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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医保管理部门在收到药店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医保管理部门将办理资质变更手续,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药店资质变更后,应立即向医保管理部门报告变更情况,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新的资质信息药店资质变更涉及经营范围变化的,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新审核和备案药店因经营不善、违反医保政策规定或其他原因需注销资质的,应向医保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医保管理部门在收到药店注销申请后,将对药店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其符合注销条件经审核确认,医保管理部门将办理资质注销手续,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注销处理药店资质注销后,其医保定点资格终止,不得再使用医保定点标识和医保基金医保管理部门将注销情况通知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药店资质注销后,如需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需按照医保管理部门的规定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核本规定旨在确保医保药店资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药店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第三章财务核算管理完整性确保所有与药店经营活动相关的财务信息得到全面、准确的记录药品销售收入的核算包括医保药品和非医保药品的销售收入,应准确记录销售数量、金额,并区分医保支付和非医保支付部分药品采购成本的核算根据采购凭证,准确核算药品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运费、损耗等药品库存管理定期盘点库存,确保库存药品的账实相符,及时调整账面库存费用支出核算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费用支出核算,包括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办公用品费等税费核算准确核算并按时缴纳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核算岗位,设置财务核算流程,确保核算工作有序进行会计凭证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签字、传递等环节,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会计账簿管理设置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确保账簿的连续性、系统性、准确性财务报表编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反映药店的经济状况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建立财务核算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财务核算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凭证管理所有与医保药店经营相关的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按规定填制和取得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应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确保其真实、完整、连续账簿管理医保药店应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登记、核对和保管账簿应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科目设置根据医保药店经营特点,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科目设置应遵循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便于财务分析和管理收入核算医保药店的收入主要包括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性收入等收入核算应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成本费用核算医保药店的成本费用包括药品采购成本、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人员工资、水电费等成本费用核算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调整资产核算医保药店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现金、银行存款等资产核算应遵循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债核算医保药店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负债核算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债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负债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利润核算医保药店的利润核算应按照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净额计算,并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财务报告医保药店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部门内部审计医保药店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2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报表的种类医保药店应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编制依据财务报表的编制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可靠编制时间财务报表应按月、季、年编制,并于次月、季、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资产负债表应真实反映药店在编制期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现金流量表应真实反映药店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真实反映药店在一定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财务报表附注应详细说明报表中各项数据的编制方法和依据,以及重要事项的说明内部审核药店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编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信息披露药店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披露财务报表,接受监督责任追究对于因编制财务报表不真实、不准确或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会计凭证管理医保药店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凭证、进货凭证、支付凭证、报销凭证等;记账凭证则是对原始凭证进行汇总和分类后的会计分录所有凭证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管理,确保便于查询和归档所有会计凭证的填写必须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挖补若填写错误,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正,并在错误处加盖“作废”戳记,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所有会计凭证在填写完成后,必须经过负责人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经审核无误的凭证,需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审批会计凭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整理,并按年度进行归档归档后的凭证至少保存五年,特殊情况下,根据国家规定或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可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4.4财务报告医保药店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药店在一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药店的基本情况,包括药店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医保药店应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接受医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由药店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医保药店应按照规定,在药店内公示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药店应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的公开透明
4.第四章医保药品采购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医保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竞争性合理定价采购的医保药品价格应合理,既要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又要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规范流程医保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招标采购医保药品采购应优先采用招标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询价采购对于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周期较短的药品,可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价格其他采购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如市场供应紧张、独家生产等情况,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或其他合法采购方式药品目录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国家及地方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和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确保目录内的药品符合临床需求采购需求申报医保定点药店应按照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及时申报采购需求,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采购执行医保经办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组织招标、询价或其他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采购合同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条款药品验收医保定点药店在收到药品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采购结算医保经办机构根据采购合同和药品验收结果,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内部监督医保定点药店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外部监督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医保药品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违反医保药品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本章节内容旨在规范医保药品采购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医保定点药店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医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1采购流程需