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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3篇)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精选3篇)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篇
11、目的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
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
1.
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7、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8、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9、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10、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11、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1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库(区),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验收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库(区),并与业务和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作退厂或报废处理附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购销合同(记录)
4、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复印件材料(并盖章为准)
5、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6、随货同行单
7、拒收通知单
8、质量复检通知单
4.
1.
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1.
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
2.
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
2.
1、
2.
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
2.
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
2.
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
2.
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
2.
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
2.
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
2.
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
3.
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
3.
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
3.
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
4、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
5、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
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相关记录
5.
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
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
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
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5.
5、设备管理制度篇
25.
6、前准备
1.
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
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
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
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
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
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
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
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
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
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
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
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篇3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但不得低于5年;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6、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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