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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管理工作制度汇编年修订)(2023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制度
一、制定年度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有指导人、指导时间、地点及指导内容
二、对乡镇、小区业务指导每两月一次,每次指导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乡镇
三、整年每个乡镇至少业务指导2次
四、妇幼卫生业务指导以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和孕初期补服叶酸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妇幼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等为重点进行,同步做好妇女“两病”的筛查基础工作
五、加大对四个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监测乡镇的督导力度,对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及活产儿、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进行严格的漏报调查指导
六、下乡镇、小区进行业务指导有指导记录、有整改意见
七、每次日勺业务指导后的通报,要以文献的形式下发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及小区服务站
八、整年日勺业务指导计划、通报、记录装订存档妇幼保健信息“三网监测制度”为加强我中心与妇幼保健信息报送工作管理,深入健全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增进各地交流沟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的各项重点工作,充足发挥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信息日勺桥梁作用,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兼顾数量与质量
三、工作规定
1.加强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
2.各乡镇卫生院和助产机构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日勺专人担任信息通讯员,负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的信息采集、填报、组稿、报送工作
4.平常工作信息于每月25日前将上报,新出台欧J政策和重要活动状况即时即报
5、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各类有关报表、资料要准时限上报,数据精确,符合逻辑各地要认真做好信息工作,本局将把信息考核纳入年终考核统一评分,信息报送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和培训目日勺
二、年内至少举行2期县、乡妇幼专干、小区卫生人员培训班
三、培训告知经卫生局核准后以文献形式下达至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前3天先在网络上告知培训的有关事宜
四、培训实行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或不参与培训欧I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将扣除对应的分值
五、培训课程,培训资料、内容要有实用性、先进性
八、
六、培训内容符合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实际,以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和0-6岁小朋友保健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叶酸投服和“两病”筛查为讲课主题
九、
七、培训前要掌握妇幼专干对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培训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以检查培训效果
十、健全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计划、培训告知、培训签到册、培训内容、课程表、试卷及培训小结等装订存档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业务及有关法律培训I,不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二、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各市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参与
三、对全县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对各医疗单位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为加强对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提高我县托幼机构保健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我县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督导制度
一、年内至少举行2期全县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班,讲课内容要针对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小朋友意外伤害的I防止与处理、小朋友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托幼机构卫生消毒规范等为重要重点
二、幼儿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幼儿每学期开学前,须在妇幼保健站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体重、身高、坐高、头围、胸围、血色素、肝功能等检查测后要做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及时矫正缺陷每个入托幼儿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三、托幼机构要理解幼儿疾病史、家族史及生活习惯,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过后无症状者,才可入园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也要参与工作前日勺健康体检,包括胸透、肝功能、大小便及阴道滴虫检查,无传染病者方可就职
四、托幼机构要坚持晨检及全日观测制度,认真做好一摸看有无发热,二看咽部、皮肤和眼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学期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保健及膳食营养知识,运用宣传栏及时向家长宣传、简介幼稚园的状况,对有病的幼儿当面向家长交代清晰采用措施,每周食谱和每季度营养计算成果向家长公布
六、培训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对幼儿的每次查体、职工查体均做好记录,对幼儿体格发育、膳食营养进行评价
七、对托幼机构每年进行2次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多种检查记录(每天消毒记录、幼儿的I特殊状况记录、幼儿生长发育图谱、营养评价、幼儿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防止与处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八、对发现的I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各类健教稿件必须立足于医学科学,做到科学、精确、真实
2.妥善保管妇幼保健宣传稿件并及时存档
3.妥善保管健康教育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性能,随时保持备用状态
4、完毕如下健教工作内容
①每季至少出一期妇幼保健宣传档;
②每季至少举行一期孕妇学校、父母学校;
③运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小朋友节等妇女及小朋友汇集的机会,开展妇幼卫生讲课、征询等活动
5、重点加强对孕产妇和小朋友家长的健康教育,规定所辖范围孕产妇、小朋友家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90%
6.各项健教活动均需作好活动记录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妇幼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增进妇幼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年度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既有基础上,除要培养专职健康教育人员外,还要不停扩大健康教育兼职人员队伍
