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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法可用车辆出租协议简单版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并按照期满时处理方第七条违约赔偿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全额返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并返还所剩租期内的相应租金如合同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第八条额外设备的装配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车辆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件(甲方身份证、车本、行驶证和各项车险保单的全部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法可用车辆出租协议简单版
(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一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1违法、违规活动;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3盈利性运输;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与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续租:一天以上租车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车后按一定的比例退还乙方的租金如不办理续租手续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将视为乙具有欺诈倾向并在12小时后报警,报警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交纳延期使用车辆的租金外,还应交纳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3.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5.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6.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7、长期租车者,必须在每月的一号一_号将车辆驶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如遇车辆的审验年检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交还所租车辆,甲方为其减去相应的租金
8、长期租车者,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注册名称、传真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9、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四、担保人乙方为确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责任担保人(单位)_________担保形式:.因此,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均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联系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合法可用车辆出租协议简单版
(五)为明确委托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车费用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缴纳50%的定金,并在出车前三天内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和司机,乙方应按照此车限载人数,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限载人数
3.双方商定此次租车所行驶之行程后,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程;乙方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由此增加之费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所收费用恕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则退还部分费用乙方若需延长租车,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确认,并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
5.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误半小时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之终止时间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由驾驶员或车辆故障造成的时间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之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注意检修车辆和注意车辆安全,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联系甲方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政府、军队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规定由乙方与车方或其所在单位协调处理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1.甲方拥有本合同解释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12.附则甲方时间:乙方:时间:合法可用车辆出租协议简单版
(六)甲方(经营方)乙方(承租方)根据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
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法可用车辆出租协议简单版
(二)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颜色为色,车牌号为,必须使用一号汽油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2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3.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4.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5.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
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第六条其它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电话:_____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乙方电话:_____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担保方:电话:_____开户行(帐号)_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出租方自年月日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一年—月—日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元,月租金:元计人民币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当月租赁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1、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承租方指定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不得超过日)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元的费用并承担店对车辆免除保修期内的后续保修费用(包括车辆自然)
8、您使用的燃料必须是#无铅汽油第四条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小时计算,超过小时(含小时)按全日计算,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承租方所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计算,租期在一日以上(含日)免去里程限制第五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第六条车辆保险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瞩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第七条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九条合同解除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将车辆开指定区域的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条合同的效力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承租方地址:出租方地址:承租方电话:出租方电话:承租方指定驾驶员:经办人:签订时间:年月合法可用车辆出租协议简单版
(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价格及期限甲方将标致406(银色)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AH6T10;日到年月01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
0.00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一周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
0.00元,还车时甲方退还
0.00元给乙方,如果租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后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必须状况良好、部件完整,各项基本功能正常;
2.甲方应具有该车辆的合法产权,且车辆无抵押,在租赁期间将机动车行驶证交由乙方使用;
3.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4.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因车辆故障未能使用期间相应的租金;
5.甲方负责租赁期间对车辆投保车险(为交强险一份)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司机须持有C
3.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4.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
6.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期间车辆的租金;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负责将车辆恢复原状,第五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一周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
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受侵害方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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