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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区物品管理制度(4篇)小区物品管理制度(通用4篇)小区物品管理制度篇
11.工作目标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
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
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第4篇】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3)小区物品管理制度篇2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保安部当值班组长、保安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
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a)当值保安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b)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保安员方可坐下;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
1.2当陌生进入小区时:a)当值保安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去哪一栋,哪一座”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一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一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原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d)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一如来人能说明出去向,则应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一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时,当值人员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一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姓名及单元号且要强闯进入小区时,当值人员应立即通知当值班、组长、应急分队队员前来协助处理e)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施工证,如有,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
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说,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1物品出入管理
4.
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5.
2.2当值保安员应对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条列明物品;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6.
2.4物品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2当值保安员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4.3每班下班前,当值保安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交保安部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住户出入登记表》
5.2《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3《物品放行登记表》
5.4《物品放行条》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小区物品管理制度篇
31.业主、租户物品对于业主物品出门要验收业主物品出门单,出门单必须由业主本人签名,部门主管和当值领班签字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检验出门但是还要仔细核对物品数量如有差异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装修单位物品对于装修单位的物品出门必须严格检查,首先验收出门单出门单必须有装修单位负责人和本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签名,再仔细核对物品清单、当班领班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注(在该装修单位进来时要仔细登记所有携带物品并记录在案以备离开时查验)
3.送餐(>)及饮用水的进入必须由送餐单位(个人)到门岗办理登记手续,申办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从指定通道凭证进入
4.公司物品须有公司部门主管和当值领班签字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检验出门放行条,但还要仔细核对物品数量如有差异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小区物品管理制度篇4为了加强对小区出入物品的管理,确保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的搬入
1、当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往小区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同意其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二、物品的搬出
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及搬出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住户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条》出租户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2、当班保安员收到业主/住户交来的.《放行条》后,应礼貌地提出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住户在《放行条》的相应栏目上签名,保安员则登记业主/住户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号码,如属车辆搬运应登记搬运车辆的牌号,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时间《放行条》须交回管理处
3、若业主/住户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条》,保安员应予以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三、相关表格《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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