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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建设辽宁司劳动合同书部门:.姓名: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73号乙方(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送达地址身邮编:份证号籍贯联系电话户口类别口城镇省市(地)县口农村户口所在地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试用期从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产)需要,担任口管理人员口工勤人员岗位(工种)工作,并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和岗位聘用协议等其他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广厦建设集团辽宁分公司所在地及其公司项目工程所在地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但部分岗位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其工作时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和熟练期满后的劳动报酬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有关规定执行若有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熟练期间不享受公司的有关福利待遇,熟练期满可享受公司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工资发放日为次月20日以前,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三、乙方工资的增减、奖惩、津贴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次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四、有关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二、乙方应当热爱公司,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公司信誉,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应勤奋工作,讲究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公司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三、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未经甲方同意,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辞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乙方辞职,则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年度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满期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一、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定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十条培训教育
一、由甲方出资对乙方实施专项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国内、外)时,甲方可据情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系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在“培训协议”所定的时间内,要求辞职、退职,或由于自己的责任而被解雇时,甲方有权根据“培训协议”向乙方要求偿还一定数额的教育、培训费用
二、如“培训协议”所定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的期限自动延长至“培训协议”所定的有效期第H■■一条劳动争议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
一、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保密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移交而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已知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成文以及不成文的相关规定
4.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给前受聘单位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变更为本合同继续履行
五、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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