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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版本修订内容制/修订审核批准生效日期01全新发放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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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互助委员会组织章程目的
1.为谋求更好的提升全体同仁之福利权益及推动公司各项福利事项、促进同仁生活品质;同时发挥同仁互助精神,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并倡导节约,公司成立福利、互助委员会本会定名为”****集团职工福利、互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设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下截村****工业园,负责办理相关款项之保管、生息、核发、运用等事宜.范围2本公司从业人员除特约、特聘及临时人员外,入聘为公司从业人员一律参加本会,到职后即为本会会员,即享有本办法权利及义务.权责3本会为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福利、互助事项之决策机构.定义无
4.内容5本会设置委员产生方法如下
5.1
(一)本公司业务执行人为当然委员
(二)本公司员工选举劳工代表人15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互选当任之
5.2本会委员除当然委员外,其余委员均以三年为任期,连选连任者不得超过三分之二
5.3本会设总干事一员,干事若干名,由主任委员商请本公司业务执行人就所属职工中推选提
5.4经委员会通过后调兼,承主任委员之令分别处理日常事务本会委员、总干事及干事均为义务职
5.5本会每两个月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均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任主席,主任
5.6委员因故缺席时由其委由出席委员中一员为主席本会之任务如下
5.7
(一)关于职工福利、互助事业之审议、督导及推展事项
(二)关于基金之策划、保管及动用事宜
(三)关于经费之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
(四)其它有关职工福利、互助事项本会应将下列事项报公司备案
5.8
(一)本会办理职工福利、互助等各项规章
(二)本会委员及职员名册
(三)本会基金提拨情形一览表,及本公司职工人数统计表
(四)本会所在地址及成立日期.附则:6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经本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联署提请经本会委员会议通过后随时修改
6.1之本办法呈报公司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6.2
二、职工福利、互助基金运用办法.目的本公司为加强职工福利、互助措施,调剂职工身心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运用职工福利、1互助基金,特订定本办法.范围凡符合参加本会的从业人员,均享有本办法之各项措施
2.权责本会为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福利、互助事项之基金运用的决策机构
3.定义无
4.内容5本会基金由本公司依下列规定提拨
5.1
(一)从每月每个职工的薪资中扣缴,缴交标准为元/人;¥
8.00
(二)本公司依会员所缴总数金额,相对提拨同等金额,作为基金;本会基金按月存入银行保管,非经本会委员会议通过不得动用;基金运用的动支金额以不
5.2超过当年度之收入金额为原则,特殊情形得经由三分之二以上福利委员通过,并商请公司业务执行人同意预借或补足时,则不在此限;并同时商请公司业务执行人同意适当提高提拨比例,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之事故,不得适用本办法;但因病住院,而停薪留
5.3职不在此限本公司从业人员经本会依照基金运用办法拨付基金人员,公司不再另致赠礼金,以提倡节
5.4约,其按月扣缴之基金如奉准离职、解雇等一律不办理退款本会基金使用范围如下
5.5
(一)设立图书柜购买书籍杂志等,供本公司同仁借阅
5.
5.1
(二)办理本公司同仁之各项福利活动包括旅游、电影放映、节庆、员工生日及其它康乐活动等
(三)购买本委员会设备之支出
(四)其它由委员会决议之福利事项开支
(五)使用范围依新颁定内容再修正会员合法结婚时,依下列各项规定给付礼金
5.
5.2
(一)结婚礼金金额依入会年资分别规定标准如下项次入会年资致送礼金金额备注元1200入会满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元2300入会满二年以上四年以下入3会满四年以上500元4每再满一年再加10()元最图为兀1000
(二)会员申领结婚礼金手续均凭相关证件(结婚证书)经本会审议通过后发给
(三)会员结婚对象亦为会员时、双方均应发给礼金
(四)会员如未向本会申请过结婚礼金,如合法再婚者,应全数发给;如系已向本会申请过而合法再婚者,应减半发给并仅限领一次会员生产补助如下
5.
