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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一篇劳动法总论、国际劳工标准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条约、国际劳工提议书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亲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2规范总称、劳动法体系是指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乏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3一整体、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利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4(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亲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5、劳动法的基本标准指的是包括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6本精神,贯通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引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经济性罢工是劳动关系双方冲突激烈化时由工会组织工人集体停止工作所采取的一7个反抗行动、劳动参加权又称职工参加、劳动参加,指劳动者有权参加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8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劳动就业权是指具备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9从事有劳动酬劳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期间的劳动(工作)之后取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10、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11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受权利与负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2、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协议的约定明13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变更本来劳动协议14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消亡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15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要求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16亡的客观情况第二篇劳动协议与集体协议、劳动协议的签订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1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协议的内容是指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详2细要求,详细体现为协议条款、竞业避止(竞业限制)也称竞业限制、竞业避让,是指雇主与雇员通过协议约定,在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对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4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协议的行为、集体协议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5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三篇劳动标准法、就业保障又称就业促进,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利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1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的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2休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看待的群体、劳动就业是指具备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酬劳或经3营收入的社会劳动、职业教育即职业培训,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依照当4代社会职业需要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意在培养和提升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失业人员是指在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从事有酬劳动,目前有就516业也许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职业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或在职培训,是指在职职工为了更新文化知识和提升劳动技6能而接收的一个训练方式、下岗职工是指因为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7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存劳动关系的职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负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企业充裕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8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就业训练中心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引的就9业训练实体、工资又称薪金、薪水,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10质量,按照法律要求或劳动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酬劳、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纯熟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11的一个形式、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要求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形式
12、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酬劳,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13卓越成效的职工的一个奖励、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赔偿14的附加劳动酬劳和物质激励,是劳动酬劳的一个补充形式、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15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酬劳、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或劳动协议的约定,在特殊时间内或者16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要求劳动者在一昼夜之间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17时间、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法律要求无须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
18、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19假期、年休假是指国家依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担心程度,每年予以的一定期间20的带薪连续休假、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21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预防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职业安全卫生即劳动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22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职业卫生法律保障即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改进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23动过程中的健康,预防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种作业是指轻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也许24导致重大危害的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及25其各自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他们的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职业纪律又称劳动纪律,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26序、对违背劳动纪律的经济处罚是指企业行政部门对违背劳动纪律的职工予以经济方面27的制裁,强制违背劳动纪律的职工负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第四篇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社会保险我国过去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1一定物质赔偿和协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2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赔偿和协助的一个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我国过去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起源的情况下,在3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协助的一个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4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家眷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赔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协助的一个社会保险制度、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5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而引起的疾病、疾病保险又称“病伤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因为患病或6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取得物质协助的一个社会保险制度、职工福利又称职业福利、集体福利、职工生活福利等,是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7物质文化生活,确保职工及其家眷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职工集体福利是指为满足职工集体生活需要或职工共同的生活需要而设置、提供的8各种福利设施和福利性服务第五篇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职工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加、劳动参加,指劳动者有权参加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1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2第六篇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行政处罚也称纪律处罚,是指对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劳动法律1法规,情节轻微,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而予以的一个行政制裁、违背劳动法的责任亦即违背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因违背劳动法律2法规而依法应当负担的法律后果、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是指依法享受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3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一般性监督检查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并未发觉用人单位有任何违背劳动法的行为而对4其进行的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5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行政责任重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实行了劳动法律法规所严禁的行为,引起6行政上必须负担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予以的行政制裁、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在国外也称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7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集体争议又称多人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的人数达成法定人数以上并且基于共同理8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团体争议又称集体协议争议,是指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共同利益的工会与用人单位9因为签订集体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就争议的处理达成一致意10见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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