二、《母婴保健法》是保障妇女、小朋友健康的法律,我们要继续贯彻实行《母婴保健法》,因此要组织全区妇幼工作者认真学习,提高懂法、执法水平,同步要运用多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三、要加强院内宣传阵地的管理,充足运用可运用空间,通过墙报,宣传栏、挂牌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母婴保健法》,妇女小朋友保健知识宣传栏每季更换四块宣传版面,宣传挂牌每季更换二块以上,根据季节不一样做到内容丰富,版面新奇,并做到照片存档
四、要充足运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日、生殖健康宣传周、世界爱滋病日等宣传日积极组织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开展宣传讲座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到农村活动,每月办一次妇幼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让妇产科、儿科专家深入到农村,给广大群众讲解某些喜闻乐见的保健知识,如胎教、孕期营养、婴儿辅食添加技巧、新生儿护理等妇幼健康教育实行方案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目的在温县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妇女小朋友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二、目日勺充足发挥健康教育的作用,根据实际,结合宣传材料、健康讲座、巡回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小区健康教育,将妇幼健康教育工作与疾病控制、防止保健工作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止和减少疾病的I发生
三、重要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
1.以小区科牵头,联合医务科、护理部共同成立健康宣传教育委员会并且成立以小区科主任为组长,妇科、儿科医生为组员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2、小区科主任参与健康教育工作,各有关科室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协助作好妇幼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工作是决定健康教育开展好坏的关键抽调我院妇科、儿科专家,培训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使他们不仅懂得健康教育的传播技巧,更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I应对知识和卫生科普常识使妇幼健康教育宣传深入到农村
(三)加强阵地建设
1.充足运用既有宣传阵地进行健康教育院内的门诊大厅、各科室、室内外宣传栏都是重要的宣传阵地妇科、儿科及门诊妇科、门诊儿科对前来就诊征询的群众予以对应的健康知识的宣传以及提供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材料,门诊楼大厅需循环播放妇幼健康知识影片室外宣传栏进行每季度更换并注意与各卫生宣传日主题相结合
2、以健康知识讲座为载体,全面宣传健康知识健康教育讲座是健康宣传的重要手段之一,我院每月组织人员下到农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3、结合多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要充足运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日、生殖健康宣传周、世界爱滋病日等宣传日,突出重点,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大型义诊征询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征询义诊来提高群众日勺防病知识
四、详细工作安排
(一)院外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教育专家下乡活动,理解当地存在日勺重要健康问题,并确定处理问题的优先次序,根据各自特点,充足运用既有卫生资源,再针对性通过讲座、宣传栏,大型义诊征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整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征询活动不少于6次
(二)院内健康教育工作
1.院内设置健教室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内容
2、采用门诊征询、随诊宣传等形式,对患者及其家眷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3.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健教培训
(三)工作规定
1.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健康教育,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根据所制定的详细的健康教育计划,重点抓好贯彻
3、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有声有色、扎扎实实、不要流于形式,宣传资料通俗易懂,务求前来征询就诊的患者及其家眷人手有份,宣传画张贴到居民集中地,提高辐射面
4、要充足发挥媒体的作用,及时联络报社、电视台扩大宣传范围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注特殊标识,定期随访,做好随访记录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测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和后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必须住院监护分娩,中、重度以上高危孕妇必须转送到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5.提高高危孕妇的监护手段,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有利时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保证母婴安全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行
7、高危孕产妇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追踪随访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一、各辖区内发生孕产妇死亡,要立即进进行调查,填写有关资料,并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及县妇幼保健站汇报
二、各医疗机构院内发生孕产妇死亡之后,要配合妇幼保健站调查并提供孕产妇死亡所有原始病历复印件及病例摘要,认真组织院内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和评审,确定死亡诊断和评审结论,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表》等有关资料,3日内上报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之后需进行县级评审
1.成立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小组组员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妇幼保健等有关人员构成评审有县卫生局牵头、县妇幼保健站组织,邀请县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参与,分管妇幼卫生的副局长主持评审会
2.评审组专家根据孕产妇死亡调查资料进行个案分析,明确死亡诊断,根据发生孕产妇死亡过程中医疗、保健、诸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意见或干预措施,最终完毕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汇报
3.经市级讨论评审后,深入完善有关资料并立案
四、严格按照《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和孕产妇死亡评审日勺十二格评审原则和程序进行,做出明确死因诊断及评审分类
1、可防止死亡根据本县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以及个人身心状况,应能得到妥善处理,但其中某一环节处理不妥或失误导致欧I死亡
2、发明条件可防止死亡限于本县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或个人家庭缺乏卫生知识,拒绝卫生指导或其他社会原因导致的死亡,如改善上述条件可防止死亡
五、评审措施
1.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一季度评审一次或随时进行
2、评审内容重要为病例讨论,明确死亡原因和基础疾病,总结医疗保健中的经验教训,对存在的微弱环节提出改善意见
3.按照“十二表格”及“三个延误”理论进行孕产妇死亡病例汇报制度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发生孕产妇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精确地填写《孕产妇死亡汇报卡》,12小时内告知本院防止保健科;防止保健科人员及时派人收取《孕产妇死亡汇报卡》,24小时内汇报区妇幼保健院医院按月将汇报卡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按季将卡汇总报市妇幼保健院孕产妇死亡讨论制度