求计划医保药店根据药品销售情况、库存水平及医保政策要求,定期编制药品采购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详细列出所需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单价及预算金额等信息供应商选择医保药店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药品质量、价格、配送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询价与比价医保药店向选定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获取药品报价同时,可对比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以确保采购价格合理签订采购合同医保药店与选定的供应商协商一致后,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药品验收药品到货后,医保药店应按照采购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批号、有效期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登记验收合格的药品,医保药店应及时进行入库登记,建立药品台账,确保药品可追溯财务结算医保药店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根据采购合同、发票等凭证,与供应商进行财务结算药品质量管理医保药店应定期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信息反馈与改进医保药店应及时收集供应商的反馈信息,对采购流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断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5.2采购价格管理药品采购价格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药品的生产成本、市场供需状况、同类药品价格水平以及医保政策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7.237风险监控与
9.347对于医保目录外药品,药店应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并报医保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的价格不得随意调整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价格、付款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确保药品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药店应定期对采购价格进行审计,对发现的价格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价格欺诈和违规行为药店应向医保管理部门公开药品采购价格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药店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价格垄断或价格同盟
4.3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充分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等情况,确保供应商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生产、经营标准采购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合同签订前,采购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提供药品,并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供应商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供应商整改、终止合同等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履约记录,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合同管理和追溯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双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得到妥善处理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合同档案,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证明材料等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保密
4.4采购记录与核对药品采购时,应详细记录采购时间、采购品种、采购数量、采购单价、供应商名称、采购合同编号等信息,并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购记录应采用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并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审计药品入库时,应与采购记录进行核对,确认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价格等与采购记录一致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采购记录与实际入库情况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核对完成后,应将核对结果记录在采购记录中,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药店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合作1药品采购款项的支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执行,并确保资金流向的合法合规2采购款项的支付应与采购记录、核对结果相符,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款项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第五章医保药品销售管理医保药店应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规定,执行医保药品的报销目录,确保销售药品的合规性医保药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医保药品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价格药店工作人员在销售医保药品前,应核实患者提供的医保卡信息,确保患者身份真实药店工作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说明医保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药店工作人员应准确记录医保药品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医保报销金额等,并妥善保存相关销售记录药店工作人员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应使用医保定点药店专用销售系统,确保销售数据准确无误医保部门定期对医保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保药品销售符合相关规定医保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医保政策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药店应建立健全医保药品销售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药店应定期对医保药品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为医保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医保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积极与患者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药店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妥善处理医保药品销售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药店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医保药品销售纠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1销售流程药品验收药店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和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对进货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商信息等,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药品上架验收合格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并合理摆放于店内药品陈列架上,方便顾客选购顾客咨询顾客进店后,药店员工应主动提供药品咨询,介绍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销售登记销售药品时,药店员工应如实登记顾客信息,并详细记录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销售日期等信息医保结算对于使用医保卡购药的顾客,药店应按照医保政策要求,及时进行医保结算结算时,药店应核对医保卡信息、药品目录及报销比例,确保医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药品交付药品销售完成后,药店员工应向顾客提供药品实物及发票,并指导顾客正确使用药品药品追溯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追溯系统,对销售的每一盒药品进行全流程追溯,确保药品可追溯性售后管理:对于顾客反馈的药品质量问题,药店应立即采取措施,如退换货、赔偿等,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2销售价格管理价格标准遵循医保药店的药品销售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药品目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价格公示医保药店应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价格,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医保支付标准、最高零售价格以及实际销售价格公示内容应清晰、易于辨认价格变动管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供应变化等原因导致药品价格变动时,医保药店应及时调整销售价格,并确保调整后的价格符合最新规定内部价格控制医保药店内部应建立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对药品采购、库存、销售环节进行价格监控,防止价格虚高和违规降价价格核对与记录医保药店应定期对药品销售价格进行核对,确保销售价格与公示价格一致,并做好价格变动记录,以备核查价格举报与处理医保药店应设立价格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消费者对价格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内部培训与监督医保药店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价格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其价格管理意识和能力同时,药店管理层应加强对价格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5.3销售记录与核对药店应采用电子销售系统或手工记录方式,详细记录每笔医保药品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患者姓名、医保卡号、销售员姓名等药店应建立定期核对制度,由专人负责对销售记录进行日常核对,确保销售数据与药品库存、财务报表相符b)销售金额的准确性,确保销售金额与实际收到的现金、支票或医保卡结算金额一致;c)药品库存的准确性,核对实际库存与销售记录中的药品数量是否一致;药店应定期对核对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报上级医保管理部门备案
