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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Q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LH
47.4—2006代替Q/LH
15.14-2003合同签订前的评审规定发布实施200672-262007-01-01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发布本标准是根据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对原标准Q/LH
15.14-2003进行修定的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Q/LH
15.14-2003作废本标准由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总经理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煜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Q/LH
15.14-2003Q/LH
47.4-2006o审核人:批准人:合同签订前的评审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经济合同签订前的评审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分Xo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前的评审管理,分公司及劳动服务公司对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前的评审管理,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法律法规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合同法;d.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为贯彻实施上述三个法律而颁布的各种条例,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法规
3、术语常规合同指合同总金额在50万元以内、合同标的为正常生产的产品的外协件和外购件、且对方当事人无特殊约定的合同特殊合同指以下几种合同第一种、合同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第二种、投资、联营的合同;第三种、涉外合同;第四种、合同承办人员认为需要进行可行性审查的合同常规合同的评审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由合同承办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评审,特殊合同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4、合同评审程序
4.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交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对常规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直接在合同草案上签署审批意见
4.
2、对特殊合同,由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或法律顾问)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5、合同评审内容
5.
1、对合同承办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了解的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5.
1.1审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即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合法存在、其单位性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单位注册地等;
5.
1.2审查了解对方代理人身份或代理资格情况,主要有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是否有效;
5.
1.3审查在签订具有准入或限制进入的行业或项目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的情况
5.
2、合同承办人员在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做出是否签订合同草案的初步判断,如要签订合同,则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和对方代理人草拟合同;审查合同的公平性,合法性
5.
3、审查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必须取得对方的书面确认(传真件要复印后备案)的情况;~~
5.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证明资料,但可以归入合同档案保存备查a>名片;b、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c、各类广告、宣传资料;d、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号码;e、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员见证而复制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5.
5、对合同草案条款进行审查a合同草案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或其它法律法规规定;b合同草案的各项要求是否合理,在本公司能力范围内能否达到要求;c内容是否完整、清晰,文字语言是否恰当,有无含糊不清或有多种理解的措辞;d价格和付款期限是否适宜;e是否还有要进一步了解或协调的问题;对以上审查问题不清楚的,合同评审部门要找合同承办人员了解清楚,需协调的通知有关方面协助调查
6、特殊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特殊合同除进行以上内容的评审以外,还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可行性审查,其评审过程可在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的特殊合同会审中进行;对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应送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7、合同评审结果的传递~~
7.
1、合同经评审同意执行后,由合同承办部门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
7.
2、经评审不予签订的合同,由合同承办人员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以得到对方谅解
8、合同资料的保管由合同承办部门收集整理合同评审记录归入该合同档案,并指派专人保管,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档案,及时归入公司档案室存档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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