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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篇8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1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1.1乙方有按约获得运输费用和佣金的权利;
1.2乙方有拒绝接受货物运输委托的权利;
1.3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依法进行报关、报验及代办相关进出口单证的权利;
1.4乙方有因甲方违约按约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有依法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的义务;
2.2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应本着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
2.3乙方有核对装箱货物和数量信息的义务;
2.4乙方有及时通知甲方核对有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关单证、文件和凭证的义务;
2.6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乙方有对货物进行仓储和保管的义务;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义务;
2.8乙方有向按约甲方赔偿损失的义务;
2.9乙方有协助甲方向实际承运人索赔和向承保人理赔的义务;
3.0乙方有及时报告货物运输过程各种信息的义务;
3.1依法或按约应由乙方承揽的其它义务第十四条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逾期三个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值总额的3%,乙方能证明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于自然灾害、交通或海运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不能交付收货人而导致货物重运或返运的,由乙方承担额外产生的运费和其它费用第十五条索赔
1.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损毁或灭失或丧失利用价值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照货物原值进行索赔,赔偿额度按实际损失额度赔偿;货物投保保险的,货物实际损失与理赔损失有差额的,乙方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机关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货运提单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签约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货物运输委托书和费用价格确认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订时间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3)委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以下简称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20xx年3月15日前为其安排17T8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30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照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乙方报价如下A.场站费(装货费300元/TEU,安保信息费130元/TEU)合计430元/TEUB.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元/提单场站200元/TEU港杂105元/TEUTHC750元/TEU)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因乙方装箱不利造成延误的,乙方应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其它额外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teuo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自拖箱人民币元/20箱人民币元/40箱报关费人民币元/票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b.甲方于船开后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美元作押金,每月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费用a.现金的付款方式;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用付清;3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同时一,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协议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协议、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5)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口货到后付款(提付)口凭签收回单付款口(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O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数量出现短缺,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运货物的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年月日年月_________日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6)合同编号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e、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第四条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日内付款第五条货物灭损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第六条检验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第七条担保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乙方应以人民币元或每张货运单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第八条转让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第十条抵消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第十一条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一,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一,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7)合同号甲方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服务要求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双方确认费用后乙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之银行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8)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他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地点,每逾期一天,按货物运费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7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七、保密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第四条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账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账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后日内付款第五条货物灭损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第六条检验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第七条担保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账目,乙方应以人民币元或每张货运单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第八条转让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他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第十条抵消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第十一条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o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2)签约地点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与销售的出口商及相关设备、原材料的进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的、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货代;
3.双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签署本合同的法律意义为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一条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船定舱、委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验和单证办理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第二条服务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根据甲方询价内容向甲方反馈船期和价格信息;
2.甲方选定船期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委托书》,《货物运输委托书》将载明该单业务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目的地、运输期限、运输方式、运费等相关事项,《货物运输委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后,按照甲方要求进租船和订舱,并将租船和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反馈和交付给甲方;
4.甲方将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进出口前的报关、报验、出口核销等事务;
5.乙方根据约定的船期安排集装箱车辆互甲方处或甲方指定位珞装车并负责在中国内陆期间的运输;
6.乙方将货物办理装船或装机,并办理完成进出口全部审批和备案手续;
7.甲方将海运费和空运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将货运提单正本及办理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等所需的相关单证交付甲方;
8.货物到达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将货代佣金支付给乙方第三条运输方式根据每一单货物的情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用集装箱运输第四条运输货物运输货物为包括但不限于
1.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其附属设备及其零部件等电子产品;
2.电子原材料器件;
3.生产设备;
4.其它可适运的货物第五条委托代办保险如甲方委托运输的产品需办理保险,乙方按甲方实际指示的下列方式办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3.由甲方办理保险
4.第六条费用和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由国际运输费、内陆运输费和货代佣金三部分组成
2.运输费用是指由实际承运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运费,包括
2.1海运费用指整柜、拼箱进出口货物以海上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美金现汇结算,乙方开出以美金币值计价的海运费发票
2.2空运费用指进出口货物以航空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空运费发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订舱后装船前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及时付款
3.内陆运输费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位路至货运港期间的在中国内陆的运输费用
3.1内陆运输费按照实际货物的数量与运输距离计算运输费用,运费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内陆运输费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3.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内陆运输费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4.货代佣金是指除国际运输费和内陆运输费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仓储保管费、订舱费、单证费、安保费、THC、报关报检费、拖卡费、内装箱费、文件费、电放费等等
4.1每单货代佣金是《货物运输委托书》确认金额为准,佣金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货代佣金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5.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货代佣金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6.除以上费用外,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的义务,而不论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约定之外的额外服务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在承运货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延期时乙方就承担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2.履约保证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第八条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
1.乙方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或实际承运人承担
2.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乙方,自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第九条资格与能力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也应确保其所委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格和运输能力第十条装卸、仓储和保管
1.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的所有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
2.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行
3.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提货,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应清点装车货物及数量是否与《货物运输委托书》记载相符,货物交付乙方后,发生货物不符、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一条单证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全部单证,除需甲方亲自办理的除外;
2.乙方应以合法、最大的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违法或不合规办理;
3.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
4.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经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办的全部单证应完整移交给甲方第十二条变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委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前,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委托书》,但由造成的乙方应赔偿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交付违约造成的对客户的赔偿,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方的权利
1.1甲方有择优选择贷代的权利;L2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权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
1.4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1.2方的义务L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
1.3甲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
1.4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1.5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