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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交通法概述
一、交通概述一交通对“交通Communication的概念,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理解古人把凡能排除因地域隔离而发生的困难者都称为交通,正如《孔雀东南飞》古诗中所云“枝枝相复盖,叶叶相交通:交通是指人与物的空间位移,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交通运输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保证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得以正常进行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德国学者鲍尔格特Dr.R.Von derBorght在《交通论》Das Verlsehrswesen一书中主张“交通实际上是仅指人、货物、音信、场所的移动,而不涉及其他的意思,亦即是只普通运输与通信而言J德国交通学者萨克斯E.Sax在其《交通机关论》中称“交通是指人、货物及音信场所的移动,它表现为交通机关的运输及通信设备的运用,其特色在于克服人类社会生活场所的隔离”《词源》将交通解释为“人之往来,货物之运输,彼此通达之谓也上古陆上之交通,惟藉人力,其后始用牛马骆驼;水上交通仅以支河海港为限,继乃通海,通大洋,凭藉之物,初止于水力风力,今则水陆皆用蒸气力、电气力,近更有飞机飞艇,为空中之交通,范围亦扩大矣J以上均系广义上的交通,与某些国家或地区现代通常理解意义上的交通相符合我国台湾地区即采取此种观点,认为交通是指陆上、水上、空中的运转输送,及邮政电信等事物和现象的相互往来或彼此传递通达的总称与此相应,交通事项即包括公路、铁路、航务、港务、民用航空、邮政、电信、气象、旅游观光等诸多事项因此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交通交通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因此,该种最广义上的“交通”不属于通常理解意义上的交通,不属于本书所研究的范畴
1、最广义的交通最广义的交通是指人类相互之间经济与财物的关系这几乎与整个人类的经济行为相当,扩及至人类经济交往的各个方面,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现代一般理解意义上的交通是不同的
2、广义的交通广义的交通是指人类利用一定的运载工具,通过一定的线路、站、港、场等枢纽,将货物或旅客进行空间位移的活动,以及人类利用一定的传播工具,将信息传递的活动,包括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诸多产业因此,交通包括运输和邮电两个方面运输的任务是运送旅客和货物目前主要有五种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邮电是邮政和电信的合称;邮政的任务是传递信件和包裹,电信的任务是传送语言、符号和图像
3、狭义的交通狭义的交通是仅指人或货物的运输,即人类利用一定的运载工具,通过一定的线路、站、港、场等枢纽,将货物或旅客进行空间位移的活动,只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及管道五种运输方式,而不包括旅游观光、信息传递等其他事项大多数国家对交通的理解也仅限于通常意义上的普通运输Transportation o按照我国对交通的定义,对公路、铁路、水路、航空、邮电及管道运输方式的运营即为交通事业;国家对交通事业的有关行政管理则为交通行政交通事业为交通行政的对象,构成交通行政的内容综合交通行政与交通事业,凡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港务、航务、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交通事业的规划建设、经营、监督、行政管理及其他有关交通事项,统称为交通事项在组织机构上,由于我国具体的历史原因,交通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较为复杂,目前由交通部、铁当然,并非交通行政机关参与的所有社会关系都受到交通法的调整比如,交通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参与民事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则属于民法所调整的范围,而并不属于交通法所调整的行政关系交通法只调整与交通行政活动有关的、基于行政权的取得、行使和监督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交通法是规范交通行政管理组织及其职权、交通管理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交通行政管理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这是从内容上揭示交通法的内涵交通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交通行政组织法,规定交通行政的组织、职权、编制以及人员的任用和管理等事项第二部分为交通行政行为法,它规定了交通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职权的条件、内容、方式与程序交通行政行为法在理论上可分为交通行政实体法与交通行政程序法两类第三部分为交通行政监督与救济法,规定了对交通行政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侵害后果进行救济,使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交通法是是调整交通行政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从表现形式或渊源的角度对交通法来加以说明交通法涉及内容广泛,没有一部统
一、完整的法典,其法律规范散见于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众多法律文件之中交通法是这些有关交通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交通运输法是调整交通运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交通运输关系包括交通运输管理关系和交通运输合同关系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公路、内河、沿海、远洋、航空及管道运输等各国运输立法一般包括公路运输立法,铁路运输立法,内河、沿海、远洋运输立法和航空运输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各种运输关系的单项法规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是调整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和托运人之间运输关系的基本法律水上运输方面重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对旅客和货物运输、事故处理等作了规定公路运输方面的重要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其细则,《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等调整航空运输关系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国内旅客运输规则》和《国内货物运输规则》、《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等中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除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外,具有计划运输原则及合理运输原则等特点
(三)交通法的性质交通法规是国家整体法律法规中的一部门,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原应于行政法各论中研究,现代国际因交通发达,交通法规繁多,及日益重要,儿乎成为一独立学科,而加以特别以研究,就其性质而言,则仍属于行政法,行政法所具有的性质,交通法亦自具备,例如交通法规并无统一法典及富于变动性等就我国现行交通法而言,其性质包括
