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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股东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经所有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股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就股东(甲方)转让其出资股份并重新分配股份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其出资股份万元(人民币)被股东乙方以万元(人民币)收购
二、股份转让后,现股份分出资方式及股份占股比例
1、——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2、——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O
3、——出资________一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O
4、——出资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O
5、——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O
6、——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0
三、协议签订后,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签订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公司各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第三条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全体股东相互监督资金费用的使用情况第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获得利益分配
(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五)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者质询
(六)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七)公司终止货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五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协议,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所持有股份份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无合理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A
(九)保守公司秘密
(十)《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经共同协商聘用选举股东负责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其余股东拥有查看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并按照持有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份额或部分股份份额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份额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第六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如有违反召开股东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进行处理备注本协议壹式陆份,各股东各执一份,与原合作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本协议经股东认真阅读确认后签字盖章后生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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