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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2021年,市交通委提出对上海市地方标准《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进行修订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列入2021年度第四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本项目提出单位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是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二、编制理由和必要性2021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修订的新版《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本市已建成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体系,实现了全市公共停车场库信息全面联网、停车收费电子化、停车信息发布多样化、行业管理智能化、分析决策科学化的公共停车信息化提升随着上海市“一网通管”、“新基建”整体方案的提出和“上海市缓解停车难题”民心工程建设推进要求,上海市公共停车平台需要实现生活数字化转型发展要求,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接入、数据监督、数据服务、数据共享、城运指挥等功能,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一张图、支付一平台、共享一键达、预约一入口”公共服务接口原有的《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部分章节内容已经不适应新技术发展和平台建设要求,迫切需要修改完善部分章节内容尤其是涉及数据传输、隐私保障、信息加密、各类服务功能接口、数据接口、数据质量考核等各个方面有很大缺失,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因此制订和完善《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为保障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目标实现,保障市级公共停车平台实现建设目标,实现停车平台全市停车服务统一窗口奠定基础,加强全市公共停车行业“一网统管”,为实现生活数字化转型、提供便捷化停车服务应用、缓解停车矛盾、方便公众停车服务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三、主要编制过程2021年12月,标准计划下达后,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确定标准责任单位及参与人员,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2022年3月,标准编制组形成标准修编大纲2022年7月,编制组召开了标准修编大纲评审会评审专家、市市场监管局、市道运局以及相关高校、行业协会等修编大纲进行评审,提出了修改建议2022年8月,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组织开展编制工作,并邀请各区静态交通管理部门和停车场(库)运营单位、技术供应商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确本标准编制范围、对象、技术框架、内容和范围等2022年10月-2023年7月标准编制组先后6次召开标准草案讨论会,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对标准草案文本进行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形成标准草案稿2023年8月,编制组召开标准内审会邀请静态交通、计算机、通信等行业专家对标准内容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编制组对相关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编制组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四、编制原则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一致性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应与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法规保持一致,符合上海市停车场(库)相关管理办法,满足行业管理和公众服务需求
2、先进性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具备先进性,满足上海市停车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要求,并且适应上海市智慧停车场(库)建设和运行
3、安全性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需充分考虑安全性,包括数据传输、隐私保障、信息加密等安全性要求
4、开放性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应具有开放性,能够兼容未来信息技术发展要求和公共停车服务发展要求
五、主要修编内容本文件在现行标准DB31/T1083-2018《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的基础上,主要修编了以下内容
1、更新了公共停车信息联网的总体框架和基本要求,补充了数据签名和数据校验等信息安全要求
2、增加了公共停车场(库)信息联网部分功能要求,包括数据联网、应用接口联网、智慧服务联网、视频联网的功能要求
3、增加了道路停车场信息联网部分功能要求,包括设备联网、数据联网、视频联网、应用接口联网的要求
4、补充和调整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联网性能要求,对数据联网性能要求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接口联网、设备联网和视频联网的性能要求
5、增加了公共停车信息联网质量要求,规定了数据质量、接口质量、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6、增加了对视频编码方法和流媒体图像字符叠加规则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性附录
六、知识产权情况说明经阅读和识别,未发现本标准涉及相关技术专利
七、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上海作为超大城市汽车保有量和使用频率急剧上升,停车资源却发展空间有限,停车矛盾将是上海交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公共停车信息联网能够汇聚公共停车行业静态和动态信息,为停车资源管理、调度和服务提供信息基础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的信息联网功能、性能和联网质量等要求,有利于对上海公共停车资源统筹管理,提升停车行业管理成效,提高公众停车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八、采用国内外同类标准间的差异和联系本标准不涉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和上海停车数字化转型的现状,本标准所提指标和功能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强制内容,并且与相关强制内容无冲突
九、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十、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
十一、标准性质的建议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
十二、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建议标准发布后尽快进行宣贯和应用推广正常情况下,建议每3年由标准起草工作组对标准内容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开展标准的修订工作
十三、替代或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替代现行地方标准DB31/T1083-2018《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
十四、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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