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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管理第一节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制度是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我国于1991年起施行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从1994年起,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为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前提通过考试,一大批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建立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制度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有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队伍,有助于吸取更多的中青年人才从事注册会计师事业,也有助于扩大注册会计师的影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地位
一、报考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13号1993年10月31日)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8月1日财会口第1053号)的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与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有关专业(有关专业是指审计、记录、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根据《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籍公民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统一考试措施》(1999年2月5日财协字[1999」12号])的规定,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及按对等原则确认的外国籍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考试
(1)具有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如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承认的境内外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已获得境外法律承认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对应资格);
(3)已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凭证这里所指对等原则,是指外国籍公民所在国容许中国公民参与该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对应资格)考试,中国政府亦容许该国公民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公民公民报名时须提供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件,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交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并填报有关报名信息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报考者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
(1)报名人员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
(2)全国考试委员会承认的报名人员境内外高等专科以上学会员拒不履行义务的,以及不再具有会员资格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三、协会权利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用选举、协商和特邀的措施产生,其产生措施,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本会理事;
(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同意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汇报;
(五)制定、修改会费管理措施;
(六)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一)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组员;
(三)选举本会领导组员;
(四)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组员;
(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
(六)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七)审议、同意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汇报;
(八)审议、同意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汇报;
(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埋事相似理事会可聘任声誉会长若干人常务埋事会于埋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埋事会职权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策的贯彻实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三)常设执行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负责详细贯彻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决定,承担本会的平常工作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财政部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平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财政部同意
(四)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详细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雇,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同意
(四)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当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立案省、自治区如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意,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月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112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如下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Institute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CICP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获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增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四条本会依法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本会的重要职责是
(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
(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行状况;
(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状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
(五)组织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六)组织和推进会员培训工作;
(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十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依法同意设置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凡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同意者和根据规定原考核获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第七条本会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予以的惩戒提出申诉;
(三)参与本会举行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四)参与本会举行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六)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规定;
(七)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
(八)监督本会的会费收支;
(九)根据规定申请退出本会第八条本会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策;
(三)遵守本会纪律;
(四)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完毕规定的后续教育;
(七)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八)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第九条本会团体会员享有本章程第七条除第
(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本章程第八条除第
(六)项以外的其他义务第十条会员拒不履行义务的,以及不再具有会员资格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第十一条会员管理措施,由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拟订,经理事会同意执行第十二条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奉献的境内、外有关著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同意,可授予本会声誉会员称号第四章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三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用选举、协商和特邀的措施产生,其产生措施,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第十四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本会理事;
(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同意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汇报;
(五)制定、修改会费管理措施;
(六)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策2/3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1/2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上出席,并经到会会员代2/3表以上表决通过2/3第五章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第十七条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一)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组员;
(三)选举本会领导组员;
(四)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组员;
(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
(六)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七)审议、同意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汇报;()审议、同意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汇报;A