1.院内各科室对每一例死亡都应当作好登记,对育龄妇女(15一49岁)死亡应注明其末次月经时间,以筛查与否是孕产妇
2.对院内所有的孕产妇死亡应于24小时内汇报当地妇幼保健院(所)
3.孕产妇死亡应在1周内完毕科室内讨论;1月内完毕院内讨论
4、建立专用时死亡讨论记录本,按会议记录规范详细记录讨论内容;由专人保管,未经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人员不得查阅和摘录
5.完整、及时地填写《孕产妇死亡登记本》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新生儿死亡率是衡量一种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掌握新生儿说完资料的主线目日勺,在于减少新生儿死亡,保护新生儿健康,并为制定新生儿生存、保护战略措施提高根据
一、建立健全新生儿死亡评审机制
1.成立庆云县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主管妇幼卫生保健的副局长任评审小组长,请县直医疗机构儿科、内科、妇产科、妇幼保健等专家为组员
2、县级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死亡汇报工作发生在辖区内及医疗机构内所有新生儿死亡均应在7天内填写《医疗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并在规定期间内汇报县妇幼保健站
3.各单位均应制定对应日勺新生儿死亡管理制度院内发生新生儿死亡之后,要认真组织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明确死亡诊断,开评审会时提供新生儿死亡所有原始病历复印件及病例摘要
4、县妇幼保健站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县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生儿死亡进行评审,并搜集评审组负责完毕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汇报”、新生儿死亡总结汇报
二、新生儿死亡汇报评审对象凡发生在本县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所有新生儿死亡
三、新生儿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每季度评审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确定评审时间,完毕所有新生儿死亡评审后2周内,要将“评审分析汇报”、“评审总结汇报”上报县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站
四、评审成果分类第一类可防止死亡根据本县医疗保健实行,技术水平及个人身心状况是可以防止日勺死亡但某一环节处理不妥或失误而导致的死亡第二类发明条件可防止的死亡由于本县医疗保健实行、技术水平尚未到达应有日勺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协助导致的死亡这些死亡可因改善上述条件而防止发生
五、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内容
(1)新生儿死亡的死亡数
(2)新生儿死亡的漏报数
(3)卡片完整率
2.质量控制欧I原则
(1)死亡漏报率<10%
(2)死亡错误率V5%
(3)诊断率V5%
3、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县妇幼保健站负责新生儿死亡汇报评审制度日勺质量控制,每年对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等均进行漏报调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控制
六、汇总分析县级评审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新生儿死亡汇总分析,针对死因提出有效日勺干预措施围产儿及岁如下小朋友死亡评审工作制5
一、组织架构全市实行市、区、医院三级评审制度各产科医院应成立院内围产儿死亡评审专家组,市区两级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组员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评审小组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下设办公室市、区两级围产儿死亡评审分别由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牵头组织实行
二、工作职责
(一)专家职责
1.各级评审小组负责同级围产儿及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病例的结论性评审或学术性评审
2、研究发生围产儿及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死亡工作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问题的对策
3.研究发生围产儿死亡及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日勺重要死因,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根据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围产儿及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有关资料的搜集审查,登记和评审前准备工作
2.对基层上报的疑难或特殊病例进行现场调查
3.完毕评审汇报,汇总评审成果,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评审原则
(一)差额原则围产儿死亡评审,视评审案例状况选定每次参评专家,参评专家应为单数
(二)回避原则市级评审时,被波及日勺责任单位的评审人员应回避
(三)保密原则:参评人员不得将评审结论对外公布
(四)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审结论以参评人员意见多数为准
四、评审规定
(一)责任单位在围产儿死亡一月内完毕院内评审
(二)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围产儿死亡个案的资料搜集、病历审阅和个案调查,组织区评审专家组对辖区每一例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每年至少2次(3月份和10月份),分析死亡原因和重要影响原因,按规定整顿好资料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
五、评审措施根据死亡个案状况,评审时应就“三个延误”,即就诊延误、交通延误、医疗部门延误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论对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明确死因,对不能确定死因日勺病历,应做出死因推断,得出可以防止死亡、不可防止死亡的结论
(一)可防止死亡(含发明条件可防止死亡)根据当地区医疗保健设施条件和技术水平以及个人身心状况,死亡是可以防止的,但因其中某一环节处理不妥或失误导致的死亡;由于当地区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尚未到达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未能及时寻求协助导致日勺死亡这些死亡可通过改善上述条件而防止发生
(二)不可防止死亡由于当地市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水平所限,尚无法防止的死亡
七、干预措施
(一)提出指导意见针对病例死亡日勺重要影响原因,查找出问题的关键环节,提出详细干预措施
(二)反馈评审成果根据评审成果和意见,书面反馈有关单位,同步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围产儿、岁如下小朋友死亡病例汇报5制度出现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一精各级医疗保健单位,确地填写《围产儿、小儿死亡汇报卡》,该律由经治医师及时、卡由所在科护士长收存,每月初由该院防止保健科人员核算、收取,并随月报表准时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按规定报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制度
一、由卫生局指定日勺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日勺签发妇幼保健站负责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具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统一到县妇幼保健站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妇幼保健站需做好登记记录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应有两名通过市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负责签发和管理工作,分别负责登记、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及审核、签名,并盖名章、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四、《出生医学证明》的填写必须内容精确,签发人用钢笔或碳素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勾划涂改新生儿姓名应根据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申报时姓名填写,用字精确新生儿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接生医生提供的新生儿出生时基本状况,分别按照规定填写新生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必须根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五、《出生医学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
