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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人才任书
(2021)X号XX公司:为明确XX区XX宗地项目人才住房建设标准与管理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
(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该宗地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完成
一、设计要求
(一)建筑面积及户型依据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XX号)的有关规划建设要求,本项目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迎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65-70平方米户型不少于应套,建筑面积为85-90平方米户型不少于XX套,人才住房总套数不少于欧套
(二)绿色建筑设计认证标识项目应获得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18)铜级及以上标识认证或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及以上标识认证
(三)方案设计审查项目在向规划等部门申报方案设计审批前,须报市住房保障署审查市住房保障署结合本任务书要求,对申报的方案设计出具书面意见
(四)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设计,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土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号)有关规定,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评分
(五)海绵设施建设要求项目应当建设海绵设施,并满足《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38-2017)有关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要求,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单位向市住房保障署办理方案设计审查环节时,应当同时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
(六)垃圾分类处置建设要求项目应当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要求建设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确保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并满足《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要求
二、建设标准
(一)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深建字[2018)27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土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号)等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评分规则要求
(二)技术项目应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BIM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深建规〔2017〕1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土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
(2018)13号)等相关要求实施BIM技术
(三)户内装修标准户内装修方案应当遵循安全耐久、环保节能、经济适用、舒适美观的原则,应当符合《通知》及住房保障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装修工作户内装修方案)公共区域装修大堂、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需完成精须在项目商品房预售前,报市住房保障署批准装修,装修标准应当与商品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保持一致公共区域装修方案须报市住房保障署备案
(五)装修标准符合性确认根据市住房保障署确认的户内及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图纸及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先完成大堂电梯厅走廊等公共部分的样板装修,以及每类户型样板房装修,并经市住房保障署复核确认后再开展装修施工
(六)其他要求
1.全景看房每个户型均须制作720度全景看房的拍摄系统,经市住房保障署确认后,实现与网上全景看房系统对接,整体纳入全市统一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
2.智能门禁在所有楼栋的公共门禁统一配备智能门禁技术要求支持人脸识别、指纹、身份证、RCC手机SIM卡、临时密码,支持远程管理和授权;采用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的人脸库和指纹库,并连接公安部身份信息认证平台进行实名身份认证;数据存储、网络通信采用国密算法加密和保护;智能门禁设备对接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采集、统一认证、统一分析
3.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在所有楼栋的公共门禁统一配备高清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技术要求半球形结构设计、360度镜头旋转,支持动态人脸检测、抓拍、图像处理、人脸识别、陌生人和访客预警分析、防止尾随;人脸照片存储、网络通信采用国密算法加密和保护;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设备对接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采集、统一认证、统一分析以上硬件设备须与市住房保障署智能化运营管理平台实时对接,相关设备要求及技术对接实现方式须经市住房保障署确认,最终实现整体纳入全市统一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
三、建设工期
(一)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工期组织建设
(二)请你司根据土地合同时间及安居年度实施计划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滞后6个月以上,市住房保障署将约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将情况报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滞后12个月以上,市住房保障署将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规划国土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四、验收核查项目竣工测绘报告完成后、竣工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向市住房保障署递交符合性验收申请,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建设与管理任务书要求,对项目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套数、装修标准、智能门禁和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五、备案申请与移交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备案和移交申请,将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套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向市住房保障署办理移交手续
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人才住房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归集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交纳
七、项目信息管理与备案一该建设与管理任务书生效后,建设单位应每月26日前登录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筹集系统填报项目进度,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二项目竣工测绘报告完成后、竣工备案前,建设单位应登录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筹集系统,录入项目房源数据,包含小区名称、栋号、房号、建筑面积、楼层、朝向等信息
八、任务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项目《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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