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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宅住房装修合同(3篇)深圳住宅住房装修合同(精选3篇)深圳住宅住房装修合同篇1合同签订前7项原则
1、应查看装修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2、除签订合同以外,还需要有第三方认证,如果装修公司没有办理这方面事情,您可要谨慎;
3、应让装修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修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应查看装修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修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修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甲方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位置建筑面积m2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虹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材料款100%元施工工费50%合计工期进度过半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年月日竣工验收10%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
(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A)《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
(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同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
(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住所地址企业地址编码编码工作单位法人代表4圳住宅住房装修合同篇3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全部的轻工辅料及主材有集成吊顶、橱柜、府林门及门套、地板、地板砖、地砖、墙砖、卫浴三件套、开关插座、石材、各种五金小件不含推拉门、电器、灯具窗帘杆及窗帘、鞋柜)
1.6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不得有下列行为: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第二条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第三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第四条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第六条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第七条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第八条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
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第九条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第十条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第十一条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第十四条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五条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七条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理人年—月—日深圳住宅住房装修合同篇2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______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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