5.4销售退换货管理顾客所购药品如因质量问题、药品过期、包装破损等非顾客使用原因,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退换货顾客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换货,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药店审核确认后,可按公司规定进行退换退换货过程中,药店应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扩大退换货范围顾客提出退换货请求时,药店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原因,并做好记录审核退换货条件药店工作人员应核对药品的原包装、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符合退换货条件退换货操作根据审核结果,药店工作人员应办理相应的退换货手续,包括填写退换货单、归还货款或更换药品等退换货确认顾客确认退换货无误后,药店工作人员应做好退换货记录,并存档备查药品质量问题退换货自顾客购买之日起7日内,可凭有效购买凭证办理退换货手续药品过期退换货顾客发现药品过期后,应立即联系药店,药店应立即予以退换顾客个人原因退换货自顾客购买之日起30日内,可凭有效购买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换货手续退换货完成后,药店应定期对退换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药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执行退换货流程,导致医保基金流失或顾客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药店负责人对退换货管理工作监督不力,导致医保基金损失或顾客权益受损的,应承担领导责任
6.第六章医保基金结算管理医保药店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及时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结算过程中,医保药店应积极配合医疗保险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结算资料,不得虚报、冒领医保基金医疗保险机构根据药店上传的销售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医保药品销售的真实性医疗保险机构对提交的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医疗保险机构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将医保基金划拨至药店指定账户直接结算药店与医疗保险机构签订直接结算协议,医保药品销售后,医保基金直接划拨至药店账户后续结算药店按月或按季汇总销售医保药品的数据,提交给医疗保险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在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医疗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医保基金结算的监督,确保结算过程合规、透明药店应接受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调查处理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医保基金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医疗保险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医保药店与医疗保险机构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药店应妥善保管医保基金结算的相关资料,包括销售凭证、结算凭证等
6.1结算流程销售记录核对每日销售结束后,药店工作人员需对销售记录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数据与医保系统记录一致
4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保药店财务管理,规范药店经营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保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医保服务的药店,包括医保定点药店和非定点药店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医保药店财务管理的原则、职责、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有效性真实性原则财务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伪造、篡改第五条医保药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财务职责,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保药店财务管理部门所有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医保药店财务管理部门提出,经医保药店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1.1目的与依据规范医保药店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处方审核对于医保药品销售,必须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患者身份信息无误医保系统操作药店工作人员需在医保系统中录入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并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结算申请每日销售结束后,药店需向医保管理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包括销售汇总表、处方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医保审核医保管理部门对药店提交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各项数据无误后,通知药店进行结算结算操作药店根据医保管理部门的结算通知,进行医保基金拨付操作,并将实际销售款项与医保基金进行核对退款处理如因政策调整、药品价格变动等原因导致医保患者需退款,药店应按照医保规定办理退款手续,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财务核对药店财务部门需定期对医保结算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记录保存药店需将所有医保结算相关资料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后续审计和查询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医保结算规定的药店,医保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医保信用体系管理
6.2结算核对定期核对医保药店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与医保中心结算数据的核对,确保药店销售记录、库存数据、财务报表与医保中心结算数据的一致性药店内部首先核对当月销售记录、库存记录、财务报表及医保中心提供的结算清单;对于核对过程中发现的差异,药店应及时进行自查,找出原因,并进行调整;药店应将核对结果记录在核对台账中,包括差异原因、调整措施及调整后的数据对于医保政策调整、医保中心系统问题等非药店责任原因导致的差异,药店应及时向医保中心反映,并积极配合医保中心进行核实和处理;对于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药店应定期向医保中心汇报,寻求解决方案核对档案保存药店应将核对台账、调整记录等相关档案保存至少三年,以备医保中心审计或调查违规处理若医保药店在结算核对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篡改数据等违规行为,医保中心有权暂停药店医保服务,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培训与监督药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医保政策和结算核对流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同时,药店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对结算核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3结算争议处理医保药店在与医保部门进行药品费用结算过程中,若因药品价格、报销范围、费用结算标准等方面出现分歧,导致结算争议时,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双方协商解决药店与医保部门应就争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仲裁或诉讼如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保药店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药店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伪造证据等行为,医保部门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6.4结算记录与归档药店应当详细记录每日的医保药品销售结算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医保支付金额、个人自付金额等结算记录应每日及时整理,并定期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药店应按照国家及地方医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结算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归档的结算记录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纸质记录应保持整洁、不易损毁,电子记录应备份至安全可靠的位置如有医保管理部门的审计或检查,药店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结算记录结算记录和归档资料属于商业秘密,药店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保密性药店应对存储结算记录和归档资料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防止泄露、丢失或损坏药店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泄露结算记录和归档资料第七章财务风险控制
7.为确保医保药店财务稳健运行,医保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药店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给管理层,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药店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预测市场需求,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的库存积压或供应不足严格执行药品供应商的信用评估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符合药店要求对账期较长的供应商,应采取相应的信用风险控制措施,如要求提供担保或预付款等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减少人为错误和操作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财务风险,医保药店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部门在发生重大财务风险时,药店应立即启动紧急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因风险事件导致的损失,药店应进行及时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保药店应定期向管理层和股东披露财务风险状况,包括风险类型、风险程度、应对措施等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度同时,药店还应积极配合医保监管部门对财务风险的监督检查
