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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转让合同(16篇)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精选16篇)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注册号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本人]姓名/[企业名称]: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小区编号为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停车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该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贝!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号码,乙方车牌号码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使用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每月元,总计元,乙方一次行给付所有月份的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费用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借用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应自行保险,对车辆发生碰撞、划伤、丢失等现象,乙方自行与物业沟通报案或出具相关证明,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有需要,允许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协议,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费
五、若乙方将车辆出入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处报失并补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电话日期电话日期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5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千禧龙花园地下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的地下停车场,编号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封闭,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任何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该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元整(
8.7万元),本协议签订及所有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转让款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益)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需到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小区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年月年日日月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6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o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期满若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自动续期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3、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元(大写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车位期间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费后10日内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时为乙方办理使用车位停车证明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将转让价款付清的,延期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6、乙方所受让的车位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若本协议订立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允许办理相应权属证明的,甲方及时与乙方配合办理
7、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________日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7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车位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所有的车位坐落于武汉市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车位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第八条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甲方乙方丙方经纪代理方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8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为了方便乙方在一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一编号为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H■■
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9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
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20年,自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转让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继续使用,直到该小区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月日)届满之日止
五、甲方就该停车位使用权,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六、该停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在本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可将该停车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让或出租乙方应将和他人订立的转让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如系转让,乙方应保证受让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八、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曰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0地下停车位转让合约(可适用于储藏室等转让)甲方O地址O电话乙方o地址o身份证号码O电话O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停车位以及该车位的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一地下停车场第号,该车位为划线分割,无隔断墙无封闭,车位具体位置和相关参数以甲方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上的数据为准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初次取得产权证明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车位全额转让价款甲方收款人签字,收款日期第四条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车位转让即成事实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车位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车位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完成车位交付,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及继承人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车位的所有权,即视为甲方违约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上述车位的原购买合同及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并交予乙方保管,并有开发商或第三方为见证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该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移交手续合同编号发票编号日期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车位拥有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转让该车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如有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2、在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办理车位产权证书时,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偿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协议签订前该车位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缴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第七条甲乙双方有责任按照协议条款自觉履行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偿还该车位转让价款及违约金,违约金商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八条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证号也同意将该车位转让给乙方,签名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2一线城市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编号为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交付停车位,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天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交付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三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应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双方约定在一年—月一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
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
0.1%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0.1%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曰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5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市(区/县)签订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O(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年_月一日_年_月一日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
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一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n.i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年—月—0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年—月—0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6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债权的确认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债权为元,其中包括借款本金元,利息元
二、债权的担保
1、乙方将位于广泰瑞景城的地下车位号至号,车位具体信息见乙方提供的草图),每个车位元,合计折价元,以出售给甲方的方式作为甲方债权的担保,担保期为月
2、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出售上述车位,所得价款只能用于清偿第一条所指乙方债务乙方将担保车位出售给第三人之前,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该车位担保、同意出售的书面通知
3、担保期满乙方不能清偿第一条所列债务的,或在担保期满前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同意以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价格折价抵偿第一条所指乙方债务
三、排他性效力本协议具有排他性效力,其他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乙方提供的车位草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公司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曰年月日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3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貉、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同意将一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貉,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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