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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复习资料-更新“各章复习资料”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51应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应向有复议权的机关提出,一般为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的直接领导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复返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等垂直领导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派出机设置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关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置的派出机构设置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已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参照法条行政复议法第
12、
13、
14、15条252申请复议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申请复议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即自懂得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请期限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法理由耽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无合法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不予处理参照法条行政复议法第9条253申请复议应怎样提出?申请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状况、复议祈求和事实理由,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状况、行政复议祈求、申请行政复议的重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参照法条行政复议法第11条254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对于大部分详细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确实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属于最终裁决参照法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
27、31条
285、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怎样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应注意对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抵押权人对被拆迁人所得的拆迁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为此,抵押权人可以和被拆迁人协商,以拆迁赔偿金提前偿还债权人,或将赔偿金向公证处提存抵押权人也有权祈求法院对赔偿金采用保全措施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赔偿的,用于调换的房屋应作为抵押物债权人和被拆迁人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条担保法第58条
286、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被拆迁人的多项损失
(1)支付拆迁赔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如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还应予以合适的赔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原则予以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3)支付搬迁补助费;
(4)支付临时安顿补助费等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
287、赔偿安顿协议到达后,对方不履行的该怎么办?拆迁赔偿安顿协议到达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
288、拆迁人可以自行实行强制拆迁吗?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行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到达拆迁赔偿安顿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行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到达拆迁赔偿安顿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
289、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农村土地征收必须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运用地、养殖水面等)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征地审批
(3)征地公告
(4)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公告
(5)办理赔偿、安顿手续通过上述程序后,建设项目才能动工进行
290、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同意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波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2)原同意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审批在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都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波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参照法条土地管理法第44条
291、对农村土地征收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我国对农村土地征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国务院审批
①对基本农田的征收
②对基本农田以外的超过35公顷的耕地征收
③对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负责审批之外的其他土地的征收因此,对农村土地征收,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同意,其他各级人民政府无权同意参照法条土地管理法第45条
292、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享有哪些知情权和听证权?征地是对被征地农民直接权益的处分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享有充足的知情权和听证权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赔偿原则、安顿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赔偿原则、安顿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方案得到同意后,被征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①征地同意机关、同意文号、同意时间和同意用途
②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③征地赔偿原则和农业人员安顿途径
④办理征地赔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的征地赔偿安顿方案依法报批前应当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一样意见的,有权规定举行听证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征地赔偿款后,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赔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和分派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组员公布,接受监督上述公告应在被征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布;被征收的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参照法条土地管理法第
48、49条
293、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实践中,许多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得不到保障,从而增长了纠纷的产生根据有关规定
(1)未依法进行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赔偿登记手续
(2)未依法进行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赔偿、安顿手续
(3)征地决定或征地赔偿安顿方案未公告或未依法公告,而导致被征地农民对有关事项不知情的,被征地农民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时效期限自被征地农民懂得征地事宜之日起计算参照法条《国土资源部有关征用土地公告措施》第14条
294、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哪些赔偿?国家征收土地的,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赔偿包括土地赔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赔偿费、其他土地附着物赔偿费等其中土地赔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额应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减少因此,我国《土地管理法》首先规定了征地赔偿的一般原则,另首先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根据状况合适增长安顿补助费,土地赔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最高可达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参照法条土地管理法第47条
295、征地赔偿款应归谁所有?征地赔偿款包括土地赔偿款、安顿补助款、青苗赔偿款、其他土地附着物赔偿款等1土地赔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安顿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①需要安顿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顿的,安顿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②由其他单位安顿的,安顿补助费支付给安顿单位;
③不需要统一安顿的,安顿补助费发放给被安顿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顿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顿人员的保险费用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参照法条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26条
296、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该怎么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采用信访、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国务院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同意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应不一样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同意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可以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97、对征地赔偿安顿方案不一样意该怎么办?征地赔偿安顿方案确实定须通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刊登不一样意见,并可以规定举行听证会征地赔偿安顿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被征地农民对赔偿原则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同意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假如同意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98、怎样处理非法批地和非法占地行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重要存在两种非法行为,即非法批地和非法占地1非法批地行为包括
