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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9篇)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7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第六章财务清算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第八章财务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执行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0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爰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
111、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别制定本制度
2、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4、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实际用款计划
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6、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精打细算,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能不开支的决不开支把钱花在有用之处,必用之处坚持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
7、财会人员要经常、及时向财务主管及校长汇报财务开支情况;记好帐,做好月份、季度、年中、年末的结账和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8、财务收支实行由主管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9、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不经请示批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10、负债是指我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11、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力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加重处罚
12、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开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
13、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14、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建档、存档工作
15、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财会工作条例、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6、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2学校实行独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
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4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职责制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职责制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第十条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景,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供给;参考依据,当好参谋第十一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职责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向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义务第十二条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团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第十三条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团体决审批制度未经团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职责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秋)
1、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2、理财小组组长组员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8
一、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二、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人员,实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三、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价同菜,如实充饭卡,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四、学校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现金及时上交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严禁私设小金库食堂各项支出要起得合法有效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五、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按月结算,对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的支出
六、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监督,财务人员每月向校长及相关领导报送当月收支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公开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9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第十二条预算编制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第十三条预算执行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第十四条预算调整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第二章经费的使用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7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
181、学校财物一律归学校所有,统一登记造册,建有财产账,教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所有公物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外借
3、学校对办公室配置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具、生活用品、脸盆、保温瓶三年更换一次,教师工作调动不足三年者配用物品不得带走,平时谁毁坏谁赔偿
4、教师每学期用的教学资料应登记造册,使用后归还,丢失的赔偿
5、教师调动前所用的公物及资料应向学校交清,否则应照价赔偿
6、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东西,所需物品应由后勤拟定计划后报请校长批准
7、财务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严格财务制度,未经领导批准的开支不得报销
8、严格财经制度,任何教师除一费制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按一费制收取的金额一律上缴,不得私自占用,更不准借作他用
9、各办公室、教室电灯要节约用电,不得亮长明灯,更不准私自使用电器设备
10、严格出差补助制度,未经批准一切费用不得报销,出差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助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1、会计要做到日清月结,月收支情况向校长汇报,并定期公布账目,每月应向校长以书面形式写出收支余缺情况,年终写出收支平表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9为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账务处理,依据省卫生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及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8、月末出纳员将处方封面汇总后报卫生院结帐(处方封面代替收入报表)
9、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用赊欠的应由室内人员担保,并在一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10、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1—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入签字,经室长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出纳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主管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准瞒报报帐时出纳员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管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退回卫生室更正补充
4、审核无误后,主管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出纳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支出、药材支出、公用费、固定资产占用金、管理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
6、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负责人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卫生院长审批后发放(卫生室某月可分配总额二当月收入总计-当月药材支出-当月公用费-事业发展基金、固定资产占用金、培训费)
7、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由负责人根据每人的工作实绩,拿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卫生院核准后发放提留基金由院统管,归室使用,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8、药品材料一律进药房医疗活动需领用药材的,应先开处方,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核后从药房领取月末,药房将药材领用处方单独装订成册,交出纳员汇总后报帐
9、药材支出平时由药品会计根据每日处方按进药均价计算,季末根据实际盘存数调整
10、公用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室公用费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6%0
五、药品材料管理
1、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含生物制品)、材料一律由卫生院统一按进药均价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违者按采购额1—5倍罚款,其中卫生室负责人个人占罚款总额的40%卫生院设立中心药库,专人负责各室药材的调拨工作,卫生院要确保卫生室及时获得所需用药材
2、药材调拨使用一式几份的调拨单,调拨单要载明药材的进价和零售价,同时注明药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院室根据调拨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建立药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药品会计每旬根据药房报来的处方册在消耗表上分品种消耗,同时按均价计算出每张处方的药材成本
4、药品会计设立数量金额式药材明细帐,根据调拨单和消耗表记帐月底根据明细帐编制并上报库存药材统计表,具体反映药材的调入、消耗、结存情况药房另备登记簿,对进销存进行记录,以便核对
5、卫生院不定期地组织药剂、财务人员对各卫生室处方划价、药材消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抽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季末由卫生院对各卫生室的药材进行盘存,发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卫生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单位价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医疗器械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帐卡管理制度卫生院设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卫生室设置帐卡每年末由卫生院对各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报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3、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由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购建,归卫生院所有卫生院根据各卫生室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资产占用金
4、对于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卫生室负责人报告院长后按规定处理
七、其他
1、执业责任金、药品周转金、培训费、固定资产占用金、事业发展基金作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由卫生院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主管会计应按月记帐、算帐,编报会计报表并及时反馈给各卫生室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n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第三H•■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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