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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协议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协议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顺利施工,杜绝伤亡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一、奖励在安全生产中敢于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
(1)在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或在事故灾害抢救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
(2)揭发违章人员的违章作业者,按违章罚款的奖给揭发者,并保证揭发者人身安全
(3)50%平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突出班组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4)
二、违章考核项目.依据考核管理原则,按违章性质及严重程度不同进行处罚违章处罚原则上不低于1)1元
00.对涉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哈尔滨万达茂安全规章制度及有管理责任的管理性违2)章、指挥性违章,安全防护标准不符合《施工现场设施与安全防护标准化图集》的标准的给予至万元及以上处罚
20001.给予作业性违章元至元处罚,重复发生的严重违章,给予至万元处罚3)
10050005001.给予一般性装置性违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提出警告;按时完成整改的不予考核;不4)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质量不高的给予至元处罚,重复发生的给予至万元处1000500020001罚对严重的装置性违章,根据危险程度可直接进行考核,同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因物资投入不足造成的装置性违章,根据估算投资不足额度加倍考核5)不服从管理,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漫骂、殴打等,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至6).100010000元考核,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以下条款的各类违章,将按以上规定予以考核处罚7)、违章条款3违章条款附表管理性违章
1.未提供有效的资质审查资料,过期的资格证未及时重审、申报
2.未与项目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协议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未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全员
4.未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5.
6.施工项目安全设施未实行标准规范化配置施工现场未安装安全标识牌,缺少警示、警告标志、材料设备标识牌
7.未按规定建立垃圾场,垃圾未及时清理
8.作业场所布置杂乱无序,道路不畅,有积水,扬尘
9.
10.施工现场厕所卫生清洁,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
11.未建立大型设备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
12.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3.登高安全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14.未办理任何工作开工许可手续,施工人员就进入生产运行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15.
16.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的内容组织施工安排工作方法、程序不当,以致危害施工中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7.违反职工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
18.对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安排落实、不检查、督促
19.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指挥实施对应措施
20.无视安全人员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文明施工不足
21.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队伍
22.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缺
23.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做好安全措施或没有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
24.易燃易爆物品未按照消防规定存放保管
25.重点防火区域,未制订和执行合格的规章制度,未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
26.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及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和布置,不能按时间和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7.不按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召集的会议
28.未按处罚通知单规定的数额和时间缴纳罚款
29.工程项目管理各专业有关人员安全职责不到位,对现场严重违章、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现、不制止
30.指挥性违章安排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没有办理安全上岗证的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31.未办理开工手续、未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就安排施工
32.设备检修不安排监护人
33.未办理动火作业票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施工
34.重大特殊、危险作业未办理作业票,或使用无效作业票安排工作
35.违反安全规程,强令人员冒险施工
36.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37.安排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
38.违反现场管理规定,不按管理要求安排工作
39.安排购置、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器具
40.装置性违章
41.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42.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43.电动工器具电气部分有缺陷
44.配电柜破损、无锁闭装置、无防雨防尘功能,未按规定放置
45.
46.配电柜没有标识牌(应注明施工单位、盘柜名称、电工姓名及电话等信息)配电柜内未装漏电保护器或失灵
47.配电柜内接线不规范
48.配电柜电源线未使用三相五线制
49.
50.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51.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等
52.夜间高处作业或密闭空间内作业照明不足
53.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54.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55.
56.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57.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58.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59.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60.机械转动皮带轮无防护罩
61.平台木工锯刨无防护罩
62.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63.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志
6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65.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66.氧气瓶、乙焕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67.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火罩
68.
69.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油区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70.在施工现场使用帐蓬作为仓库、休息室,使用竹木等易燃物搭建临时住房
71.在施工现场随意搭建工棚,临建房不符合使用规范的规定
72.作业性违章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有效工作证
73.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或防护用具缺少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
74.施工现场脏乱,未及时清扫
75.施工现场物件摆放过多、未定置管理、不整洁,工件摆在施工通道上,影响人员车辆通行
76.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77.施工现场穿着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短袖衫、背心或光膀子者(令其退出施工现场)酒后上班(令其
78.退出施工现场)不服从安监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管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
79.管理人员在纠正违章或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时,进行粗暴干涉、无理狡辩、指责、漫骂等
80.
81.随意排放废油、废水、废气、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在施工现场有明显的不文明举动、随地大小便者
82.
8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佩带不规范使用砂轮机、磨光机、木工锯、车床和於凿毛、破桩等不戴护目镜;
84.涂装油漆、防腐作业、粉尘作业不使用口罩;
85.使用钻床等旋转机械时戴纱手套
86.操作振动压实机、振动泵、振捣器未使用绝缘手套;
87.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或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88.不遵守劳动纪律、在现场追逐、打闹、随地躺卧、睡觉的
89.
90.转动机械运行时打开防护罩操作转动机械穿围裙、长衫,未穿紧身工作服;
91.戴手套或用抹布清理维修机械的转动部分
92.打锤时单手或戴手套抡大锤或挥动方向对着人的方向
93.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擅自跨越安全围栏者
94.应办理作业票而无作业票进行作业
95.工作人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或代签字
96.未按工作票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就开始工作
97.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98.现场运载车辆对运物未采取牢固的固定、封车措施使车辆发生倾斜或设备、材料滑落
99.使用带有缺陷的机械设备;
100.随便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它用
101.现场使用明火和碘鸨灯取暖
102.
