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工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请假人班级申请日期请假事由请假日期年月日至月日共天系主任批准签名日期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签名日期附汕头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请假的条例第四十一条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参加教学活动,须到学院(系)办公室请假,办理请假手续,病假要附校医院证明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系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学院领导审批学生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回校复课者,应及时销假因故不能按时复课者,须办理续假手续请假办法・学生请病假需提供校医院医生证明,事假、公假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并填写《工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按所附请假条例,由相关领导审批,然后送至工学院教务办(工南303)办理并登记・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回校后,应到工学院教务办销假备注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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