1、交通法为国内法交通法乃由国家基于主权所制定,以行使本国之领域内惟其范围,仅在本国内有其效力,而非行使于国际间的法规,其惟国内法,故无疑异但就交通事业之本质及其功效而言,乃在于便利人民之往来及互通信息,交通事业愈发达,则国际间关系愈密切,而国际间关系愈密切,更可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彼此互为因果关系,不可或分,交通事业的进展,由点而线而扩及全面,由本国而扩展于国际,因此,现代的交通法规,其制定之权,固为本国政府,其性质为国内法,只是其内容含有国际法的性质交通无国界,内为现代交通事业新观念之所在,从而规定交通事业的交通法规,亦含有国际法的性质于其间交通法含有国际法的性质,可从彼此之关系,以说明之交通法与国际法有事互为渊源,互为补充,交通法规有事辅助国际法之执行,有时须接受国际法的限制例如航空、海运等
2、交通法为公法交通事业属于交通行政之范围,行政乃为国家职权的一种,为统治权力的活动,凡对于交通事业设施的运营、管理监督,恒有国家权力参与其间,规定此等事项的交通法规,其为公法性质1交通法富有社会职务观念交通行政固为国家统治权的作用,就交通事业本身而言,国家权力的行使,与国家赋予人民以纳税的性质不同,而含有服务社会的观念在内,有关等法律的规定,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而以服务公众、福利社会2交通法含有事业的代价观念交通事业以服务社会为其任务,虽然不是以获得对价为其要件,但并非无偿行为,仍须以其适当的代价为报酬因为交通行政虽然属于保育行政的范围,但于其他保育行政,如免费教育免费医疗等保育行政是部尽相同3交通法含有私法的规定交通法就交通行政着眼,固为公法性质,但就交通事业本身的运营而言,以方面既有交通上的服务,一方面则由适度的代价,即彼此发生债券债务关系,并发生所谓的髓海赔偿问题,此等事项,均属于私法中民事性质,而不以国家公权的行驶为其要素,且人民是否利用此种交通事业,亦多系出于自由意志,国家亦部加以权利的强制,航运运输等均含有任意性质的私法规定,交通法于民法商法混合性质就产生于此
3、交通法富于变动性交通法以交通事项为其规定的内容,而交通事项随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差距,而变动不定,交通法随之亦具有变动性1交通事业本身的发展交通科学进步,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交通事业遂急剧发展,自运输方面而言,例如自产业革命后,因机械发明,利用蒸汽及电动力,以牵引铁路列车,推动巨型船舶,字内燃机发明革命后,则有陆运的摩托车,水底的潜艇,空运的飞机,而地下及海底隧道的建筑,立体升降机的安装,等等各国关于民用航空的法规,已成为完整的体系,而太空的登探,更进而将有太空法的制定2适应国际法的变动3配合国内其他有关法规的修订
4、交通法富于技术性各种运输事项,均以技术为其运营的基础,例如铁路路线的测量、铁路标志的安装检查,船舶的检查、无不充分表现其为高度性的技术事项,而于有关交通法规中制定四交通法的分类从不同角度交通法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例如1按交通法的渊源形式及效力等级分为交通法律、交通行政法规、部门交通规章、地方交通法规、单行条例、地方交通规章、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2按交通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分为调整交通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交通行政法;调整乘客、托运人与运输者、港站方法律关系的交通民事法3按交通法渊源是否独立分为单行的交通法和分散在其他部门法中的交通法4从交通法调整的交通事项内容可分为公路法、铁路法、航空法、水运法以及管道法此外,从内容是否具有涉外内容可分为国内交通法和涉外交通法我国交通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研究历史很短,基础理论研究很单薄,整体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与国外交通法律制度健全的国家的研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和交通法制的健全,我国交通法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和论文,但交通法学研究的仍处于分散、零碎的局面,尚未形成整体性的研究体系本书作为系统研究交通法的专门性著作,它将初步探讨我国交通法学研究、交通法律规范的制定、交通领域的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问题
二、交通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交通法能否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法学学科,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它是否有已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交通法调整的哪些方面的社会关系交通运输关系、交通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有民商事法律关系,有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即交通行政法、交通私法、交通经济法、交通刑法但交通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是包括交通行为涉及的所有关系,否则,交通法学就没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了交通学的调整社会关系应是特定的,即主要体现国家对交通的宏观调控、管制及管理方面所体现的法律关系交通法学并不把交通私法、交通经济法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学科研究的重点因此,交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交通管理机关之间、国家交通管理机关与交通运输组织、个人之间因交通行为而发生社会关系
三、交通法律关系交通法律关系是公交通法律规范和交通法律事实产生,确认人们在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交通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交通法律规范或交通法律政策调整,并形成一定的交通法律事实的社会关系才是交通法律关系交通法律关系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在交通法律、法规的调整下形成的法律化形态在现实关系中,交通法律关系一旦形成便与一般社会关系区别开来交通法律关系与其他一般的社会关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通法律关系必须以现存的交通法规为前提交通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业已存在的一般社会关系在交通法律法规作用下而实现的法律化形态例如,交通管理机关、相对人与交通企业之间,如果没有发生由交通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社会联系,他们之间可能只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交通法律法规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交通法律法规的调整下,其间才形成现实的交通法律关系
(2)交通法律关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现实的社会关系即使有已经颁布的交通法律法规,如果没有具体的主体或者当事人之间根据交通法律法规而建立的交通关系,也不会形成现实的交通法律关系只有在相应的法律事实出现之后,才形成现实的交通法律关系例如,只有某人与交通运输企业之间形成了交通运输关系,才能形成现实的交通法律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交通法律关系是交通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3)交通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交通法律法规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同其他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一样,也是通过规定相关主体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法律关系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关系上的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必须从事的一定行为或者不作为交通法律法规通过