①无权批地;
②超越权限批地;
③不按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地;
④违反法定程序批地等非法批地的法律后果为
①同意文献无效;
②收回被占用土地并赔偿有关人损失;
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追究2非法占地行为包括
①未经同意私自占地;
②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同意而占地;
③超过同意的数量占地等非法占地的法律后果为
①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②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③罚款;
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追究百姓发现非法批地或非法占地行为的,可以采用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检举等法定途径维护权益参照法条土地管理法第
76、78条
299、农民工有权参与工伤保险吗?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导致死亡、临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可以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合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或者雇工因此,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与工伤保险参照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300杆临时工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协议吗?过去,中国的劳动者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辨别不过,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协议关系,不再辨别临时工和正式工,每个用人单位均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用人单位虽然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并且规定单位依法为其建立多种社会保险,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不过,这种劳动协议可以在劳动期限上与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有所区别参照法条《劳动部办公厅对〈有关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301杆建立劳动关系时,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合法吗?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企业不能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件对私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和抵押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企业主立即退还职工本人302杆外派员工应当和谁签订协议?某些外派人员,如派到合资企业、参股单位的员工假如和本来所在的工作单位一直保持着劳动关系,就应当和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原单位在与外派单位签订雇佣劳动协议步,在劳动协议中可以明确职工在外派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法条《劳动部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303杆被外单位借用的员工和谁签订协议?被外单位借用的员工,虽然是在其他单位工作,不过其劳动关系还是保留在自己原先的单位因此,这些人应当和其本单位签订协议304杆企业改制后劳动协议需要变更吗?企业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性质假如发生了变化,应当由改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此前的劳动协议不过,假如因企业改制导致此前的劳动协议不能履行的,企业与劳动者应当依法更改劳动协议305杆用人单位有权控制毕业生的户籍吗?除了“外地生源进京安顿费”条款之外,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在劳动协议中约定其有权将毕业生的户籍转回毕业生原籍或者是学校所在地的“户籍条款工按照有关规定,劳动协议无权对此作出约定,北京市公安部门也还没有员工辞职就将其户籍转回原籍贯地的先例因此,协议中对于“户籍”条款的约定是无效的306杆集体协议在什么范围内生效?无论集体协议由谁签订,都是代表企业全体职工的,因此,它对企业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轻易混淆的一点是,虽然有时集体协议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不过不管是对加入工会的职工,还是没有加入工会的职工,集体协议均有效307杆集体协议的期限有限制吗?集体协议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协议及符合规定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生效日为集体协议的期限起始日参照法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协议规定》第三十八条308杆一般劳动协议与集体协议有什么区别?一般劳动协议与集体协议既有联络又有区别集体协议对于劳动酬劳、工作时间、加班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等等的规定形成了一种基本原则;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个人劳动协议步,在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各方面的规定不能低于集体协议中的基本原则个人劳动协议约定的待遇原则高于集体协议约定的原则的,以个人劳动协议的约定为准309杆试用期内“走人”,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吗?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并且无需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等不过,假如用人单位为了招用劳动者直接支出了费用,那么,虽然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劳动者赔偿该费用310杆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否可以任意解雇?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的权利相对比较自由,不过,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任意解雇劳动者只有当用人单位有确切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状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否则,因无端解雇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赔偿参照法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311杆试用期内可以不签订劳动协议吗?目前有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规定,对应聘者先试用3个月再签劳动协议,在试用期间只有保底工资,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一般以不太符合需要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签、拒签劳动协议在签订劳动协议步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容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协议,试用期应包括在协议期限内并且,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先试用后招用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312能以实物作为工资代发吗?我们常常看到这样某些现象诸多企业由于仓库存货滞销,就将这些存货发放给职工作为工资因此,这些企业职工为了生计,只好走街串巷推销企业产品在这种状况下,企业的做法实际是以实物支付工资,这是法律明文严禁的不得克扣或者无端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任何劳动者都可以拒绝接受企业以产品代发工资的做法,并规定企业准时支付其工资313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导致损失,可以扣劳动者工资吗?由于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导致了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协议的规定规定劳动者赔偿损失对于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参照法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314杆扣工资时,一种月的工资全扣光可以吗?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时,不能一次性扣光,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o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时,每月扣除后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原则假如扣除后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原则的话,应当按照最低工资原则额度发放工资315杆包吃包住,工资就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原则吗?工资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因此包吃包住应当不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在计算包吃包住工人的工资时,不应当将这些费用计算在工资之内因此,虽然是包吃包住,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原则316杆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原则吗?虽然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过,用人单位应当是在最低工资原则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因此,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原则除试用期之外,见习期间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原则317竞业严禁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一般竞业严禁条款规定的竞业严禁时间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超过的部分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不必紧张与用人单位终止协议后,不能再进入同一行业工作参照法条《劳动部有关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告知》第七条318可以约定用人单位为竞业严禁条款支付赔偿金吗?可以竞业严禁条款对劳动者的就业自由进行了限制,劳动者因此受到经济上的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对此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约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竞业严禁条款无效假如用人单位停止支付赔偿金,则竞业严禁条款对劳动者的约束也随之终止参照法条《劳动部有关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告知》第七条319竞业限制期与提前告知期可以同步在协议中约定吗?竞业限制期是指竞业严禁的时间,而提前告知期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之前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期限劳动协议中不能同步约定竞业限制期和提前告知期例如,若劳动协议中规定,劳动者解除协议离开企业,必须提前6个月告知企业,企业将采用调离其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的防泄密措施,则协议中就不能再约定竞业严禁条款,即劳动协议就不得规定劳动者因任何原因离开企业,应在离开后几年内不得前去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320何为原则工时制度?