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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院务办公会或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日勺规定,应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在院务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医院机关各处室、各临床医技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干部任免,院务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院务办公会或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日勺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足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汇报或立项汇报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体中制原则,充足听取与会人员意见,保证决策日勺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院务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决日勺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职能部门需要提交院务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日勺议题,应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其他同B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替代需要会议决策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在会前充足论证和协商1/2
(四)院务办公会、党委会出席人数到达或超过应出席人致日勺,会议表决有效2/3如有重大议题或者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出席人数需到达或超过应出席人数日勺,会议方可举行
(五)会议表决事项,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日勺原则出席会议时正式组员有表决权1/2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日勺为通过重大事项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应采2/3用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为通过;对于带有实质性日勺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规定,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对有时限规定日勺有争议事项,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有权作最终决定
(六)在讨论与本人及家眷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贯彻部门和负责人
(八)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日勺责任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日勺状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告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日勺实行(-)分工组织实行院务办公会、党委会决策日勺事项,按照分工组织实行,井由两办负责督办、催办会议决策日勺贯彻贯彻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会议决策,如碰到新的状况确实不也许按原决策执行时,应由主管院领导报医院院长同意后,提交院务办公会进行复议医院决定日勺重大基建工程、修善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够,药物、医用耗材,按国家规定需要招标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成果汇报院务办公会
(二)加强监督检查院务办公会、党委会决定日勺事项,由两办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贯彻状况向院长、党委书记汇报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报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提出纠正提议
五、责任追究(-)凡属下列状况给国家、医院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日勺要追究责任
1.H不履行或不对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私自变化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状况而导致错误决定日勺负责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也许导致损失,可以挽回而不采用措施纠正日勺;
5.其他因违反本实行措施而导致失误日勺
(二)责任追究重要依主线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重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医院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日勺负责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日勺责任,依法依纪追究医院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细则时间浏览次数2023-9-133996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为深入规范医院决策行为,防备决策风险,推进医院科学发展,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献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一)总体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医院实行“三重一大”应遵照医院工作的实际,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时科学性;要充足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走群众参与、专家征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路线,保证决策的民主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日勺合法性
(二)重要决策范围
1、医院定位、发展方向、办院思绪、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
2、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及向上级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重要材料;
5、医院机构日勺设置、合并与撤销;
6、学科发展规划啊审定;
7、医疗规划、重要的医疗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评审,重大医疗活动方案口勺审定;
8、教学规划H勺审定;
9、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状况通报;
10.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
11、医院中层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日勺任免;
1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才引进、师资补充和人员培训计划等重要人事工作;
13、院级及院级以上评比先进、推荐优秀、申报奖励、党政处分等事项;
14、财务预算、决算、资金使用和资产清查处置等状况;
15、资金额度单项在10万元以上的购置、维修、基建项目和资金分派使用项目;
16、教职工收入分派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职工、学生权益日勺重要事项;
17、医院规章制度;
18、其他波及医院发展、安全稳定和职工、学生切身利益欧I重大事项
(三)重要决策形式
1、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三重一大”决策的重要形式重要以院党委会、院党政联席会、院务会为主,尤其事项还可以提交专家委员会或职代会讨论凡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院党委会、院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讨论决定,保证党日勺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工作布署和医院重大事项的贯彻贯彻
(四)决策的基本程序
1、医院各部门根据工作及发展需要提出有关决策动议,有关部门对动议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完整的提议方案呈报分管院领导审核
2、分管院领导向医院党政重要领导汇报或在医院领导组员之间进行个别酝酿、通报状况、互换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同的主导性意见
3、在提交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I论证程序,广泛听取并充足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提议
4、在充足听取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或院务会讨论,经集体讨论后,党政重要领导最终做出决策;对波及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与教职工利益亲密有关的事项,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采用有关形式听取广大职工日勺意见和提议后再形成决策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步要制定对应日勺实行方案、明确负责人和操作程序
5、决策形成之后,除涉密事项外,应将决策的内容和实行方案及时向党内外有关人员通报
(五)决策的基本规定
1、“三重一大”事项应以规定的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会议决定除紧急状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状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J,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汇报并按程序予以追议
2、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其他有关负责人和党代会代表、职代会代表等可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列席有关会议
3、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足讨论,对决策提议应分别表达同意、不一样意或缓议日勺意见,并阐明理由
4、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J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一样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应,但不得私自变化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状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做到“五明确”,即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要明确,并将会议告知、议程、记录、纪要、备忘录等文字、音像等资料存档备查
(六)建立贯彻三重一大”决策日勺保障机制
1、建立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波及本人或亲属厉害关系,或其他也许影响公正决策日勺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2、建立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公开制度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院情公布会、文献、简报、内部网站、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
3、建立贯彻“三重一大”决策汇报制度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状况每年向院党委汇报领导班子组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状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建立贯彻三重一大”决策考核评估制度各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口勺状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日勺重要内容,作为考察、考核和任免干部的重要根据