规定交通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实现国家对交通活动的监管的意志,维护交通活动的正常秩序4交通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关系对国家而言,既然法律规范体现国家意志,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人就处于特殊位置,国家要支持、保证他们的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对任意违反或者破坏权利实现和义务履行的行为给予制裁如交通运输合同一旦成立,任何一方均不得自行变更或者终止,否则相对方就有权请求法律保护,法律也必须保护相对方的法律请求5交通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具有特殊的意志性它表现为交通法律法规体现着国家意志;交通法律关系的产生要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建立例如,交通法律关系必须是基于交通运输参与者从事的交通运输活动的意思表示和交通运输企业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意思表示而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交通法律关系既有横向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有纵向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这样,交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往往表现为不对等的关系即使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交通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往往也是不对等的情况例如作为铁路交通运输主体的铁路局与与旅客发生纠纷时,双方在理论上是平等的关系,但事实上作为个体的旅客很难与实力雄厚、专业知识丰富并有处理纠纷有专业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铁路局处于平等的地位因此从理论上和立法上确立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具体的纠纷解决途径、办法和机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交通法律关系构成同其他任何法律关系一样,交通法律关系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的-交通法律关系的主体交通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交通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者当事人,是指指交通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它们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2、交通运输企业、组织
3、旅客
4、托运人、承运人等
6、其它主体二交通法律关系的客体交通法律关系客体是指交通法律关系之间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会成为交通法律关系的客体交通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这些利益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有不同的分类,如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和无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交通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有如下几类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交通法律中的物的内容相当广泛,它可以是天然的动物,也可以是生产的物;可以活动的物,也可能是不动活动的物作为交通法律关系中的物是指交通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或者其它物质财富这些物通过能为人们所控制,并且具有一定价值后如铁路、公路、港口、汽车、运输的货物等等
2、行为它是指在交通法律关系中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交通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交通管理行为和交通运输行为交通运输行为是交通法律关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交通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成果,如交通运输企业的商标、交通企业标识、专有技术、交通路线经营权等这些智力成果的价值有些虽然难以用金钱衡量,但是它们的所有权、使用权或价值是实实在在的因此,交通企业特定的智力成果也可以作为交通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交通法律关系的内容交通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交通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交通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交通职权、交通职责、交通权利和交通义务,它反映了交通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要求,决定着交通法律关系的实质其中交通职权和交通职责、交通权利和交通义务形成对应关系交通职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具有不同于交通私权利的性质,交通行政主管主体的交通职权同时又是其必须履行的交通职责但在私法性质的交通权利和交通义务对应关系中,一方的权利即另一方的义务此外,交通私法主体也可因公法规定而形成义务,如缴纳车船税等
1、交通公法主体的交通公权与交通职责1交通公权它是指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交通事业行使领导、管理等职能时所享有一种具有命令与服从性质的权力,是国家调控和管理交通建设、交通运输的具体体现交通公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交通立法权、交通行政管理权、交通司法权与交通法律监督交通公权具有以下特征第
一、交通公权是一种国家职权国家担负着组织、建设、管理交通事业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也有类似规定第
二、交通公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权限,具有专属性第
三、交通公权具有强制性第
四、交通公权是一种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权限2交通职责交通职责是指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交通法律关系的分类依运输方式主体不同可以为分,公路交通运输法律关系、水路交通运输法律关系、铁路交通运输法律关系、航空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管道交通运输法律关系