原则工时制度是指法定的在正常状况下对一般劳动者普遍合用的工时制度法定原则工作日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321实行原则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对延长劳动时间有何限制?实行原则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不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22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期工作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期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原则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送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⑶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职工323杆哪些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原则工作时间基本相似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持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⑶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324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不过,在下列特殊状况下,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送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使用方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毕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毕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毕收购、运送、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325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的加班费是怎样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一样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原工资3倍的工资酬劳而在公休日加班,并且又不能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倍的工资酬劳不过,假如公休日加班后进行了补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了参照法条《劳动法》第四十四条326在部分公民享有的节假日加班与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在我国,除了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之外,部分公民还享有如下节假日⑴妇女节(3月8日),女职工放假半天;⑵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⑶小朋友节(6月1日),13周岁如下的少年小朋友放假1天;⑷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那些参与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单位应支付工资酬劳,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假如该节日恰逢星期
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公休日的加班工资参照法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327所有补休都可以替代加班费吗?公休日加班,假如单位予以补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了不过并不是所有休息时间加班,通过补休都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假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虽然之后用人单位安排了补休,同样还要支付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328哪些劳动者享有探亲假?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有看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有看望父母的待遇不过,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可以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有看望父母的待遇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有探亲假的待遇参照法条《国务院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329父母和配偶在同一地区,可以同步享有两种探亲假吗?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看望配偶时,即可同步看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有看望父母的待遇330探亲假期间发工资吗?由于探亲假是予以职工的福利,因此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旅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原则工资发给工资参照法条《国务院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五条331探亲假的路费都由本人承担吗?职工看望配偶和未婚职工看望父母的来回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已婚职工看望父母的来回路费,在本人月原则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参照法条《国务院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332协议期内不许结婚的约定合法吗?婚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完全自愿,就有权结婚,确立夫妻关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干预劳动协议中规定协议期内不能结婚是对婚姻自由权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对协议双方没有约束力此外,劳动协议中类似约定尚有“不准生孩子”等,这些约定虽然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也是无效约定333高薪或商业保险能替代社会保险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中约定以高薪或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实际上是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条款334劳动协议可以不规定期限吗?一般状况下,劳动协议都规定协议期限不过,在下面三种状况下,劳动者可以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协议的;2工作年限较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335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可以解除吗?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与其他劳动协议只是期限上有所不一样,在其他方面仍应合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也可以被解除因此,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那种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是不能解除的观点,是不对的的336用人单位与否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协议?出于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在协议期未满的状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其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协议并且,在怀孕期间,虽然协议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协议,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后才能解除协议337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能否按出勤看待?为了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女职工应及时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看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对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338女职工的产假为多长时间?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局限性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过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长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种婴儿,增长产假15天参照法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339妻子生孩子,老公能休产假吗?产假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利益而针对女职工制定的法律在男职工与否能享有产假照顾妻子这方面没有作出规定因此,男职工与否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享有自主权不过,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于晚育的女职工,除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长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有340非婚生育可以享有产假吗?女职工享有产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因此,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可以不发给工资参照法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劳动部工资局复v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与否享有劳保待遇问题》》341劳动者因违规操作而受伤与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负伤、致残、死亡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⑴犯罪或违法;2自杀或自残;⑶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根据上述第5点,假如劳动者蓄意违章而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要注意一点,“蓄意违章”是指十分恶劣的、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在处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不能将一般的违章行为视为“蓄意违章因此,劳动者在非蓄意的状况下违规操作而受伤属于工伤的范围342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协议吗?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与否可以解除劳动协议,要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估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协议,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有伤残待遇;劳动者被评估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协议,应为其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被评估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协议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协议,但应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43劳动者应当怎样解除劳动协议?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这既是解除劳动协议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协议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30后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协议手续时,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255哪些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下列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惩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规定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注意,下列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详细行政行为参照法条行政诉讼法第
