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校园优秀文艺作品大赛舞蹈类专场说明
一、大赛时间11—12月
二、参赛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安排
1.预赛11月24日在余家头大礼堂举行,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将报名表报校团委办公室,过期报送视为自动弃权(报名表附后)
2.决赛12月中旬在西院大礼堂举行
四、比赛说明
1.参加比赛的文艺作品内容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校园文化主旋律每个学院报1项作品参赛,每项参赛作品人数控制在18人以内
2.通过预赛选拔评比,在参赛作品中评选11项进入最后决赛
3.参赛作品可以是学习剧目,鼓励原创和集体作品
4.比赛成绩计入本届金秋艺术节总分相关事宜由主办方解释
五、评分标准比赛采取10分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2分动作整齐,舞姿优美3分整体编排合理,创意新颖2分服装得体,情绪饱满2分上下场有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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