103.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者或在责任区地下发现烟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运输、使用不符合规定
104.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105.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超期限办理使用动火作业票
10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07.气焊结束后,将气焊炬、割炬放在容器内
108.将氧气、乙烘瓶放在密闭容器内保管和使用
109.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
110.容器内动火,入口处无人监护
111.氧气、乙快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112.特种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要求随身携带操作证的复印件备查,否则视为无证)
113.未关闭氧气、乙焕阀门离开工作岗位
114.
115.乙焕瓶没竖直固定,没有采取防倒措施氧气、乙烘瓶缺少防震圈和瓶口防护罩
116.
117.氧气、乙烘瓶之间距离小于5米
118.氧气、乙焕气瓶距离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
119.从事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不全高处电气焊不使用接火盘;未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20.
121.各类气瓶未装减压器直接使用乙块气瓶无防回火装置
122.
123.氧气、乙块瓶上使用损坏的压力表
124.使用漏气的气焊带
125.氧气、乙焕皮管混用
126.氧气、乙焕瓶混放或同车运输使用中的氧气或乙块瓶与存放的气瓶混放
127.将点燃的焊、割矩挂在工件上或当照明
128.电焊、气割线管,布线混乱,未做到成束集中布置,过、通道处无保护措施
129.
130.对有压力、带油、充油的容器施焊或切割
131.未采取措施,就对盛过油的容器进行动火作业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电、气焊或气割作业,无通风排烟措施
132.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没有对有毒、可燃气体进行检测
133.在有粉尘、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134.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进行吹扫
135.
136.对地电压22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及设施,未按规定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电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接线要求
137.在带电裸露体附近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防触电措施
138.在潮湿环境内作业没有防触电措施
139.
140.非电气人员私接电源或拆除电气设备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41.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路无可靠的保护措施或用铁丝绑扎在金属构架上;
142.
143.使用220V及以上电源作为施工照明无可靠的安全措施
144.使用不合格的移动电源箱、开关、接线板
145.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机械或设备在没有漏电保护器的电路上接电气工具
146.使用没有定期试验合格证或合格证超过检验期的电动工器具
147.电焊机二次线胶皮坏损铜芯裸露,焊把绝缘不良
148.用钢筋等代替电焊二次线
149.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二次线无空载电压安全保护装置
150.电气工具、设备使用后未切断电源
151.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152.容器内焊接(切割)没有可靠的接地及防触电措施
153.设备检修,未做约时停送电措施;
154.电气设备检修时,线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未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155.电气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56.
157.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落措施不按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158.
159.脚手架搭设未经检查验收使用,未挂标识牌使用高处作业使用单块脚手板或未捆绑固定
160.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61.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未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62.
163.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和垃圾者高空作业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易落件清理不及时,没有防落物措施
16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通道或孔洞附近
165.高处作业垂直上下不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防护器
166.高处作业面安全护栏高度不足或缺少护腿杆
167.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68.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工具或物件上下抛掷
169.
170.高处作业时工、器具未系保险绳,无防滑落措施
171.高出作业切割的废料未能及时清理
172.在高处作业环境下追跑、打闹等
173.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74.擅自拆除爬梯、孔洞盖板、隔离层未及时修复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175.
176.两人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作业
177.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材料等采用管道、栏杆、脚手架等起吊物件
178.施工中不走安全通道、步道、固定爬梯等
179.搭乘载货吊笼、吊盘
180.在没有可靠的防高空坠落的措施下进行高处作业
181.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182.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83.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84.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85.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18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8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88.重物长期利用倒链、钢丝绳悬吊
189.高处落物未造成后果的责任者
190.野蛮施工如:拆除排架、模板、抛掷架杆、架板、模板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挖断电缆、管道,但没造成严重后
191.果损坏地下设施
192.不按规定随意取土、弃土
193.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194.未经批准随意拆除区域封闭围栏和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195.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196.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197.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设备
198.使用制动、信号、保护、显示装置有缺陷或失灵的起重机械
199.
200.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更换
201.启动吊车前未启动警告铃
202.风力5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遇到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进行起吊作业
203.指挥人员看不清作业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04.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起吊作业
205.起重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哨子、旗语或多人指挥
206.非吊车、卷扬机司机操作起重机械
207.
208.起重机械吊物违反“十不吊”原则氧气、乙快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209.
210.使用手拉葫芦的起重链直接缠绕吊物
211.起吊钢板、钢管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212.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拴有溜绳
213.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吊车的钢丝绳
214.施工电梯超载或人货混装吊挂的重物在高处长时间存留,重物未挂保险绳,手拉葫芦的手链未拴在起重链上
215.在管道、栏杆、脚手架上起吊物件
216.
217.在吊物及机械起重臂下行走、站立或作业
218.塔吊等机械不按规定采取防风措施起吊工作完毕离开操作室,未切断电源
219.
220.在施工区主干道上机动车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在人员密集区或厂房内时速超过5公里/小时
221.无证驾驶各种厂内机动车辆装载机、拖拉机、翻斗车违章载人
222.
223.在生产现场停放与生产无关的车辆随意堵塞交通或损坏路面者
224.
225.其他违反国家、行业、工程管理现行标准和规章制度、哈尔滨万达茂项目及其上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本协议未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违章行为,按照安全协议处理,安全协议中未指明的,项目部有权利对分包队伍处于不定额度的罚款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乙方专业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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