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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
1.1指导思想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灾害分级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2.1解救疏散人员
2.2保护重要目标
2.3转移重要物资
2.4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1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3.2扑救指挥
3.3专家组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4.2力量调动5预警和信息报告指挥部负责指挥特殊情况,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见附件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设区市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
5.4专家组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XX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航空消防力量、驻X森林消防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乡镇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村级扑火应急队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设区市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救任务,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逐级申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研究调配方案,下达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见附件2调动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增援扑救的,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逐级申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遂行扑火任务,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申请实施
4.3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5.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灾预警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
35.
1.2预警发布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林业、公安、气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并报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
1.3预警响应
(一)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救应急准备
(二)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市、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3)县级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三)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市、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3)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设区市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5)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飞机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四)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召集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各级林业部门XX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
(4)驻X森林消防队伍和航空消防飞机视情靠前驻防
5.2火情监测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生态气象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林火远程监控、空中巡查、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方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5.3气象服务由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5.4信息管理
5.
4.1归口管理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5.
4.2信息报告市、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1)省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3)初判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6)超过12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需要省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贝I,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设区市、省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指挥层级或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6.
32.1扑救火灾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乡镇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消防救援队伍,以及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临时休息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6.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处住、有假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
2.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
2.4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油气管道、电网设施、铁路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
2.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
2.6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
2.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专业森林消防队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6.
2.8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2.9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6.3省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设w级、m级、n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设区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6.
3.1IV级响应
6.
3.
1.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2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3)舆情高度关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核查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重点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重点时段24小时或者其他时段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发生距省界2公里以内且对我省森林资源构成一定威胁的省外森林火灾;
(7)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IV级响应
6.
3.
1.2响应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2)督促火灾发生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亲赴一线指挥,调动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调动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和相邻地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4)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7)必要时,协调指导有关媒体做好报道
6.
3.2III级响应
7.
3.
2.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5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重点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重点时段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省界处且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6)同时发生3起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ni级响应
6.
3.
2.2响应措施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5.1预警
6.2火情监测
7.3气象服务
5.4信息管理6应急响应
8.1分级响应
8.2响应措施
8.3省级层面应对工作7综合保障
9.1运输保障
9.2航空消防保障
9.3通信与信息保障
9.4物资保障
9.5资金保障后期处置
10.1火灾评估
10.2案查处
10.3谈整改
10.4任追究
8.5工作总结
8.6表彰奖励9附则
9.1涉及省外森林火灾
10.预案演练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2)督促火灾发生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按程序调动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相关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3)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调动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和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
(4)省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根据气象条件指导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省级新闻媒体做好报道
6.
3.3II级响应
7.
3.
3.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重点地区48小时、重点时段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威胁到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重要电网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n级应急响应
6.
3.
3.2响应措施在n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督促其及时调动辖区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或秘书长率有关工作组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调动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全省机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跨区增援;
(3)根据需要,请求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航空消防力量和森林消防队伍支援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协调省级新闻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
3.4I级响应
7.
3.
4.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5000公顷森林火灾;
(2)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3)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
(4)发生森林火灾的设区市已举全力仍未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省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
6.
3.
4.2响应措施在n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必要时,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赴一线指挥
(2)调动本省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
(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救助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进一步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
3.5启动条件调整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省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3.6响应终止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设区市7综合保障
7.1运输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或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7.2航空消防保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或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调动航空消防力量参与扑救森林火灾本省航空消防力量仍无法满足扑火需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应急管理部申请
7.3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扑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应急管理、林业、气象、国网XX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7.4物资保障省应急厅XX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合理确定灭火、防护、侦通、野外生存和大型机械等常规储备规模,适当增加高技术灭火装备、特种装备器材储备市、县两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7.5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森林防灭火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资金,按《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火灾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XX林业、公安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X事者、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应急管理厅XX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X事者
