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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第二条;租赁用途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止共计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第五条;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一月一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一%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60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土资源局存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______代表:______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______电传:__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帐号:帐号: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五)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租赁土地的地名叫O面积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第二条;租赁用途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第五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证人签字年月日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六)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一平方米(合一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一月一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一%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60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土资源局存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______电传:__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帐号:帐号: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七)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一平方米(合一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一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一%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土资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60置通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证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平方米(合——亩),其宗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地位置与四址范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地所有权者报经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土资后生效源局村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帐号:帐号: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八)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等村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1委托代理人1:(村委会主任或村民组长),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1»;委托代理人2:(流转农户中产生的代表),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3:(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此代理人为可选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3».乙方(以下简称乙方)2法定代表人第二条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村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1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2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流转期限3
(1)耕地(含旱土)年,自一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一年一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3)水面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土地流转方式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
(1)耕地(含旱土)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2)林地(山地)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
(3)水面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在耕地确保水放得进、排得出、便于耕种为原则的前提下,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2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
5.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4行的;、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6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1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2成土地闲置、荒芜达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个月未进场33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4方终止合同;、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5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第八条其他.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1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甲方享有;如遇国家重大2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3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4就业;.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5.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61(见附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与乙方共同签订
1、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7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8合同管理机构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9甲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九)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一平方米(合一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一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一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o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60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地所有权者报经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一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土资后生效源局村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______电传:__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帐号:—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一平方米(合一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一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一%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60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土资源局村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编码:______编码:______后生效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电传: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60处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村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年_月日在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______电传:__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帐号:—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三)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一平方米(合一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一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一%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15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一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土资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60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地所有权者报经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土资后生效源局村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编码: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电子电子版
(四)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承租方: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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