(七)检查与责任追究
1、对“三重一大”制度贯彻状况日勺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由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办、审计办根据职责权限详细负责实行
2、凡属下列状况,将按有关规定规定,依法依规分别追究重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日勺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不履行或不对的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不执行或私自变化集体决定;
(3)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
(4)未向领导班子提供全面真实状况而直接导致决策失误;
(5)执行决策后发现也许导致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用措施纠正,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
(6)其他违反本规定日勺情节
3、工会、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啊贯彻贯彻状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应意见
4、党办、院办、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检查有关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时,有权采用下列措施1规定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提供有关会议记录、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2规定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作出解释和阐明;3规定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三重一大”制度日勺行为;4提出处理意见与提议,报医院审定
5、财务部门充足论证的I原则医院财务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状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提议,对投入产出效益进行经济论证,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三、参与重要经济事项决策的组织机构
1、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和院党委会
2、招(议)标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审计、财务科、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构成
3、职代会及职代会专门小组
四、决策程序
1、事项的提出由有关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根据医院或科室工作发展的需要,提出专题申请汇报
2、前期论证由提出申请的科室和部门提供项目日勺可行性论证及根据
3、初步审议由分管院领导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审核,提出与否可行的意见
4、院班子会讨论如分管院领导认为可行,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项目与否同意或应先征求职代会意见后再决策的意见
5、职代会或职代会专门小组讨论如项目波及医院整体发展或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则在院领导班子决策前,提交院职代会或职代会有关专门小组讨论
6、党、行政领导班子最终决策
五、决策执行日勺规定
1、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做出最终决策后,指定有关职能科室详细执行
2、详细执行科室必须根据一定的程序,在院财务科及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并负责完善重大经济项目实行过程所必须的文字资料如在执行中出现新的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班子请示汇报
六、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状况之一日勺,应当追究重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I;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私自决策的;
(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组会简介状况时;
(5)未按上级党组织规定重新议事的I;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时;7违反保密纪律的I上述违反规定的I行为,情节轻微日勺,重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应当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导致后果的I,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导致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重大经济事项是指单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100经济事项(包括投资),重大项目是指投资、融资、基本建设工程支出、设备购置在万元以上的支出40
一、在全面掌控单位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单位要将如下经济活动作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点管理
(一)单位各项发展目的确实定或调整
(二)单位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实定或调整
(三)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确实定或调整,以及大额资金的安排重大经济事项波及时资金应根据单位实际状况确定
(四)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确实定或调整
(五)单位重大投资项目确实定或调整
(六)与单位多数职工切身利益亲密有关的经济事项
二、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必须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
(一)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形式为“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等
(二)医院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实行负责人负责制,集体议事,并以“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三)决定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在领导班子全体组员都到会欧状况下举行,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事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会I
(四)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下,难以召开会议日勺,可由医院负责人或主管院长审查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予以确认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一)提出事项重大经济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并初步确定供“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参照的方案和阐明,附有关材料,报送院办事项提出部门对所提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调查后,要由有关专业人员或者专家进行论证或评审,并出具书面的汇报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或者规定招标日勺大宗采购,通过招标程序,要有完整合法的招标资料和招标书
(二)审查确认由院办(协同财务处)对事项提出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对符合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范围的,必须提交“院务会”或“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领导审定
(三)研究论证列入重大经济事项的事项,由事项提出部门视事项大小和重要程度,采用公告、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所提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事项提出部门根据有关方面日勺意见对方案深入完善后再次报送院办审查经院办审查汇总后,将该方案再次提交“院务会议”
4.医院年度基本建设经费、修购专题经费和教学、科研、公共设施重大项目等经费的预、决算及调整;
5.医院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波及全院日勺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6.医院年度工作布署及年度工作计划;
7.B医院学科专业及机构设置、撤并、从属关系勺变更、调整以及人员编制;
8.医院重要规章制度日勺制定、修改和废除;
9.医院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及教职工年度考核;
10.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津贴等波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日勺重大事项;
11.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日勺处理;
12.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3.医院无形资产日勺授权使用;
14.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5.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日勺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医院机关处室、各临床医技科室及所属单位日勺干部任免;
2.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全国、市、区人大、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
4.医院的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建立、调整、撤销、章程及人员构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医院学科评审组构成,学位分委员会负责人和组员候选人的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2.国内外合资、合作日勺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其他投资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日勺使用55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万元以上(含万元用勺资金款项支出
二、集体决策日勺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医学部日勺有关规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务办公会对医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院务办公会讨论事项,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足讨论日勺基础上,院长具有决定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日勺范围出席院务办公会的正式组员为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院长助理,纪委副书记、两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日勺负责同志在讨论有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出席党委会日勺正式组员为医院党委委员两办主任、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列席党委会必要时,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承认请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日勺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院务办公会或党委会决策之前,要通过必要日勺程序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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