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地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参考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_O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第三条租赁期限租期为一年—月,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_____0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一%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总额的%计算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出租人:承租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地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参考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一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一元(大写:元)第三条乙方应天一年一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第四条乙方应于口每月日前;□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口每年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O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第七条甲方应于一年一月一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3口只满足条件之一口全部满足(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2、
3、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