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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各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
(20)9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开展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不规范的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内容
1、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
2、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
一、工作目标开展村(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社区)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31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第三阶段抽查督办,8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对所辖县(市、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的县(市、区)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省级将适时联合特约监督员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考核,延伸部分地区抽查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第四阶段总结验收,9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对照所辖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3项清单,于9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和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总结报告要包含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对问题清单未整改落实的要逐项做出说明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各设区市要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于5月28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农业农村厅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定期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市、区),要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依托福建农业信息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移交有关市、县(区)核实处理,相关市、县(区)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15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3、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乡经管站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并结合本村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要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25日前完成各村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各村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向经管站反馈,确保工作实效
3、第三阶段抽查督办,8月10日前完成乡经管站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的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届时将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进行约谈问责
4、总结阶段确保实施,9月5日前完成各村及经管站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3项清单,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2、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发现的由失职、渎职造成集体三资管理极为混乱、家底严重不清、三资流失浪费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现的低价变卖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要组织开展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每一阶段的指导督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实效,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4、认真梳理总结要坚持边清边总结的工作办法,对相关村的清查情况要进行初步梳理和小结,待完成全部清查任务后便于进行全面总结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意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立足我乡特点,强化督查、创新手段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密切干群关系的具体行动;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重点排查各村组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投资回收慢、收益率低问题通过整治,教育提醒村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违法违纪问题
1.资产资源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让)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非法占有、占用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通过整治,查清查实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和年度清查制度,依法完善或终止经济合同,收回违法侵占的资产资源和拖欠的承包租赁费,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
2.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通过整治,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乡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运营和维护,实现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3.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通过整治,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三)其他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3月4日前)传达自治区、市、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村组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迅速将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月25日前)各村组要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我乡将进行重点核查各村组根据安排,迅速进行自查,并填写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明细表,每月4日前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9月25日前)各村组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进行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乡纪委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改集中整治期间,青龙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走过场或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根据排查整治情况,推荐一批好典型,并落实好上级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摆上突出位置,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青龙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欧波、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周志凤任组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莫绍昌任副组长,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准确把握政策尺度,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遇到的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村组要将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乡纪委将对各村组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交办,推动整改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好坏,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乡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答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乡纪委办公室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自3月起,各村组于每月4日前,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明细表交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报乡党委、政府
五、其他事项
(一)及时落实专人各包村工作组于3月5日前报送1名工作联络员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按时报送材料工作实行季度分阶段报情况机制请各村分别于3月4日、6月4日、9月4日、12月4日前报送工作情况相关报表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一纪办[20)9号)统一部署,开展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活动,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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