三、交通法的特征、地位与作用一交通法的地位交通法的地位是指交通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交通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先导性因素世界各国在重视交通事业发展的同时,逐渐对交通立法予以了充分的关注但由于交通法的发展尚未成熟,对于交通法的地位很难形成统一的定论传统理论对交通法属于行政法的观点是普遍被人们所接受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具体到交通领域,交通事业已发展成为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为一体的综合交通事业,其所扩及的范围也由有限的地域发展到全世界的每个角落,甚至是地球以外的空间交通事业的发展将地球的空间范围“缩小”,将世界各地的人们能够方便、快捷的联系在一起,使人们之间原先有限的交通关系变的更加丰富和多样,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交通事业的发展,不断对法律提出新的要求,法律大规模的渗透到交通关系的各个方面,使一些原本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法律调整的交通关系被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之中众多调整交通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发展,相互联系、相互协调,逐渐构成了以交通领域社会关系为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有机体根据法理学基本理论,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包括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两个方面,同时,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还应考虑到法律部门的整体性、均衡性、以及兼顾未来制定法律等因素综合考虑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我国交通法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调整交通领域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有机体,可以成为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
1、交通法调整的对象是独立的交通法是以交通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交通法律关系是一种兼容性很强的社会关系,其调整的对象包括交通行政关系、交通民事关系、交通经济关系等,涉及的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限于交通管理机关、交通运输者,而且还包括众多的社会公众,在内容上不仅包括交通管理机关与交通运输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对等的交通行政法律关系,还包括乘客、货主与交通运输者之间平等的运输民事法律关系、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分工协作的经济法律关系、国际运输协作的涉外经济法律关系、平时战时双方的分工协作关系以及交通司法关系等可见,交通法律关系涉及主体的广泛性与内容的特定性,已经使得交通法律关系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是其他一般社会关系所不能替代的,简单的把交通法归属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的民法,或归属于一般经济法都不能全面、准确的描述出交通法的调整对象
2、交通法的调整方法是全面的由于交通关系是一种内容十分丰富的社会关系,交通法的调整对象既有交通行政关系、交通经济关系,又有交通民事关系、交通司法关系,因此,交通法的调整手段也是多样化的,概括的讲包括1行政法手段如颁发营运证、船舶检验和登记、行政处罚;2民事手段如毁坏公路、航道及港口设施的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3经济手段如交通设施基本建设中的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仲裁等;4司法手段如诉讼保全、海事诉讼、强制变卖船舶;5国际法手段如扣押财产、报复、国际协作等可见交通法的调整手段不是某一个部门法的单一手段,而是将各个部门法的手段囊括其中,具有全面性
3、交通法律规范自成体系交通法的渊源几乎与我国法律渊源的形式基本一致,因此从交通法的形式和内容看,交通法是一个门类齐全、内容丰富、品种多样的法律,要使交通活动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交通法也起到了作为部门法所应起到的规范一种社会关系的作用,满足了部门法数量、种类及功能条件的要求
4、交通法由自己独特的基本原则交通法由者不同于其他法的基本原则,例如依法治交原则、交通效率原则、交通安全原则等,因此交通法也具备了作为部门法的内在条件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虽然交通法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这种独立性又是相对的,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即交通行政法虽然交通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交通行政关系、交通民事关系、交通刑事关系等,但交通法的规定大部分针对的是交通行政事项,交通行政关系在交通关系中占有主导地位,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交通关系的干预;交通民事、经济关系大量存在,但其主要受到民事、经济类法律的调整,在交通法律关系处于协调和补充的地位,较少体现交通关系当事人的意志因此,从总体上分析,交通法是行政法,是从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交通法的作用法的作用,实际上是指法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交通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交通法作为法律具有法的一般作用,同时,交通法是一种特殊的具有广泛联系的社会现象,又具有自身独特的社会作用对于交通法的作用,我国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和内容的不同分为交通法的规范作用和交通法的社会作用交通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联系紧密,但又有一定的区别教育法的规范作用是指交通法作为行为规则而直接作用于法律主体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交通法的社会作用则是四肢交通法作为社会调节手段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1、交通法的规范作用根据交通法对不同实行为的不同影响,可以将交通法的规范作用分为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交通法的指引和预测作用,是指交通法律规范对主体行为的导向、引导作用以及主体根据法律规范预先设计相互之间将怎么行为和行为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交通法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是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二者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对人们选择和安排自己的行为产生影响,而且指导作用本身就包含着某些预测作用的因素;二者的区别在于指导作用告诉人们在选择行为时哪些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哪些是被禁止的,而预测作用则告诉人们应当怎么习惯行为才能达到目的交通法的评价作用和教育作用是指交通法律规范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标准所起的作用以及通过交通法律规范的存在和运做而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教育人们正当习惯行为的作用交通法的评价作用,一方面是由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人的行为的评价,这种评价体现了国家意志性,具有国家强制力并产生法律拘束力;另一方面是普通的社会正义组织以社会舆论的形式对他人习惯行为所作出的评价,不具有强制力和拘束力的效果交通法的教育作用则有静态意义上的教育作用和动态意义上的教育作用,前者是指通过交通法的内容把交通法律规范上升为人们的法律法律意识,从而起到教育作用;后者是指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对合法行为的肯定性评价而发挥作用交通法的强制作用,是指交通法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罚来维护交通法律秩序,强制作用也是交通法存在的保障,不仅在于对违法行为的特殊预防,而且是建立交通法律秩序,实现交通法的一般预防作用的保障交通法的强制作用通过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强制社会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二是强制对他人或者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三是对违法者可以行政或刑事制裁
