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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签订日期2007年11月25日
29.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30保险
30.1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2保险事故发生时,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31违约责任
31.1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劳务报酬因工程承包人无故拖延拨付劳务报酬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因发包人资金不到位,劳务报酬的拨付可以顺延
31.2劳务分包人必须独立组织施工作业,若劳务分包人将该项协议内的作业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工程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赔偿
31.3劳务分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施工,并给工程承包人造成不良影响,工程承包人有权调整劳务分包人的施工作业任务劳务分包人不履行合同时,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31.4因一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若存在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赔偿32争议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可向起诉33合同解除
33.1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3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以及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3.3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4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工程承包人付款完毕后除保修和纠纷解决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35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呈送工程总承包人壹份36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公章)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电地址话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程劳务分包补充协议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附件一工程劳务分包补充协议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一、工费采用建筑平米单价包干形式(建筑面积计算按GB/T50353-2005国家规范标准执行)
1、主体结构元/m2
二、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机械挖土人工配合、人工清底、基础垫层、砖胎模、所有主体结构钢筋、模板、碎、外架、止水钢板、冬施、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测量放线)
1.钢筋制作、安装(含电渣压力焊、钢筋直螺纹连接)2•税的浇注、振捣及抹面养护(含基础碎垫层、钢筋碎基础、钢筋碎剪力墙、钢筋碎梁、板、柱、坡道、楼梯等)缺陷修补等
3、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清理、刷隔离剂、嵌缝、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等
4.脚手架、安全网、密目网施工搭设及拆除(含外脚手架、梁、板、柱、模板支撑、电梯井脚手架、安全防护脚手架)
5.周转材料维修及场内装卸堆码倒运
6.现场安全文明建设、施工场地日常清理
7、临时用水、用电搭设安装及线路日常维修维护
8、工作平台搭设焊制及拆除
9、预埋件制作安装
10、各类材料的场内装卸及场内二次倒运
11.场内材料保管及警卫
12.中小型机械装卸车、安装、拆除、日常维修保养及机上操作员的配备
13.塔吊信号工(指挥)的配备及日常工作
14、配合承包人测量放线,资料整理
三、承包人负责配备塔吊、商碎地泵、输送泵、布料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及钢筋弯曲机、切断机、木工圆锯机、电刨、电焊机、碎搅拌机、打夯机、砂浆搅拌机剩余机械工具由分包人自备并承担费用
四、分包人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可计量的按实际工程量计价,计价方式为按2005年定额人工费(人工费不进行调整)为基数,综合取费30%,不可计量的按计时工标准计价,计时工每个工日(8小时)30元
五、分包人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按分包人在现场的月平均人数计算,耗用量按每人每月用水一吨、用电一度(按业主收费标准以实计取)计算费用,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予以扣除
六、由承包人提供的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机具均由分包人负责使用、保管
七、生活设施的配置、临建、床由承包人提供,其他设施由分包人自理
八、工程主体完工,承包人按分包人劳务用工结算额(经承包人审批后)付至总价的9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付总价的95%,剩余工费自竣工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
九、分包人未能按合同工期(有效日历工天)内完成合同工程量及内容,其承包人提供的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等延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单价按承包人租赁实际价格计算)
十、施工过程中,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停工退场,视为分包人违约,其结算按实际完成验工计价的50%给予结算
十一、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按月按比例支付分包人劳务报酬,分包人必须提供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单,并保证按实发放;如分包人不能按实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应得劳务报酬,则承包人将视实际情况,直接予以发放,以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及维护农民工的利益
十二、分包人负责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外出务工证、各工种人员上岗证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公积金等相关手续,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十三、分包人向承包人上缴实际完成劳务报酬总价的2%综合管理费用该项费用在每次支付分包人工费时按比例扣除
十四、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将本工程工地劳力调往其他工地,并保证麦收、秋收期间正常施工
十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章)分包人(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07年11月25日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同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协议范围和有效期限1安全生产协议范围为在施工现场进行劳务作业全过程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至劳务分包任务结束终结二安全责任目标2本工程项目工地策划创市安全文明(样板、优良)优良工地,乙方施工管辖范围内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样板、优良)工地的规定要求3安全生产指标: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员工年负伤频率小于10%三安全生产资金4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5甲方取得工程款后,应优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投入,只有施工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施工生产6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费用均包含在劳务报酬中,乙方应优先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7乙方对列入劳务报酬的劳动保护、保健费、防暑费、安全教育等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及相关费用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四双方责任与义务8甲方责任和义务