11、12条256行政诉讼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对于先申请复议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决定的,应在复议期(2个月)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对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懂得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状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参照法条行政诉讼法第
38、
39、
40、58条
257、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行政诉讼中,原告只承担起诉责任,即仅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对应的证据材料而被告则承担案件的重要举证责任,即需对其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法性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下列两点需要原告注意
(1)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除非被告应当依职权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或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合法事由不能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并可以作出合理阐明的
(2)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详细行政行为导致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参照法条行政诉讼法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5条344用人单位与否能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协议?所谓末位淘汰是指某些用人单位通过每年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和排名来解雇排在末位的几名员工,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这种末位淘汰制度实际使得用人单位在协议期满之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这种制度与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假如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并且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不过,假如被淘汰的劳动者虽然比起其他员工来说工作效率较低,能力较差,不过并未到达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则用人单位就不能与之解除协议在这种状况下,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种非法解除协议的制度345处理劳动纠纷非得上法院吗?劳动纠纷出现了,不一定非得上法院,由于打官司是一种既费钱又费时费力的苦差事,到最终成果也不一定理想,最惨的是连诉讼成本都收不回来因此,碰到劳动纠纷后,有如下几种措施处理第一种处理途径第二种处理途径向劳动监察机关匿名举报(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时)第三种处理途径请工会出面与工作单位友好协商处理最终的处理途径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祈求调解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成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346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就劳动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与其他民事诉讼程序有一种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发生纠纷之后,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有一种前置程序——劳动仲裁请注意,向监察部门举报和到调解委员会调解都不是必通过程,不过劳动仲裁却是起诉的必通过程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成果不服时,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47已经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上签字,还能反悔吗?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对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假如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成果,就会在开庭记录上签字之后,仲裁机构会制作一种正式文本,并送达当事人,从送达之日起,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调解书虽然已经签字了,但在送达当事人之前,还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反悔,仲裁庭应当对此及时仲裁处理参照法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348提起劳动仲裁的时间也有限制吗?劳动仲裁和劳动调解同样,均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应当在懂得或者应当懂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参照法条《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349发生劳动纠纷的,法院的诉讼时效怎样规定的?劳动纠纷必须先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之后才能告到法院因此,假如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假如仲裁机构以其他理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凭该书面裁决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参照法条《劳动法》第八十三条350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道路”指的是公路、都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容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详细包括如下几种
(1)公路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路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渡口
(2)都市道路都市道路是指都市提供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容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如港区公路、机场道路等,但凡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路
(4)广场广场是指都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休憩、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
(5)公共停车场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都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内的甬道等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351汽车在小区内的道路上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小区内的路不属于“道路”的范围,因此在此路面上发生的事故就不应归属为交通事故,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五)35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在道路上相撞,谁来管?找交警但凡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都属于交通事故而“车辆”一词就包括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大类,因此,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在道路上相撞同样是交通事故,其处理与一般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二)353办理汽车登记要带哪些文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应当先交验机动车,在登记时要提供如下证明⑴机动车所有人(也就是车主)的身份证明⑵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⑶机动车整车出场所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⑷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这是新法施行后的新增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其他证明、凭证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五条354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带好哪些凭证?首先是悬挂机动车号牌号牌的悬挂应当按照规定,并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还要放置检查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并牢记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证件齐全方可上路行驶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355哪些机动车不能办理登记?并非所有机动车都能办理登记手续,详细来看,如下几种状况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⑵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等的机动车,例如走私车辆⑶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查的车型,又未能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合格证明的机动车⑷已到达报废原则的翻新车辆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十条356学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学员在学习驾驶技能的过程中,还没有获得驾驶证,练习驾驶时,均有教练员随车指导,就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尚在学习中的学员还不能按照驾驶人的原则来规定,只能在教练的指导下进行驾驶,因此,假如驾驶时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或者导致了交通事故,都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二十条357机动车驾驶证累积记分制度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仅可以予以其行政惩罚,还对其实行累积记分制度⑴记分周期为12个月,即每年为一种记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予以罚分,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将罚分进行合计2在一种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达12分,并且驾驶人已经将其违规所惩罚款缴清,记分将会被清除假如没有缴清罚款,记分会自动转入下一种记分周期⑶在一种记分周期内,假如罚分总数到达或超过12分,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驾驶人需要重新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不合格则继续参与学习、考试⑷在一种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到达12分的,不仅重新参与法律法规学习,还要参与驾驶技能学习及考试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否则继续参与学习和考试⑸记分到达12分,又拒不参与法规学习及考试的,其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58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在这6年的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假如在每个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都没到达过12分,就可以换发有效期的驾驶证假如在有效期内,仍然每个记分周期都未到达12分,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再使用,持有过期驾驶证的人员不能驾驶机动车,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方可再上路行驶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359初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车时有什么限制?