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变更合同模板集锦(19篇)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变化来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的变化
①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变化;
②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③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④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⑤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
⑥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者新设等
⑦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一经过变更,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第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发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做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第二,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失去其法律依据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因合同的变更而要求对方返还已为的给付第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6合同的签订一般是不能进行撤销和变更的,因为这可能会涉及到双方之间的利益问题,合同签订之后如果违约必须要进行赔偿,那么造成重大误解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所谓重大误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⑴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鹰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构成重大误解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2误解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误解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误解是由误解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这也是误解和欺诈、胁迫及乘人之危的主要区别之一即误解人的错误认识不是源于对方当事人的遗错行为,而是由于自己的不谨慎4误解是误解人的非故意行为在此不允许当事人以重大误解为借口,而实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来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7某服装进出口公司与某服装厂签定了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服装厂供给服装进出口公司男式西服500套,每套800元,女式西服500套,每套单价1000元,合同总价款计90万元合同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也作了规定,交货日期约定为5月25日合同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不履行部分的10%由于交货时间短,服装厂为确俣按时交货,将厂内生产计o划作了调整,并要求工人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在此期间,服装进出口公司经过调查得知,所订购的服装在国外销售的情况不太理想,因此向服装厂函告将所订购的服装数量减半服装厂以书面形式回复服装进出口公司,表示愿意接受该公司的请求5月25日,服装厂依约向对方交付货物,其中男服200套,女服300套而服装进出口公司以货物数量减半是指男女服装各减半同为250套为由拒付货款服装厂认为,服装进出口公司提出服装订购数量减半,并未说明是男女服装各减半,当然可以理解为总订购数量减半共500套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装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服装厂与服装进出口公司之间是否约定了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这是判定服装进出口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关键本案中,服装进出口公司函告服装厂,提出将订购数量减半,也就是要求变更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一个合同要成立,首先要求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的意见一致必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是判断合同成立的标志,它对于合同内容变更是否成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数量条款也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本案中,服装厂与服装进出口公司虽然已经对变更合同数量条款达成合意,但在具体履行上出现了分歧根据案情,双方并未对合同数量条款变更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因而产生了纠纷出项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致使双方对变更的合同内容有不同的理解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只需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变更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服装厂与服装进出口公司签定的合同视为未发生变更,因此服装进出口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只要支付货款即可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8原合同编号组织名称组织通讯地址省市邮编指定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合同变更内容类型(选项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用表示)
01.企业名称
02.企业地址
03.体系覆盖人数
04.认证标准
05.认证范围
06.现场审核日期
07.初次/再认证(复评)审核费
08.监督审核费
09.认证标志
010.其它(—上述选项之一变更可能会导致其他选项变更,请同时选取例如“认证范围”变更可能导致体系覆盖人数、初次/再认证(复评)、监督审核费等的变更,请将这些变更一并考虑)合同变更原因合同变更前内容合同变更后内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曰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原合同中被变更条款作废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9最新合同样本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年一月一日签订了(最新合同样本名称)最新合同样本(最新合同样本号,下称“原最新合同样本)o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最新合同样本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最新合同样本条款现修改为
2、原最新合同样本条款现修改为
3、删除原最新合同样本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生效及其它本最新协议范本是原最新合同样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上述情形并不是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现实当中,会存在有些用人单位故意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两份劳动合同,主要内容都不填,等“有用时”随意填写,与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大相径庭,试图逃避劳动执法部门监管,规避自己的劳动风险及责任用人单位往往以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由,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等进行单方变更调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约定成为了法定必备内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不得擅自变更,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原最新合同样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最新协议范本变更的内容外,原最新合同样本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本最新协议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dai表人法定dai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0甲方乙方合同付款账号变更协议
一、鉴于乙方公司原收款帐户已作注销变更,现经双方协商致同意,将原合同(《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第一条第款中约定的款项支付帐号由原帐号——开户行一—-,变更为帐号一,开户行一,原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第二期及第三期款项将转入变更后的帐户收取,乙方收到该款项后需确保按原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收款票据
