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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B)结算书C)工程量计算式D)有效有现场签证单(原件)具备工程师、项目经理签字E)有效的文件(原件)F)其他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结算资料,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一个月时间内完成核对工作有争议时,乙方应配合甲方13工程保修
13.1保修期限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13.2保修范围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内容
13.3保修内容协议价款(包括补充协议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3.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径行扣除,乙方应无条件的予以认可
13.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14违约及索赔
14.1违约的处理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14.2除本协议已经约定在各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内容是本条款的必要部分
14.3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责任内容是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本协议未约定部分,约定不全部分,无效约定部分的补充规定15工程保险
1.11乙方须为乙方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办理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1.22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施工机械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工程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1.33当发生本工程承保项目的损失或损害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向保险公司的报告和索赔工作
1.44如果乙方未能遵守本条规定,乙方应保障甲方不受由于乙方未能遵守工程保险的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索赔16其他
16.1在协议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以下义务
17.
1.1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对应通知的事项;
18.
1.2双方积极协助协议的履行;
18.13双方协议的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16.
1.4遇不可抗力或对方主观、客观违约所造成或即将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或另一方有积极防止损失继续扩大的义务;
16.
1.5对协议要求的保密条款实施必要保密措施的义务;
16.2当甲方将工程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后,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
16.3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6.4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a、逾期超过30日仍未完工的;b、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经返工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经甲方书面联系后仍无改善的;d、乙方与甲方相关人员如果发生行贿行为,一经查实的;e、出现工人因工资问题闹事的,违犯合同条款之
5.4条及
9.16条内容
16.5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业主方对甲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需于接到甲方解除协议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乙方已完成的合格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方式予以结算
16.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即告终止
16.8本协议包括附件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均具同等效力17本协议附件
1、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2、附件二《工人工资保障协议书》
3、附件三《现场管理细则》
4、附件四《报价清单》补充条款
一、甲供材料用量
1、本工程材料由甲方供应,采购数量为投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乙方负责在规范规定材料消耗内并保证完成该项全部工作在规范规定的消耗内,该部分材料用量及费用不作调整,如出现该种材料在工作量不变而超出或节约,则
2、工作量不变而超出数量按实际超出量,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工作量不变而节约数量按实际节约量,在敷料、安装人工费不变的情况下,按节约量之总金额5%作为奖励
二、其它补充
1、如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内完工或延长工期(参考协议条款第6条工期内容)等,跨年度工人来回车路费由双方洽谈按比例承担;
2、如因业主原因导致乙方中途停工,项目部索赔费用如业主批准,乙方有同等权利向甲方索赔费用,如业主无批准此费用,则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承担此风险或考虑合理索赔
3、因乙方未按协议工期按期完成,造成甲方不能按工期竣工交付使用,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在承包工程款内扣除,扣除金额不超过总造价的5%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文件精神,创建“文明安全工地”,保证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各项义务得到实现,强化公司管理水平,特签署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实施协议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乙方工程负责人为该专业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都由该负责人负责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护栏及其它安全设施
5、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专职质安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配电箱,高空作业平台或脚手架及其它作业行为,一律先停止作业,纠正后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6、施工现场用电由专人负责,并对电动设备及安全方面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理,对违章用电者,除责令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要的惩处
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工卡,严禁穿拖鞋上班
8、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应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器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9、对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10、施工队伍的管理原则上由施工队负责,施工队进入现场后,施工队负责人没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甲方负责指导施工队按公司及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综合管理
11、施工现场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区域),严禁酒后施工
12、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斗殴行为者要予以处罚
13、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每天工作完毕或每项工作结束,必须搞好现场的卫生,做到工完场清
14、施工队在进场前须将各工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给甲方以便现场的技术协调,并提交全部施工人员名单和所带工具清单及功率施工人员的增减须报项目部审批,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
15、施工人员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用电安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不得超负荷用电,临时电源须请电工接通施工区域应注意防火安全,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及动火审批制度在本协议中尚未注明的以总包单位的制度为准
16、由于乙方施工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未遵守规范操作及施工队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均由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7、乙方雇用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当地有关规定,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冒用公司员工名义,所有工伤及经济纠纷与公司无关
18、乙方施工队因管理需要领用甲方的工作卡、安全帽和工作服须先交纳每人50元的押金,工程竣工或中途退场需全部退回,如遗失或损坏将扣除押金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附件二:工人工资保障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保障工人工资发放到位,强化公司管理水平,特签署工人工资保障实施协议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提供所有进场工人名单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二)