8.2约谈整改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约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3责任追究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整改、事故不上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XX省森林防火办法》《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8.4工作总结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指示批示的森林火灾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6表彰奖励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9附则
9.1涉及邻省森林火灾当发生省外火烧入或者省内火烧出情况,按照双方协定的联防协议,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9.2预案演练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XX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XX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9.4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5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6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2,森林火灾预警等级分级标准3,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4,XX省专业森林消防队调动使用暂行办法附件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林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救援指挥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军区、武警XX省总队、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助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航空消防力量、驻X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火灾监测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国网XX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五、应急保障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民航XX监管局、中铁XX局集团公司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火灾前线指挥部与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传输畅通;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六、宣传报道组由省应急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公安厅、省林业局、XX广播电视台、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七、社会稳定组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4以上、以下的含义
9.5预案解释
9.6预案实施时间由省公安厅牵头,武警XX省总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八、灾情评估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九、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附件2森林火灾预警等级分级标准森林火灾颜色标危险程易燃程划分级别标准预警级别识度度极度危极易森林火险等级五级,连续30日特别严重红色险燃烧以上晴天,相对湿度50%以下,可能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高度危容易燃森林火险等级四级,连续20日严重橙色险烧以上晴天,相对湿度50-60%,可能发生较大、重大森林火灾中度较易较重黄色森林火险等级三级,连续15日危险燃烧以上晴天,相对湿度60-70%o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下,连续低度难以一般蓝色7日以上晴天,相对湿度70%以危险燃烧上附件3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森林消防队、驻X森林消防队伍为主,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和人民解放军为辅;以调动机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它专业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重点区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优先调派驻X森林消防队伍和航空护林飞机支援专业森林消防队跨区域调动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XX区域当XX市、X江新区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二、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抚州、XX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三、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四、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五、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六、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七、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八、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九、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抚州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
十、XX区域当XX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抚州、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H■
一、抚州区域当抚州市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一梯队;XX、XX、XX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增援第二梯队;XX、XX、XX、XX市专业消防队为增援第三梯队附件4XX省专业森林消防队调动使用暂行办法按照“以县建队、分散养兵、全省调动、集中使用”的原则,为规范专业森林消防队跨市、县(区)调动使用,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中坚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调动原则本办法所称专业森林消防队调动使用,是指由省或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跨市、县(区)执行异地扑火任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根据需要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异地扑火
(一)初判可能形成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二)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三)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四)明火在1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五)其它需要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调动程序
(一)调动程序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直接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跨市、县(区)扑火任务,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火办)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通知有关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设区市内调动使用专业森林消防队,由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设区市防火办负责实施,并报省防火办备案
3.跨设区市调动使用专业森林消防队,由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省防火办负责实施
(二)扑火命令下达省或者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火任务,由省或者设区市防火办负责下达调令调令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决定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机关、执行任务的主要内容
2.调动的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名称、人员数量、携带的主要装备,以及行进路线、到达的时间、地点
3.与扑火指挥部或者扑火前线指挥部的
4.其他有关事项
三、扑火任务的执行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火任务应当做到快速、安全、高效
(一)接到扑火命令后,应当做好各项准备,按照要求携带扑火机具设备和必备药品,30分钟内出发
(二)队伍出发时,应当及时向下达调令的防火办报告出发时间、人数、携带的扑火装备及数量、带队领导及联系电话、行进路线、车辆车牌号等行进途中发生问题,应当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下达调令的防火办报告
(三)到达指定地点后,应当及时分别向下达调令的防火办和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告、报到,并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要求,加强与其他扑火力量的协同配合,并确保扑火安全除紧急避险外,不得擅自撤离现场
(五)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告,并认真做好火场移交工作接到撤离命令后,立即清点人员、装备撤离现场时,应当向下达调令的防火办报告
(六)返回到驻地后,应当及时向下达调令的防火办报告
四、火灾发生地的配合工作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当配合前来支援扑火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开展工作
(一)为每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安排至少1名科级干部和2名向导,直至撤离
(二)安排半专业队、扑火应急队跟随专业森林消防队负责清理余火
(三)及时为专业森林消防队提供足够的食品和饮用水、补充燃料、提供医疗服务等
(四)火灾扑灭后,应当根据条件安排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休整
五、扑火经费补助专业森林消防队跨市、县(区)执行扑火任务,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具体标准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1总则
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森林防火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
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
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
4.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主要任务
1.1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1.2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1.3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1.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省应急厅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由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公安厅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必要时,省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2.2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省军区、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武警XX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XX广播电视台、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XX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XX省电力公司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省军区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辖区军兵种及预备役部队支援重大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申请和协调入X任务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省应急厅协助省委、省政府组织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省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督促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省公安厅负责领导全省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协同林业部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省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武警XX省总队负责指导全省武警部队开展扑救森林火灾训练,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省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森林防灭火重点建设项目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全省中小学校和高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省民政厅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筹集森林防灭火资金,安排省本级经费预算,并XX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灭火表彰奖励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并优先通行,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公路沿线责任范围内的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落实“禁烧”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全省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督促和指导全省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通信营运商做好森林防灭火信息发布工作XX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以及重大森林火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民航XX监管局负责航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航空消防飞行保障工作省机场集团公司负责航空消防保障工作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做好辖区铁路用地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网XX省电力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备和线路隐患的巡检维护和沿线责任范围内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对影响扑火安全和线路安全的火灾,做好停电等预控措施
3.3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共同的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相应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的指挥工作跨设区市且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跨设区市且初判为较大森林火灾,由当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跨设区市且初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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