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6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旦,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节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O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一)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中学资产管理制度篇3
一、规定资产管理范围
1、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虽达不到核算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资产,也应视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办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几、橱柜等)
3、对于比较稀少的财产,认为应当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
4、对于各科室日常办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笔、便签、笔记本、胶水、回形针、档案袋、信封、纸张、墨盒等耗材,由总务处根据预算提前统一购置,各科室使用时到总务处直接登记申领,急用急购,保证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二、规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单位内部的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监控设施、绿化美化等
2、专用设备是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投影机、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
3、一般设备即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车灯
5、其他固定资产即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按规定支付的车辆附加费计入购置价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支付的工、料费计入账
3、捐赠、无偿调入和盘存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按市场价估价入账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注销,变卖残值记入修购基金,作为重置或维修费用
5、购入、调出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其金额入账
四、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
1、成立学校规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务处、办公室、教务科研处、政教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2、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处室主任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
五、固定资产账薄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分布表固定资产卡片
六、固定资产账薄的管理
1、总务处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两科目进行核算负责设置和登记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内容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分布表及固定资产卡片
2、科室主任负责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资产,并随时根据总务处填写的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凭单进行调整
七、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购置计划,统一报总务处总务处根据该处室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原有资产使用情况,对计划购买的固定资产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见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确需购买的,报校长室审批后进行购置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调入捐赠的、固定资产,总务处要按调入、捐赠值记入固定资产相关账薄,并注明来源单位
八、固定资产的减少
1、固定资产的报废要由总务处协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报校长室批准,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固定资产的转移由总务主任提出,报校长室批准,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3、由于自然磨损、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固定资产,经鉴定确实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值的,按报废处理
4、由于人为事故或保管不当而失窃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视情节由负责人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直至全额赔偿
5、经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作为重置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中学资产管理制度篇4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采购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物品保管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
1、物品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总务主任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物品保管员负责
2、物品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物品,由物品保管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五)财产报废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物品保管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物品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中学资产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俣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赛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