初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的一年内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如下几种车辆不能驾驶⑴公共汽车、营运客车⑵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⑷带有牵引挂车的机动车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二条360有多条机动车道的,有何不一样的行驶规定?同一方向上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迅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迅速车道上行车应按迅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达不到该速度的应在慢速车道上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可以借用迅速车道超车此外,摩托车要在最右侧的车道内行驶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四十四条361机动车任何时候都可以超车吗?机动车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超车的,在如下几种状况下就不行⑴前车正在左转弯、调头、超车的由于超车时,后车都是从左侧超越的,遇有上述状况,后车再想超车就也许与前车相撞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也许在这种状况下决不能逞一时之快,以免发生车祸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一般车辆碰到这些车辆应当让其先行,这些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⑷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时不得超车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362哪些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并且,这些车辆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这种状况下,这些车辆的行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行人和车辆应当让行,这就是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但要注意保证安全不过,这些享有道路优先权的车辆假如不执行紧急任务,就不能使用报警器及标志灯具,也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363杆信号灯与交警指示不一致时,怎么办?一般状况下,车辆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某些交通繁忙时段或遇有特殊状况,交警会到现场指挥交通出于对详细状况的考虑,交警的指挥有也许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这时车辆行人应当以交警的指挥为准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364杆骑自行车时可以载人吗?鉴于自行车载人载各地的实际需要和详细状况不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制定例如,《北京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措施》1月1日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小朋友,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北京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措施》第五十五条A365杆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时该怎样做?机动车一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然后将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故障排除工作假如无法移动故障车辆,司机应当持续启动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步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迅速报警假如是在夜间,还应同步启动示廓灯和后位灯,以突出其提醒来往车辆的作用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六十条366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谁来承担?行人是绝对不容许进入高速公路的,因此这起事故完全是行人自己不遵守高速公路管理,私自翻越所致马建设正常行车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行人的过错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因此马建设可以减轻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行人自己承担重要责任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367杆什么车不能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车速有什么限制?不一样种类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内行驶最高车速规定有何不一样?首先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机动车而言,也并非都能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较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此外,虽然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70公里,但其实际行驶速度没有到达每小时60公里的,也不得在高速公路内行驶高速公路应当表明车道的行驶速度,虽然达不到每小时60公里车速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路,但并非在高速路上可以以任意的高速行驶为保证安全,法律还是作出上限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但详细来说,不一样种类的机动车,出于对机动车自身性能安全的考虑,对其最高车速作出不一样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七十八条368杆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时速绝对不能低于60公里吗?不是这样的如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影响能见度的特殊天气,车速有时应以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驶必要时,车速甚至降至每小时低于20公里的速度在这种情形下,车辆应选择在近来的出口尽快驶出高速公路详细的规是应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公布速度限制以及保持车距等提醒信息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八十一条369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当怎么办?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当遵照机动车在一般道路上发生故障的做法进行操作,有一点区别之处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相对方向的150米以外——这个距离比在普通道路上的距离要大诸多此外,车内人员不得继续停留在故障车内,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假如故障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应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协助其移至安全地段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370杆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责任均有哪些?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程度来鉴定当事人的责任详细来说,分为当事人一方过错,两方或两方以上有过错,以及各方都没过错3类状况⑴事故发生是因一方过错导致的,则该方承担所有责任不过对于某些特殊状况,如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恶意行为的,则要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⑵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重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⑶假如各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那么该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各方都没有责任,损失自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一律自负,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参照法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371杆因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就一定犯了交通肇事罪吗?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种,不过,并非所有事故的肇事司机都犯了交通肇事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司机必然是其导致的事故到达了一定的危害程度交通肇事罪有儿种特性⑴肇事司机违反交通运送管理规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机构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⑵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导致重大事故,有人员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⑶肇事司机主观上有过错,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也许引起重大交通事故,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怀有侥幸心理,轻信可以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要注意的一点是,肇事人主观上一定不能有故意,假如开车故意撞人、轧人,那就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了,而是故意杀人罪这一点必须认真辨别!参照法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372杆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与否就不用赔偿了?不是的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减轻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受到刑事惩罚时,受害人对于由该事故导致的损失,仍可以对肇事司机提起民事诉讼,规定经济赔偿此外,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旦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373杆自杀撞车行为,司机要承担责任吗?