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河北中考体育评分标准.doc河北省中考体育评分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表现优良,体育服装、鞋帽、体格符合规定要求;
2.学生有很好的运动素质,熟练掌握各种体育项目技术要领;
3.学生有良好的体育氛围,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及比赛,表现出勤奋上进、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考评分项及标准
1.体育基本动作、技能按照符合规定的体育动作要求,根据动作的熟练程度给予12-20分的评分
2.健美操、学生操按照考评模块要求,体态端正、符合考评要求的动作与韵律要求,给予12-20分的评分
3.游泳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根据游泳的深入、持久和力度大小、熟练程度等给出评分
4.竞技项目根据项目规定,结合对学生技能水平进行评判,根据技能掌握程度、比赛积极性、角色发挥等方面给出12-20分
5.组织实施有关体育活动根据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积极参与,结合体育活动完成情况、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全程质量监督,给予5-10分的评分
三、评分总体要求
1.按照上述考评内容,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体育评分50分
2.最终评分以上述五个考评项目及其评价体系进行总结,最终评分结果不得低于50分;
3.根据学生实际表现,给予评分保持相对公平公正;
4.体育科老师应当结合学生实际表现,把握基本的评分原则,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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