8.1工程施工阶段,负责将乙方的全员纳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8.2负责检查、督促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8.3负责对乙方全员进行入场和施工现场两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传活动,并指导乙方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8.4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8.5负责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8.6负责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当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和整改命令
8.7负责向乙方说明施工范围内因建设施工可能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施工注意事项
8.8根据现场情况负责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设施、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
8.9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优先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10负责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8.11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和报表
8.12任和义务
9.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
9.2各类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对生产全过程的安全实施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9.3必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9.4在施工前,负责组织所属人员接受甲方进行的入场和施工现场的两级安全教育,并负责所属人员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班组培训教育及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教育不合格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5凡从事起重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电工、电焊工、特种设备的安拆与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组织上岗作业
9.6进入施工工地,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9.7在各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分包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逐项交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9.8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成经自检合格后,必须报甲方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和变更,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9.9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在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9.10按照甲方的统一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持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畅通,正确使用和维护好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9.11自备、采购、租赁的安全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获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9.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工,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
9.13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如实向甲方提供危险作业人员名单,并保持作业人员稳定,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14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措施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
9.15负责为本单位所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6负责将本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复印件和特种作业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准用证复印件、班级安全活动记录与教育记录、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报甲方备案
9.17必须持有相应资格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甲乙双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双方必须立即进行应急救援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1甲乙双方未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受到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处罚,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12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参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13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员工的“三违”行为,并按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责任者予以处罚,对不接受安全教育、不符合从业条件的和屡次违犯规章的乙方员工,乙方必须将其清退出场14乙方擅自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15乙方不能及时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和完整的安全资料,受到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其它16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7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二承包方:(公章)分包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曰协议签订地点:电话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承包人同工程总承包人(以下称发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山西省太原市等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届时以工程承包人通知时间为准确开始工作时间,具备抹灰条件时,工程承包人提前7天通知劳务分包人)2劳务分包工程项目
2.1本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内容(详见补充协议)
2.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标准
二、合同文件与解释顺序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⑴.本劳务分包合同;⑵.本劳务分包合同附件;⑶.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劳务报酬的确定与支付4劳务报酬的确定
4.1劳务报酬的计价方式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等进行施工,劳务报酬采用下面第种方式计价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包干形式180元/M2共计¥/元,大写/o该合同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本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用工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含机械操作工人工资)的市场变动因素、工程量正常微量变化、施工交叉干扰及配合费、管理费、利润,并负责工完料尽的现场清理,以及一切合理范围内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合同价在有设计变更时,且单项设计变更造成合同价变动幅度超过土/%时,则单项设计变更费用按
21.5条款规定给予调整⑵.工日数量采用/定额进行核算,工日单价/元(含管理费用)工日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定额规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机械操作工人工资)的市场变动因素、施工交叉干扰及配合费、管理费、利润,并负责工完料尽的现场清理,以及一切合理范围内的风险因素
1.