对于行人故意导致自身伤害的行为,司机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无程度的宽容假如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一方故意导致的,再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本案中,该女子撞车自杀是故意行为,应由其自负损失,而马建设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还积极协助救济,不存在过错或过错,因此马建设不需承担责任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九十一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374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制定的机动车作为高速运送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基于这种考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机动车驾驶人需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用措施不妥而发生交通事故,这充足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不过,假如可以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并且必须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用了必要的处置措施,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九十一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北京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措施》第七十二条第一款375杆因规避喂养的动物导致交通事故,司机要承担责任吗?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马建设驶入逆行车道,对方司机完全没有过错不过,马建设逆行是为了避闪忽然出现的小狗导致的,这也不是马建设自身的过错因此,对这起交通事故马建设不需承担责任这起事故的双方车辆都没有过错,都是受害方有过错的是小狗的喂养者或管理者,他任其喂养的动物到处乱跑才引起车祸因此,由此导致的损失应当由其承担在喂养的动物引起的交通事故中,假如加害方司机对于损害事实有过错的话,他就不能免除责任参照法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376杆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负责?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行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参照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377杆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重要赔吗?车辆被盗,车主就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其对该车辆导致的损害后果没有过错,这种状况下车主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都由盗用车辆的交通肇事人来承担实际中,假如是车主未尽到足够的管理义务,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参照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378杆未成年人导致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再小的或者是精神智力有障碍的人都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这些人都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导致的交通事故需由其父母(没有父母的,则为其他合法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假如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尽到了监护的责任,应当合适减轻其民事责任参照法条《民法通则》第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九十一条379杆没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汽车买卖必须由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如未履行该项手续,只是把车交付给买主,买卖并未完毕因此,尽管买主交了钱,也拿到了车,不过仍然没有获得车辆所有权,还不是车主买主作为肇事司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同步,卖主因车辆所有权还没有转移仍是车主,他也要根据详细状况承担车主应承担的责任参照法条《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380杆机动车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交通事故谁负责?交通事故假如只是由于汽车质量原因导致的,驾驶人自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规定损害赔偿一种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种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马建设作为消费者,可以向以上两个单位的任何一种规定损害赔偿假如他们拒绝的话,马建设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假如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马建设规定损害赔偿,马建设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追偿参照法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381杆机动车因修理质量不合格导致交通事故谁负责?车辆修理厂修理车辆后,在车辆离场前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其性能安全与否不过驾驶人在车辆修理后也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因修车质量不合格导致交通事故的,修理不合格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修车场应当承担重要赔偿责任不过作为车辆驾驶人,未尽到认真检查车况的义务,则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也应当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382杆客运车辆可否用于载货,货运车可否用于载人?这两种状况都不容许,客运机动车不能违反规定载货,同步也严禁货运机动车载人假如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这种特殊状况载人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383杆因道路施工导致交通事故,谁来负责?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用对应的防护措施;假如未按规定操作,因此导致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导致其他财产损失的,有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步采用对应的安全措施假如未能按规定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百零五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384杆什么状况下才能进行道路施工或占用、挖掘道路?首先要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假如该项施工有也许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还要征得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单位只能是在通过同意的路段和时段内进行施工,并在距离施工地点的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对应的防护措施,尽量保证过往车辆的安全通行施工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施工道路必须由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验收,认为符合通行规定的方可恢复交通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385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假如有人身伤亡,要立即急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汇报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假如为急救受伤人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后续的责任认定工作某些未导致人身伤亡且事实清晰的、双方没有争议的事故,可以遵照迅速处理措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理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386杆发生哪些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假如有下列情形,一定要及时报警,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绝对不可以“私了”⑴只要有人员伤亡的不管是死亡还是重伤、轻伤2事故尽管只是导致了人员轻微伤害,不过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⑶尽管没有人身伤亡,但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较大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原则,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根据本省详细状况协商规定在这些状况下,当事人是不能按照交通事故迅速处理措施处理的,虽然双方能到达共识也不容许“私了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387杆事故损失小,与否就可以不报警了?不一定一般来说,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假如对事故成因及事实没有什么争议,可以到达协议的,即可自行处理不过,对于某些特殊状况,虽然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详细有如下几种状况⑴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查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⑶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麻醉药物的⑷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⑸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388杆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在何时作出?包括哪些内容?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状况的调查和有关的检查、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成果确定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需载明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某些重要信息,详细来说,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状况,交通事故的基本领实,事故的证据及成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引起事故的意外原因)这些内容是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调查、检查等程序来查清确定的最终,还要在上面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在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时,还应告知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以及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389杆“私了”有什么讲究?“私了”应当怎样赔偿?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积极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络措施、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当事人就损害赔偿到达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的“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假如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到达协议的,可就争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八十六条《北京市公安局有关机动车驾驶员自行迅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390杆“私了”后,怎么保险理赔?对法规容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填写自行处理协议书,该协议可以视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可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不过,对于不属于法规容许“私了”范围的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双方的“私了”协议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参照法条《北京市公安局有关机动车驾驶员自行迅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391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办?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有两条途径