(一)无签发人签名或未盖名章的I;
(二)被涂改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真实时;
(三)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I;
(四)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未在公安部门立案日勺;
(五)《出生医学证明》为非法印制的
六、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单位应及时予以出具有关证明,到指定单位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欧I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时,可向原签发单位提出申请,由原签发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到指定单位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后,原件自换发之日起作废,并由换发单位收回存档保留
七、《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规定补发时,应向原签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父母双方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经核算,状况属实时,原签发单位予以出具有关证明,到指定单位补发并在《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上注明“补发”字样,同步填写补发登记补发措施如下
(一)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八、《出生医学证明》日勺换发、补发工作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
九、在不具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的助产技术单位及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分娩的新生儿,统一到县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携带如下材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母子保健手册,接产医生出具产妇姓名、新生儿出生时基本状况时证明材料及产妇病例首页(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分娩的新生儿除外),均须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县妇幼保健站要将证明材料及病例首页立案保留
十、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仍凭出生地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办理出生人口登记地日勺《出生医学证明》,以免导致反复办证
十一、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时要依法查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对获得有效《出生医学证明》日勺予以办理户籍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时原始凭证
十二、《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严禁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十三、《出生医学证明》日勺发放单位要建立“发放登记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按序号发放,在“发放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留存《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人签字,留存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经手人要签字
十四、应当妥善运送、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因意外导致潮湿、破损或丢失的,应将其数量及编号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作废
十五、各签发单位要定期将签发状况上报到县妇幼保健站进行汇总,并将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县卫生局定期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完毕《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补发工作的机构,将予以取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日勺资格
十六、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原则并将收费原则进行公告,严禁超原则收费和搭车收费,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直至取消签发资格
十七、我县具有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目前只有县妇幼保健院
十八、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位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应严格执行换发、补发、签发和管理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并予以惩罚小朋友系统化管理制度及体弱儿管理制度
1.负责本辖区小朋友系统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小朋友基本状况
2.按照规定的“4:2:1体检程序,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分别在
3.
6.
9、12月龄各体检一次,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大夫参与体检,认真填写小朋友体检卡、表、册
3.统一按WH0规定年龄体重评价原则进行评价分析
4.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记录小结,多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精确性
5、筛查出的I体弱儿,造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体弱儿应建立专案卡,及时治疗、矫治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系统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步,认真完毕其他小朋友保健指令性工作
8、小朋友体检工作,各乡镇由乡镇卫生院组织,和村级共同配合完毕城镇小区由小区卫生服务站组织完毕
9、体弱儿管理对象为出生低体重儿、早产儿、婴幼儿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性及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小儿,长期腹泻等影响小朋友正常生长发育的疾病儿
10、体弱儿管理措施:
①建立专案管理登记,根据每个体弱儿的I特殊状况,督促定期复查治疗,定期随访,并做好详细记录
②根据患儿发病原因,指导喂养及护理,并教给家长防治疾病的知识和措施
③疾病愈后及时结案,并及时转入健康小朋友系统管理出生缺陷诊断制度为提高出生缺陷的诊断水平,防止误诊、漏诊,根据《中国出生缺陷监测方案》制定我区出生缺陷诊断制度
一、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协调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出生缺陷诊断制度
二、设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出生缺陷诊断专家组,组员由产科、计划生育科、儿科、内分泌科、外科、物理诊断科(如超声科、放射科)、病理科等构成,负责全县及辖区内疑难出生缺陷病例的诊断
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出生缺陷日勺监测医院发现出生缺陷应根据出生缺陷的临床特性进行诊断,对体表可见时或非体表可见时出生缺陷,应根据出生缺陷详细描述记录并填写《出生缺陷登记卡》上报,对不能确诊的病例应提交本区出生缺陷专家组进行讨论诊断,或提交上级出生缺陷诊断专家组协助诊断
