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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书合集(17篇)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精选17篇)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篇1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住址/营业地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遭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财产份额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合伙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合伙人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的财产份额,并在《有限合伙协议》及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日期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篇4协议书甲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乙方,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电话鉴于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对公司的投资中并不是主要投资者、及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万元占公司%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然后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具有之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毋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篇5甲方(隐名股东)乙方(显名股东)丙方(显名股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占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丙方依据甲方、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O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第六条保密责任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
2.乙方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的相应管理活动;
3.乙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出席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乙方行使《合伙企业法》与《有限合伙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财产份额的实际拥有者,对享有实际的合伙人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在委托持有财产份额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财产份额持有人身份参与的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财产份额及其合伙人权益
3.乙方在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意见,征得甲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意见行驶表决权年月乙方:____________年月丙方:____________年月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篇6实际出资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义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现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2.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其余未缴足部分,由甲方后期实际出资缴足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
4.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持有财产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收益、非现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
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名加指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篇2甲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为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一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代持股协议书合集篇3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资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一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资,乙方并未实际出资也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仅是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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