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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室)主任为病案库房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库房安全管理工作,非库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严格落实库房通风、避光、防盗、防尘、防湿、防蛀、防高温、防火、防水等制度与措施,保证保持库房安全整洁
(二)库房内配备温湿度计、除湿机、空调等设备,确保库房内温度、湿度保持在恒定标准范围内,存放纸质病案的库房温度应保持在142(TC,相对湿度应在45%60%之间库房管〜〜理人员应随时观察、定时记录温湿度变化,并对异常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三)库房应配备防盗门窗,门窗配备遮光布帘,注意防止太阳日光直射病案,并保持开启及密封完好状态,门上应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识,库房应安装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顶应安装避雷装置
(四)做好防虫、防鼠、防有害微生物的侵蚀等工作,定期施放杀虫驱虫药物及粘鼠板,并根据药效时限适时更换失效过期的杀虫驱虫药物定期检查病案资料,一旦发现有虫、鼠、有害微生物,立即采取措施,防止蔓延
(五)病案库房一般应位于医院的中心位置,以方便病案使用及网络化管理应选择在地势高及地下水位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的位置,不宜设置在地下室(或沿海地区的一层)及顶层,以防潮湿、漏雨等不得选在江河湖泊、池塘附近,以防地下水渗透或库房潮湿;不得邻近有腐蚀气体的工矿企业、烟尘污染较重的单位、油库、加油站等,以防有害气体、灰尘的污染及火灾;应注意与病房或生活区分开,以利于防火、防虫
(六)如医疗机构存在院外异地库房,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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