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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书汇编篇10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日常生活中,在处理事务上需要使用委托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为了让您在写委托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整理的公司委托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司由于单位账户正在审计,请将**20xx年度**费,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转账信息如下开户行****卡号****户名****委托单位****法人代表****—公司20xx年X月X日公司委托书篇2致***公司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收款单位变更后的公司资料更改后的企业名称税号帐号开户行特此情况说明!企业名称年月曰公司委托书篇7兹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公司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以下事宜
1、
2、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授权范围和期限内,授权代表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公司委托书篇8委托方______________受托方身份证号码委托方因业务需要,特委托在其与(付款单位)的业务往来中,作为(款项)的收款代理人代收金额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付款单位对以下受托方账号的付款行为即视为向委托方完成付款委托方委托收款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付款单位无关特此委托!户名账号开户行公司委托书篇9广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身份证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业务洽谈,委托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委托人日期年月日公司委托书篇10***社会保障局**分局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办理等事宜,今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委托人(签名,并盖指模)受托人(签名,并盖指模)年月日(个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业务,金额为元(小写)(大写)代收款工作,在整个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个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单位,与我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个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代理单位名称(签章)法人(签章)代理单位账号委托单位名称(签章)法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公司委托书篇3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
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公司委托书篇4^^************•我单位承接的贵公司20xx年在***********工程业务实施、结算均授权由***********有限公司**分公司全权处理,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与贵公司无关名称**************分公司开户行************支行账号123456789山东动脉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xx年8月13日公司委托书篇5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一年,即一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一元,其中;国家资产—元,流动资金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第十条租金定为一元,为一年缴纳其中年度元;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的折旧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一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甲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的违约金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公司委托书篇6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原企业名称”变更为“新企业名称”以后的各项事宜按更后的公司名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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