2、工人进场后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工人进场时间和离开工地时间实施指纹打卡对工人上岗时间提供准确记录
3、乙方工程负责人对进场施工工人工资必须及时发放,不得产生拖延工资不能带领,如代领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复印件背面承诺本月工资由谁代领,如发生纠纷与公司无关
4、若因乙方工资发放不到位产生的工人闹事、停工等影响工程的情况,给于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上报公司,形成记录,做为公司劳务招标的参考评分依据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附件三:现场管理细则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均能按合同约定的目标实现,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完善管理手段,依据合同约定对履约行为的规范性进行具体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人员、设备到位和管理工作方面,承包方以下行为约定为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
1、合同中确定项目负责人及工人不到位,经指出两次后仍无效的,变更也未经同意的,罚款2000元/天•人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到岗或脱岗影响工作,经催告两次后仍无效的,自发现开始计时,每超过30分钟罚款500元/人•次对属于发包方确定为旁站的重要工序,发生施工管理人员不到岗或脱岗的,经发包方催告一次后仍无效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人•次造成质量事故(缺陷)的,除前述处罚外,根据损失情况,加扣质量保证金中的10%
3、管理人员到岗,但在施工过程中不尽职、失责,没有按照交底施工程序、制度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造成验收时质量问题多,发包方指出两次以上仍无效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200-500元/次对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发现有无证上岗情况,发包方指出两次以上仍无效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4、承包方在工序施工中不认真实行“三检”制度(或虽在形式上实行“三检”,但在发包方检查时存在质量问题较多,实际无“三检”效果),且经发包方指出两次以上仍无改进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5、项目负责人及其重要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例会(包括专题会议),也未事先请假,且经发包方指出两次以上仍无改进的,缺席罚款500元/次;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次对无礼干扰会议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罚款1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为提高会议效果,承包方应在会前12小时提供书面的《施工工作周(简)报》,无故不提供,罚款500元/次
6、在与其他参建班组的协调配合上,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发包方的协调意见,影响工程整体进度、质量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7、拒绝接收发包方通知、联系函、纪要等文件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500To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
8、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落实和回复工程师通知单的,罚款500元/次因质量问题,出现被监理单位责令暂停施工整顿的,罚款1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9、对未经同意,擅自分包,或使用无专项资质单位施工的,除纠正外,检查发现后视情节罚款1000-5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0、施工方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或监理有效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罚款2000元/次
11、蓄意影响发包方开展计量工作,或弄虚作假,妨碍计量正常进行,罚款2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二、工期进度方面,承包方以下行为约定为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
12、承包方出现日、周、月施工计划未按合同时间提供,经催告一次无效的,罚款2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3、自行修改经发包方审批的进度计划,未通知发包方同意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4、负责的子项进度滞后,周计划、月计划没有按时完成,不按既定承诺措施弥补,又无正当理由被发包方确认,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500元/天,罚款总额累计计算,直至落实工作开始;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但如果能将延误时间在下期采取措施弥补,并不影响下道工序作业的,可以予以返还前述罚款
15、未能按合同承诺,及时安排进、退场,经发包方指出累计两次以上仍未按要求时间改正,罚款1000元/天,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6、未按合同承诺约定安排主要的机械设备足够数量、规格,导致进度滞后,经发包方指出两次以上仍未按要求时间改正,罚款1000元/台(套)/天,直至纠正为止,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7、能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工作,发包方将考虑予以奖励
三、施工质量方面,承包方以下行为约定为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
18、不遵守验收程序、制度,在没有经过发包方验收、同意的情况下,就自行进行下道工序,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按1000-5000元/次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9、对监理在监理通知(或监理例会、现场、联系单)中,指出的质量问题承包方未按要求无改进,类似质量问题重复指出两次以上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5000元/次;态度恶劣、持错不改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5000-10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20、承包方不按既定方案或承诺措施及时处理质量缺陷,经发包方催告一次仍无效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5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对已指出的质量问题,承包方整改缓慢拖拉超出规定整改时间要求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5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21、对存在质量缺陷或问题,承包方在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修补或瞒报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按5000-10000元/次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22、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有导致质量问题的隐患,发包方在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后,承包方无理拒不执行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1000-2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23、对于施工质量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值的,按设计复核意见及相关规范进行处理,除本细则规定的处罚外,其他不良后果导致的费用由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
24、对于施工质量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发包方在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后,承包方不整改,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5000-10000元/次;整改缓慢的,除纠正外,视情节罚款5000-10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25、对质量管理到位,政府部门检查、评比中受到书面市级通报表彰的,奖励承包方10000元/次,对项目负责、技术负责人个人奖励2000元/次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承包方10000元/次,同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承包方以下行为约定为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
26、承包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发包方检查发现有不戴安全帽、不穿统一工作服的,有穿拖鞋或凉鞋上岗的,指出后不立即改进的,罚款50元/人•次,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处,罚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2000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甲方将项目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图纸本次承包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作界面的划分上述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图纸中划分如下:
1.