①祈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392杆交通事故当事人怎样祈求调解?当事人有任何一方不一样意调解的,都不能走调解这条路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祈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到达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参照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九十四条393杆交通事故发生后,哪些状况不能调解
258、哪些状况下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措施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行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惩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导致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参照法条国家赔偿法第
3、4条
259、申请行政赔偿应遵守哪些程序?申请行政赔偿有3种程序
(1)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即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祈求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祈求
(3)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赔偿祈求受害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祈求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写明受害人基本状况、详细祈求、事实和理由、申请的时间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祈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祈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照法条国家赔偿法第
9、
12、13条
260、受害人可提出哪些赔偿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遭受行政机关的违法侵犯而受到损失时,可提出如下赔偿规定
(1)财产权受侵犯的,规定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支付赔偿金等
(2)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规定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受害人可以根据下列不一样状况规定赔偿
①导致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每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②导致部分或者所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所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导致所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③导致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第
②、
③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原则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参照法条国家赔偿法第
26、
27、28条
261、司法纠纷有哪些详细类型?司法纠纷的类型,按照波及的国家机关来划分,可分为侦查纠纷、检察纠纷、审判纠纷、执行纠纷按照产生的原因来划分,可分为行为侵权纠纷和不服决定纠纷按照详细的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如下几种1相对人对作出的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决定不服2相对人对作出的立案或不立案、起诉或不起诉等决定不服3相对人对法院的裁定、判决不服4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机关的工作人员采用刑讯逼供或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而侵犯了相对人的人身权5有关机关违法采用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侵犯了相对人的财产权6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机关的行为或决定被确认为违法而应对受损害人予以赔偿
262、面对司法纠纷,百姓可以采用哪些维权途径?面对司法纠纷,公民可以根据纠纷的不一样类型而采用不一样的维权途径重要有如下几种途径1依法定程序上诉、申请再审2申请检察院监督3申请人大监督4申请司法赔偿等
263、什么状况下可以申请司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侦查、检察、法院、监狱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侵犯时,有权向侵权的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详细而言,违法侵权行为包括如下几种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用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8违法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导致损害的参照法条国家赔偿法第
15、
16、31条
264、申请司法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司法赔偿的程序为1违法行为得到确认违法行为得到确认是司法赔偿的前提,确承认以是由侵权机关积极地或依申请作出,也可以是其他有权机关作出2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祈求作出错误决定或违法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祈求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赔偿或不赔偿的决定3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祈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祈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祈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4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祈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祈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具有终局效力参照法条国家赔偿法第
20、
21、22条
265、申请司法赔偿有时效限制吗?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在法定期效内提出,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祈求人在赔偿祈求时效的最终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祈求权的,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祈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参照法条国家赔偿法第32条
266、哪些事项可以信访?信访是国家设定的下情上达的渠道,原则上百姓的所故意见和提议都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向国家提出详细说来,对下列4类事项,百姓可以提出信访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各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3各级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4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百姓对各类事项的信访,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提出提议、意见,或是提出批评,也可以是对国家机关的决定提起申诉,还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信访受理范围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决策、决定的意见和提议2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3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决定任命、同意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4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构成人员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提议、批评、意见和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5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受理范围1对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和公布的决定、命令的意见和提议2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提议、批评和意见3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4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各级人民法院信访受理范围1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提议、批评和意见2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3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不服的申诉4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其他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检察院信访受理范围1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提议、批评和意见2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3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申诉4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其他信访事项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
14、15条北京市信访条例第
12、
13、
14、
15、16条
267、信访应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我国信访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因此,信访应向对信访事项直接负责的机关或部门提出1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直接负责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信访2属于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直接负责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信访3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直接负责的人民法院信访4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直接负责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15条