四、人群监测点的乡级监测人员发现并诊断时出生缺陷,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上报,对不能明确诊断时出生缺陷应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人员根据搜集的资料或入户调查,做出诊断对不能确诊的病例应提交上级出生缺陷诊断专家组协助诊断
五、经超声检查发现时可疑胎儿异常或实行治疗性引产的出生缺陷应由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一、结合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资料日勺上报状况,对全县个10个乡镇和城区医疗单位城镇小区进行质控抽查时间从上一年10月1日一本年度年9月31日
二、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进行检查,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小朋友保健服务指标,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漏报表和妇幼卫生年报保健服务指标质控成果汇总表等质控表卡册
三、尤其对本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及活产数、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漏报状况进行检查
四、5岁如下小朋友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活产儿及死胎死产漏报质控抽取全市三分之一的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孕产妇死亡漏报状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
五、质量控制要在查阅各乡镇年报质量日勺基础上,走访城区各家医院、疾控中心、乡镇派出所、火葬场、计生办、并问询村医、妇女主任等知情人,理解该乡镇当年的活产、死亡状况,并深入各接生单位查阅分娩记录、产儿科出入院登记、医院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乙肝疫苗接种、“降消项目”、死亡登记及住院病历等资料,积极寻找漏报线索
六、对乡村两级的年报资料进行逐层查对
七、10月30日前完毕各级补漏,11月5日前进行网络直报,11月15日前将质控小结、质控表上德州市妇幼保健所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为加强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数据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县妇幼保健机构统一使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系统包括孕产妇保健、小朋友保健和妇幼卫生监测、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监测等信息资料以及孕产妇和小朋友的个人信息
二、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城镇小区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妇幼卫生系统妇幼安全和保管责任
三、各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对信息系统内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对外提供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信息,不得调用或拷贝信息数据另作他用,平常分析的数据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运用网络传播
四、各使用单位对数据信息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不一样人员管理不一样级别的资料
五、各使用单位须与信息人员签订安全协议
六、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和系统维护人员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孕产妇及小朋友个人信息资料,违者将给于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一、多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填写完整、精确、字迹清晰,版面清洁,信息资料专人管理
二、对原始资料不可随意修改、弄虚作假,记录资料不可虚报、瞒报、迟报、拒保
三、定期分类、整顿多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按年份建立的目录本,防止资料零碎、丢失
四、多种妇女小朋友保健、医疗信息资料,应按年度建立的目录首页,并立卷成册归档
五、数据库程序等计算机信息资料,应至少拷贝两份,并注明标签分类存档
六、上报或反馈记录数据,应由科主任初审,再交所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七、定期对基层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抽查、核算,发现错误、遗漏,应及时纠正,并注明原因
八、查阅信息资料必须严格登记对于机密信息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处泄
九、定期分析多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撰写有关分析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充足运用可以公开的多种信息资料,为社会和公众服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二、信息资料要定期搜集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及时整顿,输入计算机进行记录分析,书写分析汇报,并按规定期间向上报市妇幼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步进行信息反馈
三、有关科室在准时搜集有关信息资料时,通过检查审核后上报信息资料科,不得延误上报时间,以免影响全县信息日勺及时反馈
四、信息资料科要接受各科室的资料查询
五、在搜集、整顿资料过程中要力争资料真实、可靠和科学
六、严格遵守机房工作制度,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掌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管理措施,增强信息意识,充足发挥信息功能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根据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
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出生缺陷状况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因此,各小区、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要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工作
二、贯彻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明确职能科室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搜集院内各有关科室日勺数据,认真核算后填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有关信息凡开展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产科B超检查及产前筛查诊断工作日勺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填报“福建省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状况季报表”、“孕产妇死亡汇报卡、“围产儿死亡汇报卡”和“小朋友死亡汇报卡”按工作内容分别建立健全有关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分娩登记》、《5岁如下小朋友、15-49岁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妇女病普查登记》、《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梅毒检测登记》和《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登记》等登记制度
四、严格执行汇报程序和时间规定“孕产妇死亡汇报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汇报,小朋友死亡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分别于每年
1.
4.
7、10月份的10日前填报上一季度“妇幼卫生信息季报表”和“小朋友死亡汇报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季报表和死亡汇报卡报送辖区内日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精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算,加强与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有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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