2.1装饰工程(J)包括天花工程、墙面工程及地面工程按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
1.
2.2给排水工程(/)包括按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但需配合放线定位及开孔
1.
2.3强电工程(/)包括按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但需配合放线定位及开孔
1.
2.4弱电工程(/)包括按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但需配合放线定位及开孔
1.
2.5空调通风工程(/)包括按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但需配合放线定位及开孔其他:
1.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其他工程,单价说明之内容规定承包方式为人工+辅料,按实际施工的数量结算已经包含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内容必须的材料费、制作安装费、场内运输费、卫生保洁费、垃圾清运费、超高降效费、夜间施工费、赶工费、材料搬运费及卸车费(叉车费用除外)、成品保护费、所需的机械费及易耗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工人所需劳保物品等费用;工人来回路费、住宿、工完场清连垃圾清理、脚手架搭拆均包括在单价内
1.3工作内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总体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工程建设标准验收要求所必需的各项工序和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业主方、甲方供应材料除外)、机械、所有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配合、成品保护、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等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合同价款本协议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X
2.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DA B方式承包,按照前款所约定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单价口・总价包定,若实际施工无设计变更,结算时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具体详见《报价清单》及单价说明具体分包分为两种方式A清包工;B清包工加辅料;
3.3结算原则对应与
2.2的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口总价包干方式结算原则.A单价包干方式1价格是根据劳务招标、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图纸中有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单价调整的要求;2为完成承包范围的内容,报价清单中未列项目,按已有单价作为增加项目结算;3按图施工工程量与报价清单中的工程量有差异,按实际完成计算作为结算量;4为完成承包方式,报价清单中综合单价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单价;5《报价清单》已有的项目必须全部实施,若增减工作内容或增减量按报价清单中的相应单价计算6《报价清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B总价包干方式固定总价合同(闭口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本工程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C上述结算原则中未明确的按以下原则执行1变更项目是《报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报价清单的单价及计算方式执行,如清单中相同项目单价不同,按最低单价执行2变更项目在《报价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执行如有清单中相同项目单价不同,按最低单价执行3变更项目是《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则按根据审核单价作为依据,双方协商后执行并进行结算D采用清包工含辅料方式承包的,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应同时满足业主方、甲方时所确定的材料样板、产品要求,本协议
2.1条约定的价款是在此基础上确定的,乙方不得以对材料品牌及材料样板的材质、颜色要求不了解为由提出价款调整的要求3工程变更及签证要求
3.1业主方有权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重大变更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按变更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变更增减的费用按本协议第
2.3条的结算原则执行;
3.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监理及业主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相关单位签字后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乙方发现设计错误不及时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4设计单位、业主方、监理和甲、乙方的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不能替代工程现场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只能做为现场施工的依据;
4.5现场签证按以下分类存档业主方要求变更、设计变更、客户要求变更、施工单位要求变更、其它变更;
3.6现场签证乙方应在施工完成7天内将现场签证单报项目部,逾期上报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签证权益,甲方有权拒签并不再计价甲方收到乙方签证申请后15日后,给予确认或答复,逾期不予确认或答复,视为确认(注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向业主方的签证程序)
4.7变更及现场签证每月按编号分别汇总4材料要求(如无材料供应,则不适用)
4.
1、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由乙方负责供应的主要材料的品牌等级按甲方的要求执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原件等必需的手续,经甲方查验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甲方有权指定材料供应商和品牌
4.
2、乙方负责供应的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材料安全标准及材料环保标准,并提供相关部门检验报告等资料文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达不到相关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含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3、乙方领用业主方或甲方供应的材料,应向甲方提供材料领用单,如业主方或甲方发现本合同所涉工程部分存在超领材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超领部分的材料或直接在乙方剩余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相应材料款;如工程完工后,业主方发现本合同所涉工程部分存在超领材料并在甲方工程款直接扣除超领材料金额的,甲方亦有权在乙方未结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扣除的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予以返还
4.