5.3
(一)会员或其合法之配偶生产时发给生产礼金(包括生产及妊娠三个月以上之死产、流产)每胎给付元,但只限一胎200
(二)会员或其合法配偶生产,由其课级以上主管或本会委派人员于法定产假期间视人、事、时、地等现况之所需前往探视慰问之
(三)限产后三个月内凭户籍簿或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向本会申请,经审议后发给之;逾期不予办理会员本人因病住院或因事故残废之补助规定如下
5.
5.4
(一)因故残废一至五等补助费元;六至十等补助费元;十一至十五等补助费元500300200(其等级按医疗投保等相关给付规定办理之)
(二)住院日数在七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者补助元,住院日数在十六日以上三十日以下者200补助元,住院日数在三十一日以上者补助元300500
(三)当得知住院时,由所属上一级主管及本会委员中推派一人,在其住院中前往探视,并致赠元之慰问品60
(四)限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件申请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五)会员伤病,如因于游荡或行为不端时,不发给慰问品及补助金会员本人死亡,丧葬补助金规定如下555
(一)会员本人死亡时,依其入会年资,分别规定标准如下项次入会年资致送礼金金额备注元1入会未满三个月200加送元奠品70元2入会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400加送元奠品703入会满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入500元加送元奠品704元会满二年以上600加送元奠品705每再满一年者再加100元最图为1000兀
(二)会员本人死亡时,除致赠奠仪、奠品外,并由所属上二级主管及本会中推派一人,以代表公司及本会前往悼祭
(三)会员如本人死亡,得由法定相关证件(户籍本或死亡证明),向本会申请,经审议后发给
(四)限事故发生后向本会通知起三个月内申请为限,逾期不予受理
(五)如因家况特别困苦者,得由本会委员开会决定,酌情增加百分之五十以内之补助金会员家属死亡其丧葬补助金规定如下
5.
5.6
(一)父母(限血亲、养子女时限养父母)给付人民币元,并得视人、事、时、地等现况300之所需,由所属上二级主管及本会委员中推派一人,以代表公司及本会前往悼祭
(二)合法配偶给付人民币元,如有未成年子女时每一子女加给人民币元,并得视人、300100事、时、地等现况之所需,由所属上二级主管及本会委员中推派一人,以代表公司及本会前往悼祭
(三)子女、养子女给付人民币元200
(四)会员合法配偶之父母死亡时,予以补助人民币元300
(五)父子、夫妻、兄弟、姊妹,同在本公司服务并为会员时,均按规定发放
(六)限事故发生三个月内持相关证件申请,逾期不受理会员家庭突发意外事故,如震灾、火灾、风灾、重大疾病等,使家庭财产、经济遭受严重557损失,而被社会公认并出具乡(镇)以上政府机构相关证明者,得由本会审议通过后给付援助金并予以办理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元,于次月始从薪资中扣还,¥2000可一次性归还,亦可按月归还,但最多不超过五个月;援助金额依损失额度大小给付损失金额达万元,予以援助元;损失金额达万元,予以援助元;损失¥1—3¥1000¥3—6¥2000金额达万元,予以援助元;损失金额达万元以上,予以援助元)¥6—10¥3000¥105000会员申领以上各款项,均须附相关合法证件正本,方可办理申领手续
558.附则6本会基金每月之收支情形应由委员会总干事将经办之福利、互助事项编列收支报告表,经本
6.1委员会审核并予以公布本办法基金之缴交及补助(慰问)金之调整,必须提请本会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6.2本会基金不以任何方式对特定之人给予特殊利益,如本组织解散,其剩余财产除依照公司规
6.3定办理外,不以任何方式归属任何私人企业或任何人本办法目前适用于东莞高立电子有限公司与模具事业部
6.47相关文件无8质量记录/附件4-RZ-3401《福利互助会援助/借款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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