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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填空、选择1行政:狭义行政仅指国家行政机关的I活动2行政法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日勺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欧J法律规范的总称3行政关系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简答论述1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2答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应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I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日勺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4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处理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5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日勺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4)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L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⑸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主体合法
(2)内容合法
(3)程序合法第十章行政立法填空、选择⑴行政立法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2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简答论述⑴行政立法的特性既具有行政的性质,又具有立法的性质,A.行政立法日勺行政性质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调整日勺对象重要是行政事务;目日勺是实行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日勺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B.行政立法日勺立法性质(a)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b)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围,具有法的基本特性,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c)必须遵照对应的立法程序
(2)行政立法的分类
1.根据权力来源不同样,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2.主体不同样,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
3、按照内容、目的I、功能不同样,分为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⑶行政立法的原则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照如下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1、民主原则:A、情报公开制度B、征询制度C、听证制度
2、效率原则:A、时效原则B、代理制度4行政立法的程序1起草2征求意见3审查4通过5签订6公布与立案⑸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几种形式
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日勺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第十一章行政许可填空、选择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同意、登记、承认等方式,容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详细行政行为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原则,分排他性行政许可和非排他性行政许可排他性许可又称独占许可,最具代表性的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非排他性许可又称共存许可,大部分行政许可是非排他性许可3以许可的范围为原则,分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4行政许可实行主体的种类法定的口勺行政机关、被授权口勺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区I组织、被委托的I行政机关5实行主体的制度创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一种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简答论述1行政许可的特点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日勺内容是国家一般严禁日勺活动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详细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的作用
1.行政许可是国家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H勺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民众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增进人与环境的友好健康、协调发展
(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4)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积极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助于增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5)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行政许可监督重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1)书面监督
(2)抽样检查、检查、检测与实地检查
(3)被许可人H勺自检制度
(4)对获得特许权的I被许可人区I监督检查
(12)行政许可设定权分派
1.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2.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公布决定的J方式设定行政许可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欧),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区I,确需立即实行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一年)的行政许可
5、其他规范性文献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二章行政强制填空、选择⑴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用的强制性的详细行政行为的总称⑵代执行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替代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⑶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简答论述⑴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特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法上的I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日勺详细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欧I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实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4)行政强制执行不容许进行执行和解⑵行政强制的种类A.以对象和内容为原则,可分为对人身H勺强制、对财产H勺强制、对行为的强制B.以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原则,可分为即时性强制(防止性强制、制止性强制)和执行性强制
(3)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L行政性
2.强制性
3.执行性4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惩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样
2.目的不同样
3.原则不同样5即时强制的条件
1.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根据2必须遵照法定程序第十三章行政协议1行政协议的特性
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
3.双方意思体现必须一致
4.在行政协议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2行政协议的缔结原则;依法原则是行政协议缔结的基本原则首先,法律法规假如明确规定了必须采用行政协议的话,则行政主体不得任意变化另首先,从行政协议内容上看,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第三,行政协议的缔结必须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不得私自违反行政协议的缔结方式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第十四章行政指导填空、选择以行政指导的对象与否详细为原则,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个别日勺行政指导以行政指导的I功能差异为原则,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领会1行政指导的特性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体现,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导是一种合用较大幅度的弹性股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使用措施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2行政指导与行政协议的区别
1.行政指导是单方行为,行政协议是双方行为
2.行政指导是事实行为,行政协议是法律行为
3.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行政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第十五章行政惩罚填空、选择行政惩罚行政惩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予以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行政惩罚的种类人身罚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行为罚能力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财产申诫罚精神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行政惩罚的主体一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简答论述
(1)行政惩罚的特性
1.行政惩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日勺
2.行政惩罚的合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日勺组织
3.行政惩罚欧I合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口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行政惩罚与刑罚区别1)制裁日勺性质不同样2)合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样3)惩罚的程度及合用的程序不同样4)制裁日勺机关不同样5)作出惩罚的形式不同样
(3)行政惩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制裁日勺对象不同样2)制裁日勺行为性质不同样3)制裁日勺原则不同样4)惩罚日勺范围和程度不同样5)采用的形式不同样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样
(4)行政惩罚应遵照的各项原则的重要内容和体现形式
1.惩罚法定原则其内容重要根据法定、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
2.惩罚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原则规定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惩罚同步必须以公正而无偏私日勺程序抵达公正日勺成果公开原则详细体现为根据公开、主体身份公开、决定过程成果公开、听证公开
3.惩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行政惩罚的种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行政惩罚日勺轻重程度与违法行为相适应行政惩罚时减免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4.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违法受到行政惩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导致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惩罚替代刑事惩罚
6.救济原则对行政惩罚不服日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因行政惩罚受到损害H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赔偿规定
(5)对行政惩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1)法律可以设定多种行政惩罚限制人身自由日勺行政惩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惩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惩罚5)4)行政规章、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行政惩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详细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惩罚6)上位法对已作规定,下位法需详细规定的I,必须在上位法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7)其他规范性文献不得设定行政惩罚
(6)行政惩罚合用的条件和方式合用的条件
1.行政惩罚合用欧I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惩罚合用H勺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惩罚权H勺行政机关或授权H勺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H勺组织
3.行政惩罚合用日勺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得责任能力
4.行政惩罚合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行行政惩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一般时效2年特殊时效如治安管管理惩罚为6个月合用方式
1.一事不再罚款对当事人的同一种违法行为,不得予以两次以上罚款日勺行政惩罚
2.有关行政惩罚日勺详细裁量不满14周岁的J人有违法行为肚L不予行政惩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日勺,不予行政惩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日勺,应当予以行政惩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
(一)积极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二)受胁迫的;
(三)有立功体现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导致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惩罚
(7)听证程序的合用条件和详细程序合用条件根据《行政惩罚法》第42条规定,听证只合用于行政惩罚较重的行政惩罚案件,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惩罚行政惩罚主体在作出行政惩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规定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规定听证的I,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日勺详细程序1)当事人规定听证的J,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应当在听证的1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波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4)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与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H勺事实、证据和行政惩罚提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8)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惩罚法》第38条规定制作决定
