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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2024想在法庭上取得成功吗除了打算充分和选对正确的策略之外,你还须要驾驭一些珍贵的辩论技巧这里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便利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
一、辩论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突出重点,这不仅在法庭辩论中非常重要,在法庭调查和庭前打算中也同样重要.有些比较困难的案件,内容许多也很乱,这时候肯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不宜四平八稳,避开冲淡了主题.有些案件很困难,甚至涉及到十几项、几十项犯罪事实.这还不说,关键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证据内容及其它一些内容太多太乱,假如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不能抓住要害,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陷入一种难以解脱的境地,不利于把重点问题说清晰.大兴安岭朱佩金的案子就很典型.这是T牛因承包经营而被指控犯罪的案件,被告被关押了年半,起诉书指控他贪污近万,诈骗近54040万,再加行贿共个罪名,案件历时长达个年头,最终被宣告无罪.这个案子检察院侦查了年373多,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又搞了一年多,到我去开庭的时候就只有天,就在天时间里我们两名77律师除了阅卷和会见被告,还要调取一系列证据,包括坐十几个小时火车到泰来农场和老来农场两个监狱去取证,而且因时过境迁取证相当困难.所以,我看卷的时间只有天多页的卷宗,
3.3860就是不睡觉也看不完.怎么办我通过对一些主要线索的分析,最终找到了关键问题,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的性质,其他一些次要问题有的一翻而过,有的干脆不看了.因为此案的关键是承包合同的性质和方式,只要把个人承包的基本性质和〃大包干〃的承包方式弄清晰了,就足以否定贪污和诈骗的问题.所以,对其他一些次要问题就可以泛泛地翻阅,甚至可以略过不看.这样一来,不足天,3我已经把案件全部吃透了.后来同院长交换看法时,他问我看完了卷宗材料没有,我回答说,〃我都看明白了「他会心地笑了.这个院长是科班出身,很有水平,他知道我不行能看完卷宗.但当我全面地分析案情,陈述理由之后,他既满足又惊讶,对我的工作效率感到惊异.后来在法庭辩论中涉及其他一些枝节问题我一律不予纠缠,就抓住这个要害问题不放,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性质.假如我陷入那些琐碎的枝节问题之中,那就特别麻烦了,就很难把握住重点,甚至连基本案情都吃不透.事实上,开庭的状况表明,公诉人和审判长对案情都没有吃得很透,尽管他们探讨、调查了几年时间.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抓住要害,没有理清法律关系.
二、擅长抓住和利用冲突新刑诉法实施后,法庭调查质证中必定溶进辩论的内容,这时如何进行辩论,如何使辩论更有力度,这是个很值得探讨、探讨的问题.法庭调查中,主要是举证和质证,事先肯定要有一个举证、质证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则要不失时机地找寻对我方有利的线索和机会,一方面要擅长发觉对方举证中的冲突,另一方面肯定要避开自相冲突.有些状况下,在法庭调查中不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对方有所防备,使得一些重要证据无法核实.法庭调查当中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这不仅是在刑案的辩论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样,凡是涉及到法庭辩论的都有这样的问题.下面,我就个人的体会举几个相关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前几年我在广东办了一件行政诉讼案,我方代理香港的家公司和越南船长诉湛江海关扣船没3收货物违法.这件案子一审胜诉,但后来二审败诉了.尽管二审败诉了,我认为这案子是特别胜利的,这案子随时随地我都想把它翻过来.案情是海关扣了一艘越南船,运的是香港公司的货物.这船的合法航程是从香港向越南运货,提单等手续齐全.航行至越南与中国的分航点之前,在琼州海峡的国际航线上,遇到了级台风,所以驶入广东湛江境内紧急避险.在抛锚停靠当中被公安机关和海关查12获,两千多万元的货物被扣留.假如该船是在国内航线上行驶中被扣留,认定走私是没有问题的,但它是在避险中被扣的,而且是处在国际航线上的分航点之前,所以认定走私是缺乏依据的.那么,海关认定走私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呢其中之一是名船员和船长的口供.但是,阅卷时发觉被告把24第一次口供全部隐匿了,没有向法庭提交,只提交了其次次口供,而其次次口供虽然承认是走私却有很多马脚,这些口供中有的前后冲突,有的相互冲突,明显是不真实的,被逼出来的.在法庭调查中我首先以此为突破点,我起先并没有否定这些口供,只是举出了其中的各种冲突,当对方被质问得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就乱了阵角,跳起来了.在慌乱之中,对方代理人极不冷静,声色俱厉地说我们重证据,不轻信口供,那些口供都是胡言乱语,不能算数结果,原来被当作王牌证据运用的口供首先被他自己否定掉了.于是,我马上提请法庭将被告代理人的这些话记录在案,并声明在口供的真实性和效力问题上,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共识,请法庭调查下一个问题.