1.工费采用工程量单价包干根据/和劳务分包人报价,经双方协商核定,本工程分项工程作业项目单价详附表1《劳务用工费用一览表》在有设计变更时,各作业项目的单价执行
21.5条款规定各作业项目单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该作业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机械操作工人工资)的市场变动因素、施工交叉干扰及配合费、管理费、利润,并负责工完料尽的现场清理,以及一切合理范围内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1.2零用工本工程原则上不发生零用工合同范围以外如确需发生零用工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填报统一格式的《零星用工签证单》(详附表2),经工程承包人现场领工员、技术主任或总工、生产副经理或经理三方签认方可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批,应在24小时内补办相应手续,超过24小时视为弃权零星用工按照双方商定的30元/工日计取,不再计取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3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分包人愿以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承包人不得在施工过程中挪用,在本合同结束时,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5.1劳务分包人完成具有形象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后,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5.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用下面第种方式
(1).采用工程量计算规则
(2).采用《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6.1生活费预借根据劳务分包人在现场的实际人数,按元/人•月的标准预借生活费
6.2工费支出每月末前7天劳务分包人将本月《劳务用工验工计价表》(附表3)上报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在接到报表后7天内审批劳务分包人在劳务用工验工计价批复7天内,将《劳务用工价款结算表》(附表4)报送工程承包人签批,作为工程承包人拨款的依据拨款时,劳务分包人需上报劳务工人工资支付表,工程承包人按审批后的劳务用工结算款总价的%支付劳务工人工资
6.3劳务分包人发生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理7劳务报酬结算单项工程完工后,先由工程承包人组织初验,然后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等,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劳务分包人应在28天内将工程竣工结算提交工程承包人审批,工程承包人收到结算后应及时给予审核,并报公司工程结算审核中心批准后,结算生效8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8.1劳务报酬结算批准后7天内,双方办理财务结算工程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劳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向工程承包人的借款及其他款项后,若无正当理由,应将所余结算款扣除质量保修金后,在内支付劳务分包人
8.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劳务分包合同32条款中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
四、双方责任9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
9.2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组织技术交底,负责工程的测量和试验工作,按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标准检查指导,负责协调与发包人、监理单位有关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关系为劳务分包人提供能够满足正常施工生产和生活的环境和临时设施/O
9.4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对外关系
9.5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
9.6负责所需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
9.7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作业进度监督、管理、控制
9.8负责对本工程需要检查的项目检查、试验
9.9及时按工程师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9.10及时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通知劳务分包人
9.11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办理竣工验交工作
9.12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报酬计价手续,及时支付劳务费
9.13工程承包人的其他义务有10劳务分包人的义务
10.1劳务分包人委派履行本合同的分包项目经理姓名职称
10.2劳务分包人必须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资质证书或劳务分包证书;现场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10.3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4严格按照工程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合同工期要求、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5劳务分包人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和所提供机具的稳定(如劳务分包人提供部分机械设备及机具时),调动更换时,必须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6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0.7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按规定提报劳务用工验工计价资料,及时办理劳务报酬的结算
10.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10按规定办理入当地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等手续
10.11劳务分包人所使用的人员须持有“三证一卡即居民身份证、施工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以及户□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办理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10.12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房屋、设备、机具、材料、停窝工损失及劳务分包人人员伤亡赔偿费用
10.13遵守劳动保护条例,严禁使用童工和不符合劳动条件的工人,对特殊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用劳保用品,如不使用,工程承包人有权勒令停Xo
10.14严格执行工程承包人的“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0.15劳务分包人的其他义务有
五、材料、机械设备的供应与管理
10.16供应与管理
11.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详附表6《工程承包人供应设备及材料一览表》;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1.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3奖励与处罚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应爱护、合理节约,不得浪费,更不得随意毁坏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工程承包人在每个分部工程结束后(或分季、分节段),对材料的使用根据当地材料消耗定额进行核定,按材料的实际用量与当地材料定额消耗用量的比较结果,对劳务分包人进行奖励与处罚
(1).实用量小于当地定额消耗用量的%时,按节约价值的%奖励劳务分包人
(2).实用量大于当地定额消耗用量的%时,按超额价值从劳务分包人结算工费中全额扣除12周转材料、施工机具的供应与管理
2.11周转材料的供应与管理
(1).本工程所需的周转材料由劳务分包人提报需求计划,经工程承包人确认后供应劳务分包人使用管理,对周转材料的使用按当地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进行损耗率核定,按周转材料的实际损耗与当地周转材料消耗定额的损耗率比较结果,对劳务分包人进行奖励与处罚⑵.奖励与处罚
①.损耗量小于当地定额损耗量时,按节约价值的%奖励劳务分包人
②.损耗量大于当地定额损耗量时,按超额价值从劳务分包结算工费中全额扣除
2.22施工机具的供应与管理操作工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种小型工器具详附表7《劳务分包人自带小型工器具一览表》,均由劳务分包人自备,此费用含列在劳务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13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3.1本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由工程承包人提供,劳务分包人负责保养与使用
13.2操作工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和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常识因人为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劳务分包人结算工费中扣除设备进场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共同检查后办理使用手续工程完工后,再由双方机械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达不到设备保养工作要求的,劳务分包人无条件进行维修保养或从结算工费中扣留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对使用和保养好的设备操作者,工程承包人将予以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燃油、动力费用小于当地定额消耗时,按节约价值的%奖励劳务分包人;大于当地定额消耗时,按超额价值从劳务分包人结算工费中全额扣除