2、交通法的社会作用交通的发展对整个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交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采取以法律手段来保障交通事业从我国交通法的目的看,也是为了交通事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因此,在发展交通事业、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交通法的社会作用日益突出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条件之一,从交通所具有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出发,把国家对交通事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上升为法律,是保障社会主义交通事业朝者正确方向发展的必然趋势归纳起来,交通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交通法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国家优先发展交通事业,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交通事业,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交通事业等法律制度都是我国交通事业健康有序平衡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第二,交通法是保证交通体制改革的需要交通法在推动交通体制改革,调整新的交通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立法把交通改革目标、步骤、程序等内容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交通改革有法可依,为交通改革提供先导性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交通立法将交通改革的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改革后交通行为的指导性规范这样,不仅为交通立法创造了现实的社会条件,而且通过交通立法保障和推动交通事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第三,交通法是按照交通技术和规律进行交通事业的重要保证交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交通的技术性、综合性、先导性等特点决定了交通法应当遵循交通规律,交通法的实施也要遵循交通的基本规律由于法律的拘束力和强制力而把交通规律法定化,从而可以防止人们在交通活动中的恣意行为和随意行为第四,交通法是我国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使交通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客观要求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表现为法律数量的大规模增加和法律向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扩张和渗透现代社会的交通必须以完善的交通法律规范体系作为基础和保证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之后,国家对经济、社会事务用法律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所以,交通也必须依靠法治交通法正是通过发挥上述应有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来确认交通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权利义务,促进其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活动;规范交通领域中发生的各种交通关系,保护已经调整好的各种交通关系,保障交通法主体的权益不受侵犯;贯彻交通方针政策,推进交通体制改革,管理交通活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道部、原民用航空管理总局为中央行政主管机关,分别负责相关交通事项的行政管理,地方上则根据需要,在省、市、县或具体地点设有相关机关,以专管或兼管交通行政按我国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划分标准,“交通”是指由政府交通部所属的系统范围,它包括:公路和水运两大分支,即目前国内一般所说的“交通系统”的概念从部门分类的角度,国家政府各个组成部门所管辖的事项分类,应该既考虑到传统部门的职能分配,又考虑到各个部门职能分配的均衡性和协调性从广义交通的内容看,电信、邮政关联较为紧密,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公共安全;而五种普通的运输方式构成我国基本的货物、人员的运输体系,联系较为紧密;气象、旅游等事项,虽然都与以上几种事项都有一定的联系,但相对而言仍然是具有独自的体系和特色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历史考察,邮政、电信、五种运输方式、以及气象、旅游等,都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行政管理体系另外,从国家行政部门的划分来看,各种部门所管理的内容不能过分悬殊,如果将广义上的交通事项均归属一个部门管理,则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相对过于宽泛,不利于有效发挥行政管理的效率,并容易产生权利的垄断等问题将交通的定义限定于基本的运输方式,符合传统意义的上交通的定义,有利于明确交通部门的权限,有效发挥其职能因此,我国大陆地区对交通的理解通常采用的是狭义的观点,对交通的理解仅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及管道五种运输方式及相关事项,而不包括邮政、电信、旅游、气象等事项本的所指交通仅指传统意义的五种运输方式,即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及管道运输方式二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比较运输的工具主要是车、船、飞机、管道等,相应的运输的方式也有铁路、公路、航空、水路和管道运输五种
1、铁路运输的优、缺点从技术性能上看,铁路运输的优点有1运行速度快,时速一般在80至U120公里;2运输能力大,一般每列客车可载旅客1800人左右,一列货车可装2000到3500吨货物,重载列车可装20000多吨货物;单线单向年最大货物运输能力达1800万吨,复线达5500万吨;运行组织较好的国家,单线单向年最大货物运输能力达4000万吨,复线单向年最大货物运输能力超过1亿吨;3铁路运输过程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小,连续性强,能保证全年运行;4通用性能好,既可运客又可运各类不同的货物;5火车客货运输到发时间准确性较高;6火车运行比较平稳,安全可靠;7平均运距分别为公路运输的25倍,为管道运输的L15倍,但不足水路运输的一半,不到民航运输的1/3从经济指标上看,铁路运输的优点有1铁路运输成本较低,1981我国铁路运输成本分别是汽车运输成本的1/11〜1/17,民航运输成本的1/97〜1/267;2能耗较低,每千吨公里耗标准燃料为汽车运输的1/11〜1/15,为民航运输的1/174,但是这两种指标都高于沿海和内河运输铁路运输的缺点是1投资太高,单线铁路每公里造价为100〜300万元之间,复线造价在400〜500万元之间;2建设周期长,一条干线要建设5〜10年,而且,占地太多,随着人口的增长,将给社会增加更多的负担因此,综合考虑,铁路适于在内陆地区运送中、长距离、大运量,时间性强、可靠性要求高的一般货物和特种货物;从投资效果看,在运输量比较大的地区之间建设铁路比较合理
2、水路运输的优、缺点从技术性能看,水陆运输的优点有1运输能力大在五种运输方式中,水路运输能力最大,在长江干线,一支拖驳或顶推驳船队的载运能力已超过万吨,国外最大的顶推驳船队的载运能力达3〜4万吨,世界上最大的油船已超过50万吨;2在运输条件良好的航道,通过能力几乎不受限制3水陆运输通用性能也不错,既可运客,也可运货,可以运送各种货物,尤其是大件货物从经济技术指标上看,水陆运输的优点有1水运建设投资省,水路运输只需利用江河湖海等自然水利资源,除必须投资购造船舶,建设港口之外,沿海航道几乎不需投资,整治航道也仅仅只有铁路建设费用的1/3〜1/5;2运输成本低,我国沿海运输成本只有铁路的40%,美国沿海运输成本只有铁路运输的1/8,长江干线运输成本只有铁路运输的84%,而美国密西西比河干流的运输成本只有铁路运输的1/3-1/4;3劳动生产率高,沿海运输劳动生产率是铁路运输的