7.1风险识别与评估全面性医保药店应建立全面的风险识别体系,覆盖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销售、库存管理、资金运作、税务处理等系统性风险识别应采取系统性的方法,通过内部审计、财务报表分析、市场调研等多种手段,全面收集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定期性风险识别工作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年一次,根据市场环境、政策变化、业务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影响程度以及风险的可控性可能性评估根据历史数据、行业趋势、政策导向等因素,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影响程度评估分析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财务损失、声誉损失、法律责任等可控性评估评估企业采取何种措施能够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轻风险带来的影响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完成后,应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等级、应对措施和责任部门风险管理措施针对评估出的高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措施对可能带来重大损失的风险,采取规避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风险监控对实施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2风险防范措施合规性审查定期对医保药品目录、价格、报销政策等进行审查,确保药店销售药品符合医保政策要求,防止违规销售和报销行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分工,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财务审批流程,所有财务支出需经授权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医保药店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定期更新系统,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库存管理实施严格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账目相符,防止药品流失或过期培训与教育对药店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I,提高其对医保政策、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认识,增强合规意识外部审计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定期审计,对药店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针对可能的财务风险,如药品短缺、价格波动等,制定应对措施,减少损失责任追究对违反医保药店财务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8.3风险监控与报告风险识别与评估医保药店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收款、费用报销等环节通过内部审计、数据分析等方法,识别潜在风险点,并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风险监控机制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关键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异常情况报告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如药品销售异常、库存数据不符、费用报销违规等,医保药店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定期报告医保药店应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财务风险管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改进根据风险监控与报告结果,医保药店应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制度,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对发现的风险管理漏洞,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财务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责任追究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风险事件,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医保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风险可控
9.第八章内部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医保药店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财务部门,对审计结果负责,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提交给药店管理层药店应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医保药店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委员会应由药店管理层、财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医保药店财务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对于违反医保政策和财务纪律的行为,药店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店应定期对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9.1内部审计制度为加强医保药店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确保各项财务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客观公正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风险导向审计工作应以风险为导向,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保密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药店财务收支情况包括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财务活动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检查药店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时间安排等实施审计按照审计计划,对药店财务活动进行现场审计,收集相关证据编制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医保药店,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明确医保药店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医保药店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保药店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医保药店与医疗保险机构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医保服务效率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对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规定
1.2适用范公立药店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立医疗机构内设的药店,以及政府指定承担医疗保险药品供应任务的公立药店社会药店包括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经批准可以销售医疗保险药品的社会药店医保定点药店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获得医保定改进建议跟踪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药店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促药店管理层应重视内部审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报告应作为药店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药店财务管理的持续改进起到推动作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8.2监1定期检查医保药店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店进行财务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药店规模和业务量合理设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不定期抽查医保局可对医保药店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药品购销记录的完整性,以及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医保药店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外部审计医保局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医保药店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应作为医保药店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医保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医保药店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投诉举报医保药店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患者、药店员工和社会各界对违反医保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医保局将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和处理责任追究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保药店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信息公开医保药店应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医保局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3违规处理警告与纠正对于首次违规或情节较轻的行为,应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违规方立即纠正错误,同时进行必要的财务调整经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行为,可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对违规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应与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及潜在风险相匹配暂停医保服务对于严重违规,如涉及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虚假报销等行为,可视情节暂停其医保定点药店资格,直至问题彻底解决通报批评对于违规行为,可视情况在医保管理部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药店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开曝光法律追究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违规行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惩戒措施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违规发生的药店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降职、撤职等惩戒措施重新培训与考核对于违规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新培训,确保其充分理解并遵守医保药店财务管理制度,必要时可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应继续接受培训直至合格违规处理的具体措施和程序应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由医保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同时,医保药店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违规行为的及时纠正和处理
