[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以,A、B符合题意
5.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适用调解的有哪些A.特别程序B.督促程序C.公示催告程序D.破产程序正确答案ABCD[考点]不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范围[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所以,A、B、C、D项均符合题意
6.被告朱某在庭审过程中发现书记员与原告代理律师显得很熟悉,事后查明二人乃大学同寝室的同学第二次开庭时,朱某申请该书记员回避,对此法院则应当如何处理A.本案应中止审理B.本案可延期审理C.朱某之申请已逾法定期限,庭审照常进行D.审判长有权决定该书记员是否回避正确答案BD[考点]回避制度、延期审理[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所以,B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所以,D项正确
7.依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在民事诉讼二审中,下列哪些情形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A.一审法院的判决漏判了当事人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B.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参加诉讼C.原审原告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D.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正确答案ABD[考点]调解原则在二审程序中的应用[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6327条以及第329条的规定,A、B、D项均符〜合题意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C项错误,不合题意
8.下列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认识,哪些是正确的A.法律赋予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可以是对等的,不必完全相同B.对外国人给予国民待遇,是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践踏C.如果法院只强调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但没有根据法律提供保障措施,这违背了平等原则D.法院审理国有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为了给国有资产更多的保护,限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个人诉讼权利的行使,这种作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平等原则正确答案ACD[考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解析]B选项错误,对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不影响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恰好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A项正确,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不代表当事人双方权利完全相同,而应当是权利对等C项的说法正确,不仅应当强调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这一原则,更应当给这一原则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否则即是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项的说法正确,无论当事人双方是什么身份,在民事诉讼中都应当给予平等对待,否则就违背了民诉法的平等原则
9.下列有关陪审员的任职要求和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B.人民陪审员适用回避制度C.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但不能独立行使表决权D.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合议庭审判长正确答案AB[考点]陪审员的任职要求和权利[解析]根据《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因此,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可见D错误《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3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可见,A正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2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可见,B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o
10.下列关于人民法院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受案范围理解正确的有A.某市A区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纠纷,张某向A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而李某不同意调解,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张某向A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先,对于李某的起诉,A区法院不应当受理B.北京市海淀区刘某与孔某因为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刘某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孔某怕仲裁对自己不利而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海淀区法院对于本案不应受理C.胡某就职于广东省番禺区某高新科技公司,因工资薪酬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胡某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番禺区法院应当受理D.高某与孙某就收养子女问题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一旦事后发生争议,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高某欲解除收养关系而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孙某也向上海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宣告仲裁协议无效,对于本案,该区法院可以受理TF确答案.BD[考点]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解析]根据《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本案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那么,就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因此,A错误《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所以,B正确《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所以C项错误《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所以,D项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对于该案,法院可以受理,所以D项正确总之,民事诉讼和其他纠纷解决机构之间的关系,注意以下三点
(1)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关系通常情况下,人民调解不影响诉讼;
(2)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3)民事诉讼与仲裁有效仲裁排斥诉讼
11.下列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A.居住在国外美国人波特等15人在我国对我国某公司提起的合同违约之诉,案件的标的额为1万元,而且案情简单B.周某对王某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C.周某对某出版社提起的出版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所属高级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D.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称注册为域名,甲公司因而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受诉法院所属高级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正确答案ACD[考点]级别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⑴重大涉外案件……《民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以,A项中的案件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应当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应选《民诉法解释》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B项不一定,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所以,C项应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所以,D项应选〜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解题首先确定制定主体省一级制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非省一级制定的,则需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本题中,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当经甘肃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题目要求的是确定批准机关,故B选项正确
3.以下行为符合辩论原则的是A.可以就实体问题进行辩论B.不得就程序问题进行辩论C.可以就与案件无关的事项进行辩论D.不得就事实问题进行辩论正确答案A[考点]辩论原则[解析]民事诉讼可以就事实问题或程序问题辩论,但不能就与案件无关的事项进行辩论本题A选项正确,BCD错误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是A.甲诉乙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B.某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之选民资格案件C.甲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D.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正确答案.R[考点]独任制审理制度[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A项可以适用独任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中,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B项中的选民资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C项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应当适用独任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4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所以,D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适用独任制审理
5.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A.该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但可以反悔B.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C.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该调解协议正确答案.D[考点]调解协议的效力[解析]《人民调解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据此,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约束力,不能反悔,故A项错误《人民调解法》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C项错误、D项正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有在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有效之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并不能直接获得强制执行力,故B项错误
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下列哪种情形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监督检察A.人民陪审员陈某收受原告代理人王某贿赂,但一审判决后,双方均表示服判,均未上诉B.鉴定员张某收受委托鉴定人李某好处费500元,鉴定结果对李某有利C.法官赵某常年为某仲裁委员会做法律顾问D.某地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周某收受当事人礼金,枉法裁决正确答案A[考点]检察监督[解人食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4条),而不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和非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为因此,BCD中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检察监督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陪审员在执行陪审任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选项A中的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的范围