6.4倍,长江干线运输劳动生产率是铁路运输的
1.26倍;4平均运距长,水陆运输平均运距分别是铁路运输的
2.3倍,公路运输的59倍,管道运输的
2.7倍,民航运输的68%;5远洋运输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方面占独特重要地位,我国有超过90%的外贸货物采用远洋运输,是发展国际贸易的强大支柱,战时又可以增强国防能力,这是其它任何运输方式都无法代替的水路运输的主要缺点是1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内河航道和某些港口受季节影响较大,冬季结冰,枯水期水位变低,难以保证全年通航;2运送速度慢,在途中的货物多,会增加货主的流动资金占有量总之,水路运输综合优势较为突出,适宜于运距长,运量大,时间性不太强的各种大宗物资运输
3、公路运输的优、缺点公路运输的优点是1机动灵活,货物损耗少,运送速度快,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2投资少,修建公路的材料和技术比较容易解决,易在全社会广泛发展,可以说是公路运输的最大优点公路运输的主要缺点在于1运输能力小,每辆普通载重汽车每次只能运送5吨货物,长途客车可送50位旅客,仅相当于一列普通客车的1/30〜1/36;2运输能耗很高,分别是铁路运输能耗的倍,是沿海运输能耗的倍,是内河运输的
113.5〜
19.1倍,是管道运输能耗的
4.8〜
6.9倍,但比民航运输能耗低,只有民航运输的6%〜87%;
(3)运输成本高,分别是铁路运输的
11.1〜
17.5倍,是沿海运输的
27.7-
43.6倍,是管道运输的倍,但比民航运输成本低,只有民航运输的
6.1%〜
9.6%;
(4)劳动生产率低,只有铁路运输的
10.6%,是沿海运输的
1.5%,是内河运输的
7.5%,但比民航运输劳动生产率高,是民航运输的3倍;此外,由于汽车体积小,无法运送大件物资,不适宜运输大宗和长距离货物,公路建设占地多,随着人口的增长,占地多的矛盾将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公路运输比较适宜在内陆地区运输短途旅客、货物,因而,可以与铁路、水路联运,为铁路、港口集疏运旅客和物资,可以深入山区及偏僻的农村进行旅客和货物运输;在远离铁路的区域从事干线运输
4、民航运输的优缺点民航运输的优点是
(1)运行速度快,一般在800〜900公里/小时左右,大大缩短了两地之间的距离;
(2)机动性能好,几乎可以飞越各种天然障碍,可以到达其他运输方式难以到达的地方缺点是飞机造价高、能耗大、运输能力小、成本很高、技术复杂因此,只适宜长途旅客运输和体积小、价值高的物资,鲜活产品及邮件等货物运输
5、管道运输的优缺点管道运输是随着石油和天然气产量的增长而发展起来的,目前已成为陆上油、气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近年来输送固体物料的管道,如输煤、输精矿管道,也有很大发展管道运输的优点是
(1)运输量大,国外一条直径720毫米的输煤管道,一年即可输送煤炭2000万吨,几乎相当于一条单线铁路的单方向的输送能力;
(2)运输工程量小,占地少,管道运输只需要铺设管线,修建泵站,土石方工程量比修建铁路小得多而且在平原地区大多埋在底下,不占农田;
(3)能耗小,在各种运输方式中是最低的;
(4)安全可靠,无污染,成本低;
(5)不受气候影响,可以全天候运输,送达货物的可靠性高
(6)管道可以走捷径,运输距离短;
(7)可以实现封闭运输,损耗少管道运输的缺点是
(1)专用性强,只能运输石油、天然气及固体料浆(如煤炭等),但是,在它占据的领域内,具有固定可靠的市场;
(2)管道起输量与最高运输量间的幅度小,因此,在油田开发初期,采用管道运输困难时,还要以公路、铁路、水陆运输作为过渡
(三)交通发展的历史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开始了产品交换,产生了局部范围内的小量运输后来出现了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产生了货币,商品交换量迅速增加,运输的范围和数量也相应扩大和增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逐渐形成专门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运输业和专门传递信息的邮电业运输从古代的人力拖拽到今天的航空运输,都经历了漫长的道路
1、舟、车、路的出现远古人类从事狩猎、采集活动,以及频繁的迁徙活动,都是凭借人的体力古代人们大都是沿河而居的随着火和石斧的应用,适应捕鱼和渡河的需要,便创造出最早的水上交通工具——独木舟《易系辞》说“伏羲氏到木为舟,刻木为楫”这说明中国制造独木舟已有悠久的历史独木舟的制造成功,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有了独木舟,人们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从此可以跨越水域,开拓新的天地,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人类早期在运输方面的另一件大事是懂得驯养牛、马、骆驼和大象等动物,并用它们代替人力运送货物,还供人骑乘古代苏美尔人最早制成用牲口拉的车中国商周时期甲骨文、青铜器铭文中有表示车的象形字,反映出中国当时的车已有辕和可供乘坐的车厢,并且已经掌握了“驾马服牛”的技术车出现后,为了加快运送速度和提高负荷量,便产生了修筑道路的要求古代的埃及、波斯、印度、罗马,都修筑过坚固的石砌道路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修筑了许多通行战车的道路在秦岭地区开辟了著名的“金牛道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大修驰道,颁布“车同轨”的法令,使车辆可畅行全国同时又设置驿道,颁布有关邮驿的法令,建立起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邮传系统汉朝开辟了经西域通往西方的道路,中国精美的丝绸可由这条路运往波斯以至罗马,这条通道被后人称为丝绸之路
2、造船和航运的兴起古代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人以善于航海和经商驰名于世,而且精于造船濒爱琴海的希腊,造船业也十分兴盛中国在商代就能制造木船在周朝,黄河、长江和珠江流域已有较大规模的内河船人类在利用天然的内河、湖、海航运的同时,很早就懂得挖掘人工运河,接通天然河道,扩大航运范围中国早在公元前486年的春秋时期就开凿了运河——邢沟秦朝时挖掘的灵渠把湘江和珠江水系连接起来隋朝时完成了贯穿南北的大运河工程,这是世界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里程最长的运河唐代以后逐渐开始了海上贸易宋代已把帆船作为海上交通的重要工具,从广州、泉州等地出航东南亚、印度洋以至波斯湾中国历史上曾出现不少杰出的造船家和航海家明代大航海家郑和,从公元1405年到1433年先后七次渡洋远航,沟通了中国同亚非许多国家的经济和文化关系约11世纪,中国将指南针应用到海船上,使航海技术大大提高12世纪初,北宋的朱或在《萍洲可谈》中记载了海船使用指南针的情况“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这种新技术,不久经过阿拉伯人传入欧洲航海事业的发展丰富了地理学、天文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知识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环球航行,第一次证实人类居住的地球是球形的;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经过远程航行之后,写出《物种起源》航海和造船业的大发展也促进了数学和力学的发展
3、机动船和机车的问世18世纪下半叶蒸汽机的发明,导致了产业革命从19世纪初开始,蒸汽机相继应用于船舶和在铁路上运行的车辆上,于是机动船和机车问世了从此,开辟了近代运输的新纪元1807年,美国发明家R.富尔顿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次在“克莱蒙脱”号船上用蒸汽机驱动装在两舷的明轮,在哈得孙河上试航成功1819年“萨凡纳”号船最初作横渡大西洋航行,除机械动力外,还靠风帆行驶19世纪30年代,完全以蒸汽机为动力的“威廉”号船横渡大西洋取得成功19世纪30年代,中国的海上运输中出现由英国制造的蒸汽机船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李鸿章筹办招商局,中国才自置蒸汽机船开始航行于海上和内河航线1825年,英国发明家G.斯蒂芬森制造的蒸汽机车在英国斯托克顿-达灵顿铁路上行驶成功,揭开了铁路运输的序幕铁路运输的出现,是世界交通史上的重大事件随后,欧美各国相继兴起修筑铁路的高潮中国第一条铁路是英国商人1876年修筑的淞沪铁路1881年中国修建了唐胥铁路完全由中国人自己筹办的第一条铁路,是杰出的工程师詹天佑主持设计和施工并于1909年建成通车的京张铁路