268、信访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和方式提出?信访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多种渠道提出而在现代网络资源和技术不停发展的今天,信访人更是可以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直接提出信访规定根据新的《信访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成果的方式等有关事项国家和地方信访工作机构充足运用既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和地方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状况提供便利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2条
269、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事项登记后会怎样处理?信访工作机构在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后,应在1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或转送”的处理决定对于不属于本机关信访受理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受理权的机关信访对于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采用法定途径处理对于属于本级机关或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或部门;状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提议,报请本级机关决定对于波及下级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并抄送下一级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受转送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与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规定通报信访工作机构转送机关规定反馈办理成果的,受转送机关应当在指定办理的期限内反馈成果,并提交办结汇报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
21、22条
270、国家机关或部门接到信访或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后会怎样处理?国家机关直接受到信访祈求的,应当登记,对于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迟延;对于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国家机关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后也应区别状况,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可以当场作出,也可以在15日内作出,但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信访人信访条例第22条
271、国家机关或部门怎样办理信访事项?国家机关受理信访后,应当积极办理
(1)应当理解状况,查明事实为此,信访办理人员应当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说,必要时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2)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3)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信访办理人员对信访事项经调查核算后,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支持或不予支持的决定支持信访祈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不支持信访祈求意见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国家机关应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信访人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状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合适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31条
272、国家机关或部门对信访事项会作出哪些处理决定?国家机关对受理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算,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1)祈求事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2)祈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根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祈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
31、32条
273、不服信访处理决定该怎么办?信访人对信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祈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祈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祈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34条
274、不服复查决定该怎么办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祈求复核收到复核祈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祈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通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告复核意见属于终局决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祈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35条
27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享有如下权利
(1)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信访,如来访、书信、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等
(2)有规定获得书面答复意见的权利
(3)有对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不满规定复查的权利
(4)有对复查决定不满规定复核的权利
276、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履行哪些义务?百姓享有信访的权利,但在信访过程中也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详细如下
(1)如实反应状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得进行诬告陷害
(2)遵守信访程序,依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信访
(3)遵守接待场所秩序,爱惜公共财产
(4)服从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处理决定
277、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哪些秩序?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有如下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汇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欺侮、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20条
278、信访人采用走访的方式信访应注意哪些规定?信访人可以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但必须到有关机关设置或指定的场所内提出直接向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反应状况的,应在确定的负责人接待日到指定场所内提出走访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
279、集体信访的状况下,应遵守哪些规定?集体信访是指多人因共同的事项反应共同的意愿集体信访可以采用书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也可以当面反应但假如采用当面反应的形式,必须推选代表进行,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之因此作出如此限制规定,重要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关更清晰明白地理解到信访人的意愿,并有助于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参照法条信访条例第18条
280、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用哪些途径处理?对于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采用合法的方式加以处理详细如下1对于政府的都市建设规划,通过参与听证、信访等途径刊登意见、反应呼声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3对于行政机关对拆迁赔偿安顿事项作出的裁决,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之间因履行拆迁赔偿安顿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处理
281、赔偿安顿问题应怎样处理?拆迁赔偿安顿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处理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赔偿安顿协议,对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和安顿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赔偿安顿协议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赔偿安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
13、16条
282、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赔偿的方式有两种1实行货币赔偿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赔偿方式,但下列两种状况例外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予以货币赔偿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参照法条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
23、
25、27条
283、拆迁人除了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货币赔偿或产权调换以外,还须支付哪些费用?拆迁人除了应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货币赔偿或产权调换外,还须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顿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导致停产、停业的赔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赔偿金额等参照法条建设部《都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3条
284、拆迁已经出租的房屋,应怎样处理赔偿安顿问题?拆迁已经出租的房屋,除了应处理被拆迁人的赔偿问题以外,还应处理承租人的安顿问题为此,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之间应签订拆迁赔偿安顿协议,对赔偿安顿事宜作出约定拆迁人应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顿补助费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顿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予以赔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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