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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水泥制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工程项目编号:需方单位:(简称甲方)供方单位:(简称乙方)工程地点: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间:二一七年九月日产品购销合同需方(甲方)合同编号:
一、供方(乙方)
二、为规范水泥制品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供需)双方就购销水泥制品事项协商一致,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三、供货地点
二、供货清单i+S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备注{立侧石100*30*12cm C30米暂估
203118.54元/m
37654.74元含税价平石100*30*1013cm C30米暂估
203118.54元/m
37654.74元含税价路缘石30*20*15cm C30米暂估
6638.24元/m
5463.12元含税价200*100*60mm同质砖M2暂估
136937.08元/m
50762.52元含税价水泥同色198*98*60min抗折强度>
4.盲道砖、止步砖M2暂估
33039.14元/m之
12916.2元含税价0MP进水条石80*30*12cm块暂估
642966.4元含税价
46.35元/块复合盖板600*800套暂估
6451.5元/套3296元含税价基座1900*1900*200块暂估1612360元含税价
772.5元/块基座1350*1350*200块暂估
52214.5元含税价
442.9元/块
①710井盖铸铁座D400套暂估
16700.4元/套
11206.4元含税价(防沉降)中600井盖铸铁座C250套暂估
5200.85元/套
1004.25元含税价(非防沉降)合计约壹拾柒万柒仟肆佰玖拾玖元整(人民币)¥
177499.00元注
(1)水泥制品的供货量以实际送到施工现场的实际量为准,甲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水泥制品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乙方实际供应水泥制品数量的结算依据
(2)以上单价已包含运输费及现场材料卸车费及税金
(3)以上单价为含税价
三、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水泥制品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规范》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经检测水泥制品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乙方将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果由此造成返工,同时乙方应按实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及费用水泥制品现场取样送检需要乙方配合甲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且不得额外增加费用
四、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现场,运费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经检验合格,交货完成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五、供货时间自2017年月至2017年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想要变更合同时间的,需提前两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六、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经现场验收,重量可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实体丈量计算),也可以过地磅称重
2.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支付节点依据建设方或总承包单位付款节点的比例来支付建设方批准的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应的比例,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的账户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当月付至供货金额的40%,其余款项在年底内付清(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清)
4、水泥制品付款时,供应商需提前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乙方对本项目的情况充分了解,理解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是在本工程业主或总包支付给甲方后才予以支付的,若甲方由于业主工程款支付的延迟导致了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延迟,乙方予以理解并接受,并承诺不因此追究甲方的责任
七、关于发票
1.乙方每次拿款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账号
2.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款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3.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为假票或虚开票等不合规票据的,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发票遗失如甲方不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5、乙方所提供的发票的开票单位需与合同签订单位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
八、担保如需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合同的解除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水泥制品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水泥制品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乙方供应的材料送达甲方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要求的其他地点后,送货/交货/收货凭证(下统称送货凭证)须经项目部专人验货签字;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应与甲方办理该月供货数量汇总手续,并须取得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和商务部人员核实并加盖“上海宝济建筑工程”印章的供货数量汇总表,乙方当月产生的上述送货凭证原件应递交甲方并方便甲方收回;供货数量汇总表作为乙方交货和今后双方办理结算的唯一有效依据,其他任何资料(包括送货凭证、乙方自行留存的送货凭证、甲方未实际回收的送货凭证,以及一式多联单的送货凭证)均不作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委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用户名公司账号开户银行托代理人用户名公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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