4、汽车和飞机的诞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汽车、飞机相继诞生,从此开始汽车运输和航空运输1885年德国人K.本茨制成用内燃机作动力的汽车从此汽车很快成为公路运输的主要运输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德、法、意和瑞典等国汽车工业发展迅速,日本则后来居上在中国,汽车初见于上海,是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从国外运进的汽车运输要求修筑路面坚硬的公路中国的公路始于1906年修筑的广西镇南关(今友谊关)至龙津间的公路,长约50公里人类早就作过飞行的尝试据《汉书・王莽传》记载,中国西汉时,有人用羽毛做成大翅膀,从高台上滑翔而下,飞行数百步落地19世纪70年代西欧有人尝试用热气球进行空中运输1903年,美国发明家W莱特和O.莱特兄弟制成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双翼飞机,在北卡罗莱纳州飞行成功,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驾驶飞机飞上天空中国飞机设计师和飞行家冯如,于1909年制成第一架飞机20年代初北京和天津间飞行成功后,开始正式载运旅客的航空运输
5、管道运输的发展在公元前3世纪,中国就用竹子连接成管道输送卤水,可以说这是世界管道运输的开端从19世纪中叶起,随着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量的增加,现代的管道运输开始发展起来初期的管道运输,主要输送石油和天然气,美国、苏联以及中东的伊朗等盛产石油的国家管道运输发展较快20世纪50年代以来,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苏联等国,还用管道输送煤炭和铁矿砂等固体物料
(四)现代交通的概况和展望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科学的成就,推动了运输和邮电的迅速发展现在世界上各种运输方式的线路总长度约3000万公里,其中铁路130万公里,公路2000万公里,内河航道50万公里,管道150万公里,航空运输线路530万公里近30年来,交通技术装备也取得长足的进步航空运输出现了超音速的巨型飞机;陆运出现了行车时速可达260公里的高速铁路和时速超过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海运出现载重50万吨以上的巨型油船;时速超过50海里的气垫船和水翼船已投入使用;集装箱运输和散装运输得到广泛发展;铁路牵引动力发展为以电力机车和柴油机车为主;多机牵引的万吨以上的重载列车和大吨位载货汽车也发展起来总的趋势是运载工具继续向大型化、高速化发展;运营调度向自动化发展;运输组织向联运、散装运输、集装箱运输发展;筑路、养路向机械化发展;电信方面正向综合业务数字化方向发展今天的交通事业已不能和斯蒂芬森、莱特兄弟、富尔顿、贝尔的时代同日而语了各种现代运输方式各有自己的特点一般说来,铁路运输能力大,运输速度较快,运输成本较低,宜用于中长距离的货物运输,在航空运输不发达的国家也宜用于中长距离的旅客运输公路汽车运输投资少,见效快,机动灵活,运达速度快,能深入乡村和工矿企业,实现“门至运输,宜用于短距离的客货运输,它的经济运距正在不断延长水路运输船舶载重量大,运输成本低,但运输速度较慢,宜用于运输大宗散装货物海岸线长,河流宜于发展运输的国家都很重视利用水路运输管道运输具有成本低、密闭性好、可连续输送等优势,适宜于运输流体货物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丰富的国家,都积极修建油品管道和天然气管道航空运输速度最快,但能耗大,运输成本高,宜于承担中长距离的旅客运输和邮件、贵重物品、鲜活易腐物品的运输有一些幅员辽阔的国家,长途大宗物资以铁路、水运为主,中短途(60公里以下)以汽车运输为主;长途客运以航空运输为主公路运输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在世界范围内,它在客运量、货运量和旅客周转量总量中,已居各种运输方式的首位世界面临新技术革命的时代新技术革命同历次技术革命一样将会为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变革,同时也会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核动力的应用将会成为运输业技术革命的内容;气垫船、水翼船担负水上短途客运任务将得到推广;陆上磁悬浮高速列车也将由试验发展到正式投入使用;航天飞机多次往返飞行太空取得成功,也为发展新的运输生产力开辟出道路交通的不断现代化必将推动生产力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交通运输事业中国近代交通事业是从19世纪中叶开始发展起来的,直到1949年,基础很薄弱,交通线路、运输和通信工具很少,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交通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现已形成初具规模的由铁路、水路、公路、航空航线和管道组成的运输网和由邮路、电信线路组成的通信网交通线路大幅度增长,运输网和通信网布局有了明显改善;运输工具和邮电设备的数量有较大增长,基本配套的交通工业体系已初步形成,交通设施、技术装备不断加强;客货运输量迅速增加交通线路的发展中国各种现代化运输方式的交通线路和邮路不仅总长度大幅度地增加,而且布局大大地改善了到1984年末,铁路营业里程已达到52000公里新建铁路主要有连接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和中南地区的宝成铁路、湘黔铁路和襄渝铁路,有连接西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包兰铁路、天兰铁路、兰青铁路、兰新铁路,有纵贯南北的焦枝铁路、枝柳铁路,有贯通西南地区的成渝铁路、成昆铁路、贵昆铁路和川黔铁路这样,就使全国铁路网的布局有很大改善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铁路里程在全国铁路总里程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4%上升到1983年的25%现在除西藏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通了铁路公路通车里程到1984年底达到
92.67万公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在世界屋脊上建成举世闻名的川藏公路、青藏公路,以及成都至阿坝等数十条通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公路,大大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目前,全国2100多个县和90%以上的乡镇已通公路北京经天津至塘沽等高速公路也已开始修建内河通航里程到1984年底已达
10.92万公里中国远洋船队已航行往来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运输力量至2005年,我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
12.3万公里,占河流总长的29%,主要分布在长江、珠江和淮河水系可通航50吨级船舶的四级及以上航道15328公里,占12%,其中可通航千吨级船舶的三级及以上航道8631公里,仅占7%2005年全国内河水运完成货运量
14.9亿吨、货物周转量3635亿吨公里,客运量1・26亿人次、旅客周转量
31.4亿人公里全国共有内河港口1300多个,生产用码头泊位30944个,其中万吨级泊位187个全国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18.45亿吨,旅客吞吐量
1.29亿人航空运输已形成以北京为中心辐射至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内航空干线网1984年底,民用航空航线已达
41.39万公里,其中国际航线
17.77万公里中国民航已同40多个国家签订了航空运输协定,国际航线通往19个国家的20多个城市中国的管道运输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起得到迅速的发展1958年在新疆建成第一条输油管道,从克拉玛依至独山子,长147公里1963年在四川建成第一条天然气管道,从川南至重庆,长
54.7公里70年代后期,修建了大庆油田至大连、北京,胜利油田至南京等输油管道到1984年底全国已有油品管道和天然气管道共
