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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人员第七条注册新生和入职新教师的帐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生成第八条各单位账号由教务处统一生成,各单位应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相关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填写《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交接单》(附件二),完成帐号和密码交接,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各单位如需开设新账号,应填写《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新账号开设申请单》(附件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开设及权限设置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新账号使用人员须立即修改登录密码第九条各单位账号和密码应由指定人员保管使用,教师、学生账号仅限本人使用单位账号保管使用人、教师及学生是各自账号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账号使用的全部责任第十条各类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帐号、密码,严禁将个人账号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教务处有权暂停该账号的使用O任何未经正式申请及身份验证的个人账号查询,教务处将不予处理第十一条对于盗用他人账号、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教职员工离职,所在单位需在该教职工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将立即废止其账号使用第二章数据操作管理第十三条教务处拥有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数据的最高操作权限,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控、备份以及对所有账号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保障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类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及数据安全,并根据需要开放外网端口第十四条所有帐号使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己帐号权限内的信息或数据进行更新、删除等操作,并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负责第十五条所有账号的操作记录将永久保存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并作为操作是否符合规定的判定依据第十六条各系部无权对数据进行更改操作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相关人员更改或分配给各系部相应的操作权限进行操作第十七条如有对数据进行违规操作以及因账号、密码泄露、外借等造成数据篡改、破坏、泄露的,将对账号责任人按照《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处理,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账号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八条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手段非法访问或修改教务系统数据库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三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系部二级用户工作职责
2.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交接单
3.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新账号开设申请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系部二级用户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管理本单位用户账号、密码,督促本单位教师、学生用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对教师和学生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三、负责向学生提供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和打印等服务;
四、负责本单位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负责班级、教师、教学场地的课程表打印工作
五、负责每年新生班级和班主任信息上报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课程成绩录入、管理、分析与统计等工作督促本单位教师按时录入成绩,严格按照学生成绩变更、增补手续办理成绩修改
七、负责本单位课程库管理和维护、新开课程审批备案、对停开课程做停开处理
八、按照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教务管理系统,对关键数据进行审核,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安全
九、承担数据安全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数据妥善保管单位账号,不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
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
十一、及时向校级系统管理员反馈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协助教务处做好系统升级的相关工作
十二、做好围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的其他工作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交接单单位名称(公章)账号名称移交人签字年月日接交人签字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说明交接单由接交人负责,于2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部门备案将账号密码初始化,同时签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责任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新账号开设申请单单位名称(公章)姓名/工号职务/职称邮箱电话账号开设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学生管理师资管理教学计划管理类智能排课选课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管理其他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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