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一、差错
①玩忽职守泄漏病案资料内容
②无借条或批准手续,擅自出借病案
③处理病案资料内容张冠李戴
④病案责任性丢失,粘污,挖补,涂抹,水浸,雨淋等
二、缺点
①写错或计算机录错病案号
②挂号明显挂错科别
③病案资料项目未按规定填写或录入计算机
④汉语拼音拼错、写错
⑥建重号病案
⑧归档病案排错、插措
⑨报告单归档(粘贴)错⑩报告单处理未按规定(H)病案整理不合格
(12)“借阅病案”未按时催还或注销不按制度⑬管理规定盖章、建病案、借病案
(14)发现或同意他人自找病案,从库房随意取走病案等
(15)医疗文书书写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16)出院病历未按规定时间移交病案管理部门
(17)借出病历未按时归还
三、出现上述差错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一例罚款100-500元;出现上述缺点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仍未整改,则一例罚款10-50元,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四、病案质量评估成绩优秀者,参照年底评估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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