口供的证据效力之争就这样结束了.这时,对方才发觉上当,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由此可见,一些关键问题在交叉质证时必需刚好抓住,一旦失去机会或者一朝失误,就简单陷入被动局面.怎样进行法庭辩论第一个阶段是原告的发言,原告须要讲究发言的方式假如你是继承官司中的原告,那么对你来说,经过了向法院起诉、接到对方的答辩状、法院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这一系列过程,在法庭辩论时,应当说你已经具有较为系统地阐明起诉事实和理由的条件了因此在辩论的第一轮发言中,你有条件来做一个系统的发言另一方面,从你的原告法律地位来说,你追求的是继承法律事实和继承法律适用的最高点,而要达到这一最高点,即完全客观精确地说明事实和适用法律,不是三言两语或者零打碎敲可以做到的因此,你须要系统地向法官说明你主见的全部内容在继承官司中,你的发言包括以下几点其一,阐明你作为继承人的基本领实其二,讲清你作为继承人的证据,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详细包括结婚证、未婚证和离婚证等)、生育证以及收养子女状况等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上应当同时包含和反映了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基本信息其三,对你陈述的事实和供应的证据发表你的法律见解其四,对在前面交锋过程中对方答辩的不正确的,或者错误的事实、证据、主见和看法反对其五,向法官提出要求公正处理本案的结论性看法其次个阶段是对方当事人(被告)的发言假如在继承官司中,你处于被告的位置,那么你该怎么样在法庭辩论中发言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呢为了应对原告的发言,你有必要做一个系统的发言,也就是说你须要对原告起诉状和原告的发言内容加以归纳,然后有针对性地逐一加以答复和辩论在继承官司的法庭辩论中,你的发言应当包括其一,继承案件涉及的基本领实其二,对方追究你的理由有几条,每一条用了什么事实与证据,而继承纠纷的真实事实和证据是什么,真实的事实和证据反证出对方理由是错误的其三,对方引用的是继承法或者与继承有关的司法说明中的哪一条、哪一款是否正确,错在哪里,应当适用哪一条、哪一款才是正确的比如,在继承诉讼中,死者订立了遗赠将遗产赠与原告,你作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认为不公允,没有把遗产转移给原告原告向法院起诉,提出死者的遗赠这一证据,并恳求法院根据《继承法》第条第款和第条判决案16324件作为被告的你可以在辩论的发言中指出,尽管死者订有遗赠,但是原告并没有履行遗赠中附加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第条的规定,你恳求法院撤销原告接受遗产的权利其四,在继承案21件中,你是不是想反诉对方,追究对方的责任,反诉的详细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主见什么,恳求什么其五,继承案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第三个阶段是第三人的发言继承官司中的第三人,用最通俗的话说,就是对原告、被告之间争夺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恳求权比如原告和被告在继承官司中争夺一件死者遗留下来的文物,但是死者并不是文物真正的主子,而是属于第三人,为了爱护自己的文物全部权,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参与到原被告之间的诉讼中来;或者是虽然没有独立的恳求权,但这个继承官司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与到原告、被告已经起先的继承官司当中来进行诉讼的人比如,第三人租赁了被继承人的一栋大厦从事商业活动,每年的租金超过百万,被继承人死后,原告与被告就大厦的全部权的归属及租金的安排发生了争议,第三人对大厦有租赁运用权,继承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第三人有巨大的影响,因此第三人应当参与到诉讼中来那么假如你是诉讼第三人,你在法庭辩论中该如何发言呢假如你是死者留下来的部分财产的真正主子,比如上文提到的文物,你可以指出原告、被告发言的错误,并向法院提出文物属于你的证据,这些证据常见的有:购买文物的发票、死者借用文物的书面凭证、相关的证人证言等;假如你是死者的债权人,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证明你对死者享有真实、合法的债权的证据之后,你可以在法庭辩论的发言中,具体的说明这些证据对你的主见的证明力第四个阶段是相互辩论你的发言应当针对对方在法庭调查中主见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回答和进行辩解,并论证你自己的主见在发言里面切忌重复你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而是应当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明你自己的主见,驳斥对方主见的事实和理由,要围绕对方在证据上的疑点反复敲打俗话说得好,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抓住案情的关键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你须要细致记录对方和第三人的一些观法庭辩论应当怎么写敬重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仅对被告提出的诸多问题中,须要澄清的问题,发表以下看法,供合议庭参考(问题一)被告辩称原告不慎跌倒摔伤,念及相识,车有保险,就把责任揽了过来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事实相悖第一,被告交通肇事后,交警赶赴现场,当场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被告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有被告亲笔签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其次,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为什么还主动把原告送往医院,并先期主动花钱为其检查和治疗那?