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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液氨特点
(1)理化性质分子量
17.03危害类别第
2.3类有毒气体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味,易溶于水、乙醇、乙醛,相对密度(水二1)
0.63(5℃℃℃,氨的水溶液呈碱性,1%水溶液PH值为
11.7左右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V/V)
15.7-
27.4遇高热、明火易燃烧、爆炸,O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假设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⑵危险性氨属低毒类氨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为二氧化碳中和外余下汲取至血液被汲取的氨,在肝脏中解毒形成尿素;又可随汗液、尿和呼气排除体外氨对人的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低浓度液氨对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加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周边地区工作、居住人员较多,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后处理不及时,会造成大量氨弥漫到空气中,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重者死亡;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15%-
30.2%],碰到明火会发生爆炸
二、危险目标确实定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储存区液氨的临界储量为10to我公司液氨站内拥有容积150nl3卧式储罐2个,按有效容积(70%)计算150270%.63=
132.3t(5℃时)超过临界储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对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和灌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及体检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液氨罐区的工艺管线介质及流向,具备应有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卸车时严格执行《液氨卸车安全
3、操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脱岗、串管理规定》岗、睡岗,严禁酒后上岗
4、液氨站储罐中的氨为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特别是液氨站储存量比较大,应强化监管,要求做到强化灌区的巡检,保证24小时都有值班人员并按时巡检作好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漏点及薄弱环节要重点盯防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调度员
5、操作人员上岗之前,首先检查应急救援、消防器材,报警器等是否完好灵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或安全科
6、操作工随时注意储罐的温度及压力,当储罐温度超过35七时开启储罐顶部喷淋水及时降温;当压力超过
0.IMPa时及时降温处理或开启进系统阀门
7、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卸车操作,控制贮罐储存量不得超过总容积的70%对外来液氨车辆卸车时要严格遵循卸车规程,认真检查和填写运输车辆的资质,关于运输资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车辆有权拒绝卸车卸车时,必须使用本公司专用装卸臂原则上,中午高温时不得安排车辆卸车
8、运输液氨车辆须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必须持有危化品车辆运输许可证,到供应科办理检验审批手续,供应科应严格检查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安全设施静电接地、防火帽、灭火器;在厂内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喇叭、照明灯泡无损坏,线路无损坏;刹车灵敏、好用,安全科严格检查,每发现其中一项,除要求其整改外,处以100500元罚〜款
8、车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侯镇项目区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复合肥车间主任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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