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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报送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2020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一)上报材料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正高、副高)》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的《评审表》使用州职改办统一要求的评审表格式(见附件1b);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评审表》(附件1)由申报人本人填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内容过多时,须缩小字体填报,不得轻易改变评审表格式),左侧装订并以县(市)为单位用统一颜色的纸张包边《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者无须提供)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8)符合相关要求的各级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含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注登录凉山州继续教育网完成学习)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4)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
(6)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8)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9)抽调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教师,由派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说明派驻时间起止,所担负工作,工作评价等相关情况
(10)凡是依据相关政策降低任职年限等职称评审条件的,由县(市)或单位出具相关文件、政策依据的说明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3.《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按下述第
(四)条n个学科组分别造册上报《一览表》如实填写,在确保准确无误后签字盖章后上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
4、
5、6)提交材料,并在档案袋上注明“破格”、“直接申报”字样,经州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材料规格标准上述材料中《一览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三)时间相关说明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学科分组评审材料按下列11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政治学科(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课);
2.语文学科;
3.数学学科;
4.物理学科(含物理、小学科学);
5.生物学科;
6.化学学科;
7.历史学科;
8.地理学科;
9.英语学科;
10.艺体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11.职电劳学科(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地方(学校)课程等)
(五)关于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各县市、各单位可同时对符合2020年省正高级教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评并确定大致人选,做好推荐准备,正高级推荐材料需含《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0)
七、答辩凡需答辩的人员(答辩的范围和对象,按川教职改办
(2005)72号文件规定执行)均须参加州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材料包装和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的“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的程序进行按职称管理权限需委托评审的,应由学校主管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附件7)
(三)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档案袋要统一规格,质量好,破裂的劣质档案袋不予接收),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8)
(四)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答辩(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答辩”字样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五)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简表》上签名确认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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