二、其它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乙方原帐号注销银行证明文件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1因特申请将合同编号为的物业(物业地址及编号)变更合同主体,将合同签约人由本人/本公司变更为本人/本公司的(注仅限直系亲属、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同意向贵方缴纳人民币1000元的变更费用本人/本公司同意将本人所缴纳的收据编号号租赁保证金、水电押金元转为新签约人的名下,如有任何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保证变更后的签约人会严格履行与贵司签订的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并严格遵守贵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本人/本公司代其履行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对其违反合同及贵司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本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原签约人签章:年月曰本人为变更申请人的本人将完全按变更申请人与贵司签订的原合同内容与贵司签订新租赁合同,不会改变商铺的经营业态和商号本人保证本次变更仅涉及合同签约主体,不存在任何商铺转租的行为,否则愿按照与贵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相关管理规定承担一切责任新签约人签章年月曰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2甲方乙方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就原《深圳市劳动合同》未明确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甲方申明此《深圳市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是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并非公司强制性行为第一条原《深圳市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二项所述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决定的若员工为甲方管理人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保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初始工资额为1000元/月,考核工资及绩效工资根据现实表现核定,试用期员工工资按标准工准的80%计算;若员工为甲方的普通工人,则其每月工资为其实际计件数量的累计值,即计件工资第二条公司按年度支付员工工龄补偿金,是对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的一种奖励,该补偿金的数额在工资表中按月分摊显示,集中发放集中发放的日期定为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的第六个月第一周发放工龄补偿金的标准为30元/月第三条原《深圳市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五项所述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内容为若甲方因银行转帐、资金周转等问题造成工资需延迟发放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第四条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了解和认同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规定,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无视甲方规定给公司或第三者造成损害时,甲方将按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经济和刑事责任第五条乙方在甲方入职后,需无条件按甲方的规定接受月度业绩考核,合同期内若乙方连续两个月的业绩表现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已无法胜任其工作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甲方有权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入职时,所提供和填写的数据(包括身份证件、学历文件、体检证明等)均需真实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其后果均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合同期内,若乙方非正当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续提前一个月辞职,则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若乙方确因服役、重大疾病、亲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续提前一个月辞职(即急辞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第八条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时,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单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经协调无效时,乙方可向所属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支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附件为《深圳市劳动合同》的补充说明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原《深圳市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条以上所指规定及规章制度等系指甲方制定的《厂规》、《员工守则》及相关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细阅读后,且在完全理解和认同的前提下签字确认甲方盖章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乙方签名或指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3合同更改函一般由九个部分组成L编号为了方便整理、保存和查对,公函需要加上编号,编号写在信封的左上角如,京字第92号
2.写信人的地址信纸的右上角必须写上写信人的地址
3.收信人的姓名,职衔和地址
4.称呼a正文的开头写收信人的称呼,后面必须加冒号不空格b可以用普通的称呼如王先生或在姓氏的后面加职衔王经理也可用经理先生这样的称呼c自称可用我、本人、我校、我会、我所、本部、本局称呼对方您、贵公司、贵校、贵队
5.标题a为了方便快捷处理和分类保存,公函应加上标题b标题写在称呼下面的中央位置,标题下面必须画上横线;如《关于合同变更的函》
6.正文正文可用下列任何一种格式a空格式,每段开头都空二格b齐头式,每段都顶格写正文是公函中的主体部分,要求把合同需要更改的原因、内容写清楚有时为了方便阅读,视内容性质的不同,可加上序数号码
7.署名a写在正文的右下方b写信人若有职衔,须写清楚c署名后,一般用启,为了表示慎重,可以用谨启,或为了表示尊敬,可以用敬启
8.日期写在编号下面,通常可用中文或阿拉伯文写出例如a26-4-20b20—年—月_日c二零—年_月_日
9.附件如果公函还附有其他文件,必须在左下角列明如,附表格等合同变更函范本一公司我(旧)公司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因我公司自身原因,现将全部权利义务于年月日转至公司原合同项下(旧)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旧)公司与贵项目部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继续有效,其权利义务,债权债务自年月日由(新)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至合同终止
2、截止年月日双方已确认累计产生租赁费元,共支付租赁费元,其余未付款项元及后期产生的所有租赁费用由(新)公司代为承继并请贵公司将租赁费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账户内,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旧)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内容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相关知识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
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遵守规定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四)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4合同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5聘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变更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
2、
3、……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6
一、合同变更的方式引起合同变更的法律事实不同则合同变更所适用的方式亦不同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此外,根据《合同法》第77条和第78条的规定,协议变更合同还应特别注意把握如下几点1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换言之,如果就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则原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仍应按原协议执行2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
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通过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因情势变更的出现,当事人一方可提出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变更要求,但他并不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因为情势变更的情况比较复杂,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可能是全部的或永久的,也可能是局部的或暂时的,为避免出现债务人以此为借口逃避合同拘束的情况,应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并结合情势变更对合同履行影响的程度,作出相应的变更裁决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适用裁决的方式予以变更例如,《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债务,可以由法院裁决分期偿还3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裁决变更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变更的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的裁决