(8)行政惩罚执行的原则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惩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第十六章行政监督填空、选择1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行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置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2一般行政监督:指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3专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机关实行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并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而监督行政行为时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展现出多样性2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督H勺监督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并且还包括部分非国家机关3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程序不同样前者是立案、调查、结论、处分等,后者则是听取汇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等4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力根据不同样前者是行政权,后者则是立法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5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附属性不同样前者纯系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I行为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使两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根据等方面H勺差异第十七章行政责任填空、选择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2行政不妥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妥,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认性的法律后果简答论述D行政违法的特性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日勺违法;
2、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口勺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即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中对其行使职权所规定日勺程序性与实体性义务的约束
3.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政责任的I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妥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日勺故意或过错7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8行政法律事实的分类;
1、答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法律事实,重要包括1人的出生、死亡2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3时间的流逝和物聆I灭失
2、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故意识能产生对应法律效果的活动它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5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外,还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具有对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6行政法的几种法源形式;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日勺法律解释7行政法的特点;答1没有完整、统一法典2体现形式多样3行政法规范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易变性5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共存8行政法的分类答
1.一般行政法与尤其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原则来划分的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规范的J性质为原则划分区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这是以行政法H勺作用为原则而进行划分区I9行政法的作用答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增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行宪法,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增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增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填空、选择1行政法基本原则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关键内容3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并且规定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简答论述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及其详细规定⑴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关键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置、行使必须根据法律、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法律相抵触2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3详细规定:第一,任何行政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可以存在第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根据法律、遵遵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三,任何行政职权H勺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根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详细规定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合法考虑基础之上,要有合法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填空、选择⑴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2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3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I体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4行政职责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5行政立法权行政机关制定和公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1简答论述2行政主体的特性;答1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行行政活动2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3可以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2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答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一切可以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方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范围要不不大于行政主体范围行政主体必然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仅仅包括行政主体,还包括相对方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2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I区别⑴两者不能简朴等同2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3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⑷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所下都能成为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国家的I行政管理活动虽然是通过各个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得以实现的1,但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由于公务员所实行的公务行为是以国家机关H勺名义实行H勺,公务员只是详细的操作者;公务员H勺公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不直接由公务员承担,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3行政职权的特性;答1强制性2不可处分性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4行政职责的内容;答1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92行政主体实行的I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遵法定欧I程序,防止程序违法103行政主体还必须遵照合理、合适的原则,防止行政失当11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答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具有亲密的联络,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力的详细体现,而行政职责则是行政主体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详细体现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步,必须同步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对应变化案例运用有关行政法上的主体的理论和知识,分析有关案例第四章行政机关填空、选择国家行政机关的种类
1、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样,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2、按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
3、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征询机关与监督机关行政机关体制有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层次制和职能制;集权制和分权制简答论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性;答
1.具有国家强制性质
2.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
3.按一定的层次和构造组织起来2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括的基本内容答法律根据;附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3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的构成部门;国务院的I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国务院拥有的行政职权;制定行政法规权;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日勺其他职权5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重要有制定规章权;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第五章公务员简答论述1公务员的双重身份任何一种公务员,不管其职位高下、职务大小,首先是一种公民⑵公务员的权利P55L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罢职、降职、解雇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酬劳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
4、参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I培训;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根据本法的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3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几种状况答死亡、丧失国籍、解雇、开除公职、被判刑罚、离休退休等第六章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填空、选择⑴行政授权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所有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⑵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简答论述⑴行政授权的特性L行政授权是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步转移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2行政委托的特性
1.行政委托H勺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H勺职权范围内
3、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认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⑶被委托的组织与被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1.性质不同样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根据不同样被委托组织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样被委托组织日勺行为后果由行使委托权日勺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七章行政相对方填空、选择行政相对方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简答论述⑴行政相对方的权利;A.提出申请的权利B.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C.听证的权利D.理解状况的权利E.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⑵行政相对方的义务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B.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C.遵照法定程序规定的义务第八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填空、选择⑴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与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与否遵纪遵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简答论述⑴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与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欧I工作人员与否遵纪遵法⑵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欧J监督是全面欧I,具有最高权威性区J监督方式重要有如下三种:A.法律监督B.工作监督C.人事监督⑶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重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有较大的监督范围A.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重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遵法状况进行监督B.国家审计机关国家审计机关重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C.上级行政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活动负有领导和监督职责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述填空、选择⑴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可以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⑺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行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措施、公布行政命令、告知、通告、决策、决定的行为等8详细行政行为详细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行的行政行为简答论述1行政行为的特性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附属法律性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行政主体在实行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日勺,带有强制性⑵对行政行为进行分类的多种不同样原则以及根据不同样原则对行政行为所分的不同样种类;
1.根据实行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I法律关系的不同样,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2.以行政行为与否具有一定日勺法定形式为原则,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实行的J对象及合用力的1不同样,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
4、根据行政行为的实行与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原则,可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体现的当事人的数目为原则,可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⑶行政行为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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