7.关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检察院仅有权对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B.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C.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D.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仅限于事后的抗诉方式正确答案B[考点]检察监督[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表明检察院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不仅是审判活动,还包括执行活动,不仅是事后监督也包括事前监督A、D项错误,B项正确C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此处未提及个人利益,C项错误
8.2012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向陈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12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2012年5月,陈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诉陈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正确答案A[考点]管辖恒定原则[解析]《民诉法解释》第37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此即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原则因此,A项正确
9.天人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办理用地手续并经过一系列的报批程序,取得了“丽水花园”商品房楼盘的建设资格,在建楼的过程中,由于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引发了劳动争议同时,由于劳资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耽误了工程进度,导致商品房迟迟不能交付购房者,购房者与之发生争议并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天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争取房地产开发报批手续的过程中,如果因申请得不到批准而引发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B.由于拖欠工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建筑工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C.如果建筑工人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就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订立仲裁协议,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否则无法进行仲裁程序D.如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合法的调解协议,则该争议案件不能再由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A[考点]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主管[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纵向的管理关系不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因此天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审批事项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A项正确《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建筑工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B项错误由上述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无需达成仲裁协议即可单方申请仲裁,C项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解决争议不直接具有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服时,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10.下列案件中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A.英国人詹姆斯对中国公民王某的人身伤害案件B.某外国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涉及中国消费者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C.专利纠纷案件D.海事案件正确答案B[考点]级别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民诉法解释》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本题中,A选项不属于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选B选项符合《民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C选项符合《民诉法解释》第2条规定,并不当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选项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条,应由海事法院管辖
11.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对此作出裁定之前,当事人提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表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作了记录并由当事人签了字之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A.停止审理案件,再次审议B.不再审议,继续审理案件C.审理案件与审议管辖权异议一起进行D.建议当事人提起上诉正确答案B[考点]管辖权异议[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限内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但是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前,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须经法院记录在案并经本人签字)表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异议以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再行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所以,B项正确
12.A公司和B公司发生纠纷,A公司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认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该案件不由甲区人民法院管辖,应当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准备提起管辖权异议问B公司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A.只能在开始审理时提出B.在开始审理时提出,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辩论终结前提出C.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D.从B公司知道甲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之日起提出,但必须在终审判决作出、乙刖正确答案C[考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C项正确
13.甲住在A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C市撞到了住所地在B市的乙,乙伤势严重,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D市医院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D市医院死亡试问乙的妻子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A.A市法院B.B市法院C.C市法院D.D市法院TF确答案•B[考点]侵权行为地的管辖[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题中,A市是被告住所地,C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D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B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14.王小二,居住于A市,15周岁2010年3月,其父母不幸身亡,有关部门依法指定居住于B市的王小二祖母张某为其监护人王小二外祖母刘某居住于C市,对此表示不满,请求变更监护关系,下列有关该案的管辖法院说法正确的是A.A市法院有管辖权B.B市法院有管辖权C.C市法院有管辖权D.A市、B市法院均有管辖权正确答案D[考点]监护案件的管辖[解析]《民诉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来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从法条中看,可由A市、B市法院管辖D项正确
15.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B.乙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D.甲市人民法院正确答案A[考点]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市是事故发生地,丁市是被告住所地,所以对该案有管辖权,A项正确而甲市是原告住所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C、D项错误;无法判断乙市是否为车辆最先到达地,所以,B项也不正确
16.甲货轮在镇江江面与乙客轮相撞,乙客轮是受害船舶,受损后最先抵达南京,甲货轮则被镇江有关部门扣留现已查明,甲货轮是上海某运输公司的货轮,乙客轮是南通客运公司的客轮,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个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A.镇江B.南京C.上海D.南通正确答案D[考点]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的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镇江既是船舶碰撞发生地,又是加害船舶被扣留地,其地方法院当然有管辖权选项B,南京则是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其地方法院也有管辖权选项C,上海是加害船舶甲货轮的住所地,也就是被告住所地,其地方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选项D,南通是受害船舶乙客轮的住所地,也就是原告住所地,法律没有授予其地方法院管辖权因此,正确的选项是D
17.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1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1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1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A.甲地法院B.乙地法院C.丙地法院D.丁地法院正确答案A[考点]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问题的处理[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李军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所以由原户籍所在地甲地法院管辖故本题选A
18.沈阳甘某去广东打工,一去两年,杳无音讯,近亲属未曾向法院申请宣告甘某失踪,甘某的妻子丁某在甘某去广东的6个月后,将户籍迁往大连现在丁某想起诉与甘某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本案由大连市基层法院管辖B.本案由沈阳市基层法院管辖C.本案由大连市基层法院或沈阳市基层法院管辖D.本案必须先申请甘某失踪,否则任何法院不得受理正确答案A[考点]特殊管辖[解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B、C可以排除《民诉法解释》第217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选项D可以排除,故本题答案应是A
19.公民甲的户籍所在地为A省B县,其自2010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医院就医,2011年5月出院后则前往C省E县探亲,居住了一年半,后又去C省F市工作甲于2012年12月被公民乙提起诉讼,则公民甲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住所地为A.A省B县B.C省D市C.C省E县D.C省F市正确答案.A[考点]经常居住地的确定[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诉法解释》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D市是甲就医的地方,所以不是甲的经常居住地;而甲在被诉时已经不居住在E县,所以E县不是甲的经常居住地;甲从在F市居住开始一直到被诉不到1年时间,所以,F市不是甲的经常居住地所以,甲的住所地应当是其户籍所在地B县,故A项正确
20.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两人均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2010年,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在长达2年的住院治疗期间,李文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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