二、可变更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某种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思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使合同效力消灭的合同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性质
1.主要违反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要件
2.形成诉权变更、撤销权行使主体为法院或仲裁机构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法定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重大误解构成要件A.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B.合同双方均无主观上的故意;C.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D.误解必须是重大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1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2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⑶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条件:A.有偿合同;B.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显著不平等,明显背离公平原则;C.该不公平系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所致【提示】认定显示公平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①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明显不公平A.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对等;B.一方获得的利益或者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
②合同订立中一方是否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利益受损一方是否因为无经验或者对合同相关内容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力,或者因某种急迫的情况,并非出于真正的自愿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仅受损害方享有撤销请求权1欺诈构成要件A.合同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B.合同一方实施了欺诈行为;C.合同向对方因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D.合同向对方的错误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A.须有胁迫的故意;B.须有胁迫行为;C.胁迫缺乏正当性胁迫的手段具有非正当性或者目的具有非正当性;D.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了合同3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A.相对方处于危难或者紧迫需要之际;B.合同一方乘人之危;C.双方因此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明显严重不利于相对方合同变更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协议,口头或书面均无不可合同之变更当务求明确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形式区别不大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简单的,可以将原合同条款直接引入合同变更协议,或者可以由当事人各方将所有合同文本交齐,进行统一修改合同变更协议范本甲、乙双方于一年一月一日订立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原合同废止
5、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本变更合同协议生效,双方依变更后的合同履行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7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计利息第二条借款期限自03月25日起,至07月24日止共3个月,第三条还款方法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第四条合同变更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第八条合同文本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出借人(甲方)(签字)借款人(乙方)(盖章)股东签名签订时间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廊坊市英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于物业一方在此次装修期间内停水原因,造成施工无法正常进行,通过双方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此做出以下变更
一、工程款项不变(依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工程工序不变(依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三、工程期限为天开工日期变更为年月日竣工日期变更为年月日
四、另附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合同履行完后此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精选变更合同模板集锦篇19甲方乙方丙方甲乙双方于20—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名称变更予以理解和接受,对本次合同变更不发生影响
二、原合同所有其他约定不变,甲、丙双方继续遵照执行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三、乙方场地内的所有运营设备、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都归丙方所有,所有会员等相关事宜由丙方负责合同一经签订之后,所有相关事宜都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年日月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
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一)、
(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单方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需满足如下要件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用人单位可不经员工同意即可对其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法律就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的单方权利劳动者经过岗位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有权利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无效行为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该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口头变更的内容须符合如前所述的法定变更情形,即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变更符合实质要件,而仅缺少书面的形式要件;
2.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任何一方未提出任何异议;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如何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呢?通常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变更的生效要件在形式上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是可以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方面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另一方面虽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还是可以从其他企业内部的文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首先应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解决这类问题的原则来对待,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我们要考虑不能简单否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针对某些事项的口头变更,否则会出现违背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并使劳动关系复杂化比如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并实际履行等等使得劳动者受益的行为但由于实践中实际大量存在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一概否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容易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应赋予一定程度上的效力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
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