4、方偷工减料、擅自更换材料品牌或使用假冒品牌材料的,甲方有权做出该材料总额一倍以上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5付款方式
5.1无预付款,施工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每月25号提交,现场工程师核实完成该月工作量,经项目部商务人员依据《报价清单》内单价计算金额,于次月10号前按80%支付,完工交付使用支付至90%,结算支付至95%,余额5%为保修金额,按保修条款终止后支付
5.2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直接向业主方结算工程款或借款
5.3辅料款项乙方收款前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若提供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发票(如虚开发票、假发票等)甲方付款审查时一经发现,将暂停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并乙方须重新提供合格发票;如未能发现,因乙方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暂停支付全部应付款项,乙方须重新提供合格发票并承担开票额10%的违约金
5.4工人必须执行打卡上下班制度,以便项目部监督工资发放情况,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每月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足额发放到每一工人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因工资问题闹事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6工期
6.1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
6.2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含二次进场)施工进度按进度表排列先后要求进行施工
6.3竣工日期以甲方正式签发的竣工验收单为准
6.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除此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施工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
6.
4.1不可抗力范围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A、烈度为5级以上的地震B、8级以上持续8小时的台风C、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60mm以上D、10年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或低温天气
6.
4.2非乙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的(不含单方面指令停工)
6.
4.3业主方、监理末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包含甲供材料未按约定供货期到位),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实导致整体工期延误
6.
4.4因政府原因要求停工且确实导致整体工期延误
6.
4.5如因业主方原因需进行设计变更造成整体工期延误的,则可根据设计变更对工期实际影响予以确认延误工期
6.
4.6业主方提出的设计变更与原设计相差不大,工期不予延长,若变更后造成工程量或施工工艺有较大变化,可按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延长工期
6.
4.7业主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质量标准及检验
7.1质量标准
7.
1.1本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并达到深圳市优工程标准:
7.
1.2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7.2质量与检验
7.
2.1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业主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未经业主方及监理签字,乙方擅自隐蔽,业主方及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剥露重新验收;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业主方及监理有权进行重新验收,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设计单位共同参力fl验收.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违约
7.
2.2若乙方通知业主方及监理隐蔽工程验收,业主方及监理不能按时现场验收,则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7.
2.3对于工程项目质量,由业主方组织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后,业主方发现有质量问题,书面通知乙方返修(如乙方拒绝签收,以业主方签字即视为送达),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径行扣除
7.
2.4对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经甲方项目部确认后,对乙方处以该施工部分工程造价的两倍处罚,在工程款中径行扣除8甲方责任
8.1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图」一份,增加图纸份数则自行复印
8.2指定现场临时办公场地
8.3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8.4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施工组织方案审查会议
8.5开工前组织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该纪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6及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或变化情况进行验收、签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办理结算
8.7收到乙方报送的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后3日内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8.8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商务负责o9乙方责任
9.1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违约
9.2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设备、材料合格证等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核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乙方违约
9.3,对于甲供产品,乙方须在协议签订后向甲方提出订货清单,确定产品规格、数量及到货时间并向甲方报送周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如不按时报送,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
9.4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场外污染、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
9.5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包括准备、施工和收尾阶段),均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变更,乙方擅自变更,视为乙方违约
9.6施工完毕后,应负责对其损坏的设施恢愎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恢复,由甲方代为修复并公平计算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径行扣除,对费用数额,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9.7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纪要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另按所发生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9.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7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退场视为工期延误
9.9在正式验收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概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9.10负责竣工后的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9.11接受总包管理乙方应响应甲方与总包单位签订配合施工协议,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卫生、成品保护等方面接受总包管理
9.12严禁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或中止合同等行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13凡经业主和设计部门同意,并有书面通知的设计变更,乙方不得拒绝施工
9.14法规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9.15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9.16乙方所有聘用人员及劳动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不发生劳资纠纷,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9.24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员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和发生的费用
10.2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3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如业主方按《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发现有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10.4乙方应安排专人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10.5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期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0.8施工过程中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每次乙方应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11履约担保/(提交合同金额的10%或有履约能力的个人作为担保)12竣工验收与结算
12.1竣工验收:
13.
1.1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发包单位签署的文件
12.L2工程移交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交验标准配合甲方项目部完善交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7日内完成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从地盘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上述移交,视同延误工期处理乙方承担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13.2竣工结算:1)乙方在工程竣工1个月内,按照以下要求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主要竣工结算资料由以下部分组成A)清单(注明总页数及各分项的起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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