9.第九章附则第十一条医保药店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报告,医保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调整第十二条医保药店应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医保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医保药店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医保药店因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医保基金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保药店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第十五条医保药店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需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六条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并确保所有相关方知晓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医保药店应立即停止执行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任何规定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涉及的数据、信息等保密内容,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第二十条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医保药店的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9.1术语定义医保药店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取得医保定点资格,专门从事销售医疗保险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商品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资格指药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获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报销服务的资格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列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清单财务管理制度指本制度中规定的,对医保药店财务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控制的各项制度与规定财务核算指医保药店对其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汇总、报告等会计处理的过程财务报表指反映医保药店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审计指对医保药店的财务活动、财务报表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财务内部控制指医保药店为防范、控制和化解财务风险,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规,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程序
9.2解释权本《医保药店财务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医保药店所属机构所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本制度未明确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应首先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新规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保药店所属机构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解释事宜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处理药店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疑问
9.3生效日期本《医保药店财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各药店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工作,对于本制度发布前已发生的财务事项,药店应按照本制度的指导原则进行追溯调整如有重大变更或调整,将另行通知并明确新的生效日期药店应确保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本制度,并在日常运营中严格执行,以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9.4修订程序提出修订申请任何部门或个人如认为现行管理制度存在不足或需适应新的政策法规,均可向财务管理部门提出修订申请成立修订小组财务管理部门收到修订申请后,应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修订小组,负责修订工作的具体实施调研与评估修订小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评估现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收集相关法规和政策信息起草修订方案根据调研结果,修订小组应起草修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制度结构、内容调整、实施步骤等内部审议修订方案完成后,应提交财务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审议,收集反馈意见正式发布经修改完善后的修订方案,需经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正式发布培训和宣传修订后的管理制度正式发布后,财务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培训I,确保全体医保药店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并掌握新制度的内容跟踪与反馈新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财务管理部门应收集各药店执行情况的反馈,对制度进行跟踪评估,必要时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存档管理修订过程的相关文件和最终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应妥善存档,以备查询点资格的药店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保药店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行为,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医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所有适用范围内的医保药店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医保政策及财务管理规范的行为
1.3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财务活动合法合规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医保药店的经营状况,不得弄虚作假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医保药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遗漏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和报告医保药店的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确保医保药店资产的安全,防止财务损失效益性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医保药店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透明性原则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保障各方利益分工协作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2.4组织架构财务管理部门作为医保药店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药店各项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并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与报告负责人由药店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药店财务工作,确保财务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并对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财务主管直接向负责人汇报,负责日常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账务处理、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税务处理等财务人员在财务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药店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相关部门协作药店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和支持,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财务委员会由药店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重大财务决策,监督财务政策执行情况
3.第二章药店资质管理药店设立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药店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备药品储存、销售的条件药店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医保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变更材料药店因停业、歇业、转让等原因需要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在停业、歇业或转让之日起15日内向医保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医保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药店资质进行检查,确保药店合法合规经营对于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药店,医保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医保药品销售资格、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医保管理部门应将药店资质信息予以公示,包括药店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3.1药店设立条件合法资质药店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管理营业场所药店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符合当地医保管理部门的规定,并设有醒目的医保标识人员配备药店应配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人员,并确保药学人员数量与经营规模相匹配药品质量药店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采购、储存、销售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无假冒伪劣药品信息化管理药店应配备符合医保管理部门要求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购销信息的实时上传和查询服务规范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购销、退换货、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医保政策知晓药店负责人及主要药学人员应熟悉医保政策,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准确的医保药品报销咨询和指导信用记录药店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医保管理部门处罚符合医保定点要求药店应满足医保定点药店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医保药品目录、价格管理等其他要求根据当地医保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可能还需满足其他特定条件药店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医保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设立
3.2药店资质审核药店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财务报表、员工资质证明等;医保管理部门对药店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基本条件;医保管理部门组织现场审核,对药店的经营场所、药品储存条件、人员资质等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审核结果,医保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药店发放《医保定点药店资格证书》;对符合要求的药店,医保管理部门予以批准并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对在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药店,医保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3药店资质变更与注销药店如需变更资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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