(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第十八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似理事会可聘任声誉会长若干人第十九条假如理事、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或者因其他状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经理事会同意,予以更换或增补第二十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1/2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全体常务2/3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1/2第二十二条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策的贯彻实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第六章常设执行机构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负责详细贯彻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决定,承担本会的平常工作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财政部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平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财政部同意第七章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详细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雇,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同意第八章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并报本会和当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立案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如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意,报本会立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香港尤其行政区、澳门尤其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的本会会员,可以组织成立本会地区会员联谊会第九章经费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为(-)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本会依法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会终止需由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上会员代2/3表通过第三十二条本会会址设在北京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校的有效学历证书或境外法律承认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对应资格),或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凭证报名人员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其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填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卡》,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考前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组织全国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与考试有关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和组织考试工作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考试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考试的详细组织和实行,并指导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的规定,成立当地区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并组织当地区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公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试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告知应考人员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科成绩合格者,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不做其他用途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告知单)后的持续四次考试中有效获得所有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
四、注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审批,受理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同意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的注册,并报财政部立案第二节注册会计师业务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承接审计业务和会计征询、会计服务业务止匕外,注册会计师还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有关服务业务
一、审计业务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汇报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国家对此十分重视国务院《有关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深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告知》明确指出,为了有效制止和防备运用会计报表弄虚作假,提高会计报表质量,要依法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可见,国家对注册会计师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寄予厚望伴随执业准则体系的逐渐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日益规范,执业水平不停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必将成为享有较高公信力的行业,为维护会计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做出应有的奉献目前,国家对上市企业监管所根据的信息重要来自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汇报,注册会计师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上市企业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在证券市场上饰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注册会计师审计上市企业,意在对财务报表与否按照合用的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刊登审计意见假如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原则审计汇报,表明财务报表存在程度不一样的问题,或需要在某首先予以强调上市企业为了防止注册会计师出具这种类型的审计汇报,无论与否情愿,都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某种意义上说,注册会计师通过对上市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实行了对上市企业的监管,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一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审计人,是联络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必不可少的纽带,对投资者承担着重大责任不仅上市企业需要注册会计师作审计,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也需要注册会计师作审计1998年10月,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规定,深入转变财政职能,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企业财务会计监督中的作用,公布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作审计暂行措施》,规定从1998年起,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除个别特殊行业(企业)外,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其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在规定期间内委托注册会计师实行审计国务院于公布并于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汇报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汇报,并重点阐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10月27日)规定各类企业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是第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的监事发现企业经营状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企业承担”二是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企业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汇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是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汇报,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实立与发展,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逐渐将某些管理职能移交给社会中介机构并且,伴随财务报表使用者日渐增多,他们需要通过度析财务会计汇报据以做出经济决策,因此最为关怀财务会计汇报的合法性、公允性注册会计师的职能之一就是通过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为社会提供鉴证服务(-)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汇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及其他企业在设置审批时,必须提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置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九十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置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企业及其他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也要提交验资汇报因此,验资业务成为注册会计师业务的重要构成部分同审计汇报同样,验资汇报具有法定证明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验资汇报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汇报企业合并、分立或终止清算时,应当分别编制合并、分立财务报表以及清算财务报表为了协助财务报表使用人确立对这些报表的信赖程度,企业需要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这些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同样应当审查形成财务报表各项目数据的所有会计资料及其反应的经济业务,并关注合并、分立及清算过程中出现的特定事项,在获得充足、合适的审计证据后,复核各项审计结论,形成并刊登审计意见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后出具的对应的审计汇报同样具有法定证明力,承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在实际工作中,注册会计师法还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委托,对如下特殊目的业务进行审计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的构成部分
3.协议的遵守状况
4.简要财务报表这些业务的办理需要注册会计师具有和运用有关的专门知识,注意处理问题的特殊性对于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汇报,也具有法定证明力,承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也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二、审阅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经历了由法定审计业务向其他领域拓展的过程从国内外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看,法定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关键业务例如在美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立法始于1896年的纽约州,到了20世纪代中期,各个州已制定了对应的注册会计师法尽管各个州出台的注册会计师法有所不一样,但有一种共同点,即授予注册会计师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特许权,除注册会计师外,其他组织和人士不得承措施定审计业务我国1993年10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同样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范围伴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注册会计师及时调整了专业服务的性质、范围和领域由于注册会计师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这使得其日益成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信赖的专业人士许多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除了承接老式审计业务,还承接其他鉴证业务,以增强信息使用者对所鉴证信息的信赖程度同步,面对全球化、多元化和竞争剧烈的会计市场,注册会计师实现审计业务的持续增长已非易事,必须不停地开拓新的市场和业务从目前的状况看,无论在国外,还是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接的业务范围已经十分广泛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承业务类型较多,其中就有审阅业务有关审阅业务的详细简介,请见本书第二十一章
