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监测、调查、报告与控制制度
一、临床科室短时间内出现3例或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医院感染病例的现象;检验科短时间内在不同病人的标本中检出三株相同病原体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查,被调查科室要积极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的调查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要根据感染发病情况,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经调查证实发生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立即报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检测等工作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再次发生
四、发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六、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指导医院开展医院感染暴发的医疗救治及调查处置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七、医院院长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为医院感染暴发的责任报告人,感染性疾病科负责人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各科主任为本科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八、任何科室和个人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报告不及时、瞒报和谎报者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处理,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按照医院医疗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传染病引起的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不及时、瞒报和谎报者同时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人未按报告要求及时上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者扣除当月奖金,并院内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者按上级有关部门处罚意见处罚
十、各临床科室应当对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处置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各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积极合作,认真落实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措施如因推诿、阻碍处置工作者扣除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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