13.3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劳务分包人自带一部分小型机械设备者(详附表8),工程承包人按市场租赁价给付劳务分包人,随同工程结算款办理
六、施工组织和工期14合同用工组织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和工程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开工前14天,根据工程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上报人员、工种构成情况详见附表9《劳务分包人进场人员状况表》,经工程承包人审批同意后,在开工前7天组织进场在开工后7天内应达到劳务分包人所上报人员数,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以劳务分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而终止合同;进场后,工程承包人按劳务分包人上报表进行复核检查,并对所报技术工人进行业务考核,达不到技术工人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无条件于7日内更换技术工人,并对所有工人进行体检,不符合从事所报工种身体条件者,必须于7日内更换15延期开工劳务分包人应按本合同开工日期组织开工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工程承包人开工前7天通知劳务分包人16暂停施工
16.1工程承包人因故要求劳务分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停工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停止施工
16.2停工责任在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劳务分包人,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由于国家政策性变化,不可抗力及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时,劳务分包人应积极组织做好工人的退场工作同时劳务分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劳务报酬结算单,交由工程承包人审批17工期延误非工程承包人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因劳务分包人劳力组织不力或其它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工程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保证作业节点工期,劳务分包人应及时调整,限期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按元/天对劳务分包人扣罚工期延误累计不得超过天,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18工期提前劳务分包人应积极努力,确保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总体安排做出调整
七、工程施工与管理19作业标准
19.1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工程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
19.2劳务分包人施工作业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经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19.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人应在工程承包人规定的时间内返工,并最终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且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赔偿违约责任,即赔偿违约金元,并承担承包人损失20质量检查与返工
20.1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工程承包人技术交底和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工程承包人及发包人、监理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0.2在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质量标准的要求时,劳务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造成的所有费用非劳务分包人施工原因如变更设计等所造成的返工、修改,劳务分包人负责返工、修改,但不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20.3劳务分包人不得因正常的检查检验而影响正常施工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⑵.增减劳务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1.1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2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风险范围以外),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4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当发生设计变更且根据合同约定需作合同价款变更的,以及工程承包人确定的其他合同价款变更事项,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0.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分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水平应与投标报价书中其他工程项目价格水平相当2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1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劳务分包人必须先自检,达到合格标准后,由工程承包人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隐蔽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2.22经检查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劳务分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返工和修改,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23工程质量等级
23.1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劳务分包人必须按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有关要求,并承担返工、维修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且工期不予顺延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承担返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23.2如果总包合同约定,本工程竣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经核验达到该标准,工程承包人按奖励劳务分包人因劳务分包人原因达不到该标准,由劳务分包人负责返工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优良标准的,按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经济责任24工程保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条款执行
八、其他25施工配合
25.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已含在劳务分包人的劳务报酬中
25.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26安全施工与检查
26.1劳务分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作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密切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26.2工程承包人有权监督劳务分包人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执行情况,工程承包人设置的防护用品,劳务分包人必须正确使用工程承包人优先保障安全防护方面的费用
26.3劳务分包人必须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要求
26.4劳务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工程承包人提供安全网和施工用电的触电保护器、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保证施工安全的硬件环境
26.5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应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作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二27不可抗力
27.1对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劳务分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受灾后24小时之内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受灾情况
27.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人员伤亡、设备损害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8环境和文物保护
28.1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作业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8.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29事故处理
2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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