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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外宣发稿奖励制度为激发全镇干部职工的写作热情,更好的宣传城关、赞美城关,推广城关镇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宣传城关镇的典型事例、模范人物,进一步提高城关镇的知名度、美誉度,特制订城关镇外宣发稿奖励制度,现将制度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励对象包括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学生村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二、奖励范围经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认定的各类工作信息、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表的介绍城关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新动态、好做法、新经验,介绍能代表城关形象的优秀模范典型人物的新闻稿件
三、奖励原则
1、一稿不二酬,同一篇新闻稿件,在不同媒体上发表的,平级媒体的只酬一篇,不同级别的择高奖励
2、介绍城关工作中的产生的新办法、采用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树立的优秀典型和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件,按规定给予作者经济奖励
3、鼓励发表评论性、文学性文章,一经采用发放定额奖金
四、奖励办法
1、县级各类信息、媒体(包括县委信息、政府信息、组工信息、新汤阴时讯)采用的稿件,500字以下奖励50元,500—1000字奖励80元,1000字以上奖励100元;
2、市级各类信息、报纸(包括安阳日报、安阳日报新农村)采用的稿件,500字以下奖励100元,500—1000字奖励150元,1000字以上奖励200元,图片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3、省级各类信息、报纸、刊物(主要包括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农村版)等媒体上采用的稿件,500字以下奖励200元,500—1000字奖励300元,1000字以上奖励400元,图片新闻每篇奖励200元;
4、国家级各类信息、报纸、杂志、刊物等媒体上采用的稿件,500字以下奖励400元,500—1000字奖励600元,1000字以上奖励800元,图片新闻每篇奖励400元;
5、评论类、文学类文章县级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市级奖励50元、省级奖励100元,国家级奖励200元
五、奖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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