三、其他鉴证业务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除了审计和审阅业务外,注册会计师还承接其他鉴证业务,如财务信息审核业务、网域认证和系统鉴证等,这些鉴证业务可以增强使用者的信赖程度关注到注册会计师服务领域不停扩展的这一趋势,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着手研究、制定并公布适应目前经济环境的执业准则,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事务委员会(IAPC,IAASB的前身)公布了ISAE100《鉴证业务》,意在为所有类型的鉴证业务提供一致框架12月ISAE100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ISAE3000《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于1月生效为了应对不停变化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加紧执业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满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在借鉴国际准则的体系和《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ISAE3000)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接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既有针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又有历史财务信息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例如内部控制审核、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等等
四、有关服务有关服务包括对对财务信息执行约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税务服务、管理征询以及会计服务等(-)对财务信息执行约定程序对财务信息执行约定程序,是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约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约定程序及其成果出具汇报
(二)代编财务信息代编财务信息,是注册会计师运用会计而非审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代客户编制一套完整或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代为搜集、分类和汇总其他财务信息
(三)税务服务税务服务包括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税务代理是注册会计师接受企业或个人委托,为其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事项税务筹划是由于纳税义务发生范围和时间不一样,注册会计师从客户利益出发,替代纳税义务人设计可替代或不一样成果的纳税方案其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现已扩展到财产税、遗产税等诸多税种
(四)管理征询管理征询服务是注册会计师与非注册会计师剧烈竞争的一种领域从20世纪50年代起,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征询服务收入开始增长,并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其原因重要是:首先,管理征询服务是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企业内部构造重组给注册会计师带来了无限商机近来几年,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越来越明显地成为管理征询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管理征询服务范围很广,重要包括对企业治理构造、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经营效率、效果和效益等提供诊断及专业意见与提议
(五)会计服务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会计征询和会计服务业务,除了代编财务信息外,还包括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提供提议、担任常年会计顾问等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会计征询和会计服务业务属于服务性质,是所有具有条件的中介机构甚至个人都可以从事的非法定业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承接业务的机构我国目前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作设置合作设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作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作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步还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1)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5名注册会计师;
(3)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因此其所有资产对其承担责任综观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各国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重要有独资、一般合作、有限责任企业制、有限责任合作制四种组织形式
一、独资会计师事务所独资会计师事务所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业,承担无限责任它的长处是,对执业人员的需求不多,轻易设置,执业灵活,可以在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等方面很好地满足小型企业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虽承担无限责任,但实际发生风险的程度相对较低缺陷是无力承担大型,缺乏发展后劲
二、一般合作制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合作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注册会计师构成的合作组织合作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它的长处是,在风险牵制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强化专业发展,扩大规模,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缺陷是建立一种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经历一种漫长的过程同步,任何一种合作人在执业中的失误舞弊行为,都也许给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使之一日之间土崩瓦解
三、有限责任企业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企业制会计师事务所Limited LiabilityCompanies,LLCs由执业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份,并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因此其所有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它的长处是,可以通过股份制形式迅速汇集一批注册会计师,建立规模型大所,承接大型业务缺陷是减少了风险责任对执业行为的高度制约,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
四、有限责任合作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作制会计师事务所Limited LiabilityPartnership,LLPs最明显的特性是合作人只需承担有限责任无过错的合作人对于其他合作人的过错或不妥执业行为以自己在事务所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除非该合作人参与了过错或不妥执业行为它最大的特性是在于既融入了合作制和有限责任企业制会计师事务所的长处,又摒弃了它们的局限性这种组织形式是为顺应经济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定,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兴起的到1995年年终,原“六大”国际会计企业在美国执业机构已完毕了向有限责任合作制的转型,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执业机构的转型目前也在进行之中同步,在它们的主导下,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也陆续开始转型有限责任合作制会计师事务所已成为当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从国际通例来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登记都由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机构统一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通过主管机关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同意登记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予以公告独资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作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这个程序即可开业,有限责任企业制会计师事务所一般还应进行企业登记第四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The ChineseInstitute 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于1988年11月15日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增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行如下职责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规定•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行状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状况进行年度检查;•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和推进会员培训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一会员种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会员入会均须履行申请和登记手续
(1)个人会员凡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同意者和根据规定原考核获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
(2)团体会员依法同意设置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设置团体会员是由于考虑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容许个人开业,必须加如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接受委托承接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协会会员的团体会员,便于协会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也便于会计师事务所向协会反应工作中的意见和提议
(二)个人会员的权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予以的惩戒提出申诉;
(三)参与本会举行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四)参与本会举行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六)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规定;
(七)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
(八)监督本会的会费收支;
(九)根据规定申请退出本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奉献的境内、外有关著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同意,可授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声誉会员称号
(三)个人会员的义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策;
(三)遵守本会纪律;
(四)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完毕规定的后续教育;
(七)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八)承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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