1.1万公里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10月初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管道运输里程迅速增加,运输能力大幅度提升2006年末,全国输油(气)管道里程为48226km,根据《天然气管网布局及“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期间,我国将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天然气基干管网交通工业和交通工具、装备的发展铁路工业方面,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制造机车,现已能制造蒸汽机车、内燃机车、电力机车,以及大型货车、空调客车和地下铁道用的电动车组等造船工业方面,35年来共建造了500多种类型的船舶约L5万艘中国过去没有汽车工业,从50年代以来,已能制造载货汽车、专用汽车、自卸汽车以及客车和轿车等1983年生产各种汽车达24万辆中国制造的中小型民用飞机,早已在国内短程航线上飞行电信工业方面,现在已能制造机电式交换机、同轴载波系统等模拟设备,并且已开始生产程序控制电话交换机和光纤通信系统等数字设备随着交通工业和运输网的发展,运输工具迅速增加1983年末全国铁路有机车10671台(其中内燃机车2734台,电力机车407台),客车
1.7万辆,货车28万辆全国有民用汽车
232.6万辆,其中载货汽车
69.4万辆,客车
47.8万辆,特种车
15.4万辆水运部门拥有机动船和驳船1480万吨,其中远洋船舶1005万吨航空运输方面有飞机387架铁路、车站、港口、机场等运输技术装备也都得到发展1983年末,铁路复线里程增加到9183公里,复线率由1949年的
3.9%上升到
17.8%o安装了自动闭塞的铁路线路有6615公里,全国单线铁路基本采用半自动闭塞信号全国90多个编组站绝大部分建有驼峰调车场沈阳、北京、郑州、南翔铁路枢纽安装了机械化的减速装置,提高了列车编解能力铁路牵引动力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柴油机车和电力机车已占机车总台数的20%o铁路装卸机械化比重已达40%以上水运方面,交通部直接管理的15个海港至1983年末共有泊位33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的泊位148个,并建设了煤炭、石油、木材、粮食和集装箱等专用泊位,基本上实现了装卸机械化公路方面,铺设路面和晴雨通车的公路比重已达70%以上,高级、次高级路面达18万公里,桥梁基本上实现永久化航空运输方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十多个航空港都可以在复杂的气象条件下起降大中型喷气式客机客货运输量的增长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货运输量迅速增长1983年全国各种运输方式完成的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比1949年分别增长33倍和19倍;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比1949年分别增长15倍和51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客货运输都是以铁路为主随着其他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到1983年铁路运输量在全国客货总运输量中所占的比重,除货运量外,其他项目都有所下降这表明运输结构已发生变化货运量中以煤炭、石油、钢铁、矿石、建筑材料和冶炼物资为主,这些物资在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货运量中均占60%以上中国的交通事业虽然已取得较大的发展,但目前还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货物运输能力不足,旅客运输超员严重,技术装备水平不高,这些都有待今后着力解决处在新的技术革命蓬勃兴起的时代,中国的交通事业将抓紧时机,有选择地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综合运输能力和邮电传输能力各种运输方式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各有自己的重点铁路运输将扩大旅客列车编组,提高货物列车牵引重量,加快牵引动力的改革,发展重载列车,同时增加行车密度水路运输将以提高港口吞吐能力为重点,加快专用码头、泊位建设,采用专用装卸设备,发展分节驳顶推船队,增加现代化的专用船舶公路运输除逐步提高公路路面的技术等级外,重点是发展大吨位的柴油车和集装箱汽车、散装汽车、冷藏汽车等专用车辆,大力推广拖挂运输民用航空的重点是增加大型、新型飞机,更新设备,增建或扩建能起降大型飞机的机场,实现通信导航的现代化管道运输要采用先进的高效设备和遥控技术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管理也要逐步实现现代化和调度指挥自动化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科学文化发达等,也必须有相应的交通条件交通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和进行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沟通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经济活动的纽带,也是联系国内外的桥梁良好的交通条件,以及有效的运输、邮电生产活动,能使全部经济活动和人们日常生活正常进行开采矿山资源,开拓贸易往来,开发经济落后地区,促进社会交往和旅游活动等都要依靠交通因此,交通是国民经济活动的主要环节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先行的作用
二、交通法的概念关于交通法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概括和总结,既可以从交通法的功能与目的上进行界定,又可以从交通法的调整对象上进行界定,也可以从交通法涉及的内容进行界定,还可以从交通法的法律形式进行界定这些不同的界定方法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交通法的内涵我们认为,交通法(Law ofCommunication)是调整交通法律关系,规范交通组织及其职权、交通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交通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这一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交通法是调整交通行政关系的法这是从调整对象上揭示交通法的内涵交通行政关系是指交通行政管理权在取得、行使,以及接受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主要包括三类
(1)交通行政管理权在取得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交通行政管理权在交通行政系统内部进行分配时形成的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
(2)交通行政管理权在行使过程中所形成的,交通行政管理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交通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交通行政管理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交通行政管理权在行使过程中所形成的交通行政管理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是最主要、最常见的行政关系,也是交通法调整的最主要的行政关系交通行政管理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还包括服务关系、合作关系、指导关系等
(3)对交通行政管理权实施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监督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主要包括权力机关与交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司法机关与交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交通系统内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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