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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第一条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公司会计管理中心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会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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