第三,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举证就可以了,被告为什么还要答辩其他问题那被告对原告的诉求逐一进行答辩,说明被告是不打自招;第四,假如说原告是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称念及相识,车有保险,又把责任揽了过来,还拿钱给原告治病,原告仍不满足,还到法院告人家,其可信度正常人都不难作出结论很明显,被告这一说法不合常理事情的真相是:被告肇事后,因车险过期和相识原告妻子,利用原告有医疗保险请求原告编造自己摔伤骗社保以达到省钱的目的现在两家反目成仇,被告味着良心,拿不是当理说,严峻违反了道义(问题二)被告辩称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现行法律和事实相悖第一,自年月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最高人民法20_51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等一系列新的法规,已经废止了医疗费受公安机关同意和转院证明等条件的限制,只要受害人供应了医疗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其有异议应担当举证责任被告于—年月日肇事,还依据已废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提出原2016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有意义吗?其次,鞍山人共知,鞍山市中心医院的综合条件不在鞍钢铁东医院之下,而且,原告是无任何责任的受害者,其住地距中心医院只有一二百米之遥,有必要舍近求远吗?第三,既然是原告擅自转院,被告为什么还要主动租车接送,并为其付住院押金那这不令人质疑吗?事情的真相是被告因车险过期,利用相识原告妻子,为了推卸责任,有预谋地实行了不道德的伎俩,诱骗原告转入其医保定点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并主动付了住院押金而且,被告的确从中受益了原告住院天,医疗费几乎全部运用的是原告个人账户和统筹款其中原告个人账户12支出元;统筹支付元,被告预付的住院押金只花费了元然而,原告从未提
801.
36574.
3211.02出过让被告赔偿统筹支付金明显,原告遵守道义而被告确自认为设计胜利,马上将原告弃之不顾,还百般抵赖、找寻借口,完全是恶意躲避和推卸责任也有悖于道德和道义(问题三)被告辩称护理费已结清的问题这完全是被告在撒谎第一,正常的状况下,一般是先护理后结算,几乎没有预付款现象其次,在护理尚未结束、护理时间尚未确定、护理人能否固定的状况下,能先付护理费吗第三,原告转入鞍钢铁东医院后,被告认为下套胜利,立即翻脸,确认原告是擅自转院,能为原告预付护理费吗?事实是原告于—年月日受伤就起先雇人护理,始终持续到同年月日原告当2016430时也的确没有预料到,被告翻脸无情!(问题四)被告辩称原告已退休,不属于劳动人口,不存在误工损失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是毫无道理的第一,退休职工依法劳动获得酬劳,不仅是法律允许的,而且还是受法律爱护的;其次,病退并不意味着完全丢失了劳动实力;第三,原告是高级学问分子,退休后,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酬劳是极为正常而合法的;第四,许多专家、教授、法律工作者等,他们退休后被聘用,甚至被高薪聘用,这已是人们广为认知的社会现状,莫非都违法吗?第五,原告有无劳动实力不是被告所能认定的(问题五)被告辩称劳动合同无效、伪证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完全是主观臆断第一,原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劳动局的签证;其次,《劳动合同书》规范;第三,用工单位出具的状况证明和职工工薪明细表是佐证(问题六)关于被告辩称用工单位向有关单位申报技术人员没有原告的问题第一,用工单位未向有关单位申报原告是用工单位的权利,也是用工单位的内政;其次,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强制企业必需向有关单位完整、精确地申报本企业技术人员;第三,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和隐私以及爱护人才等缘由,在不违法和违规的状况下,企业完全有权利报或不报某人;第四,被告供应的报表不能证明原告不在用工单位工作;第五,原告向法庭供应《劳动合同书》状况证明和职工工薪明细表等,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问题七)关于被告辩称原告的职称与用工单位聘用职称不符的问题这一问题,应当到用工单位求证,人家的答复最精确其实,我们也都知道,在现实工作中,未从事所学专业的人太多了,改行的人大有人在而且,也没有硬性规定,所从事的工作必需与职称相符综上所述,被告的答辩完全是强词夺理和躲避责任我信任,新的一审法官更明辨是非、更具实力和才智,确定能作出正确的推断至于被告提出的其它问题,本代理人所做的最终陈述代理词,也是对其的作答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我的辩论完了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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