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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余姚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姓名称谓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经核查,确系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用人单位经办人主管部门经办人(用人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曰年月曰经复核,该申请人学历、毕业年限等情况,口符合申请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条件口不符合申请资格,原因受理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曰
1、办理资格审核需要携带资料
(1)在甬各级机关提供的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备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主要是审核申请人毕业生资格,是否符合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注
3、此表作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依据;
4、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单位备案,一份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优惠,一份用于向财税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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