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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合同大全202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篇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根据《XXX农村土地承包法》、《XXX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管护经营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七条甲方保证荒山共有的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收取除国家规定外的任何
12、甲方应保障乙方20kw的用电负荷,保障通信畅通
3、甲方保证有足够的‘生产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费用由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林木砍伐手续、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乙方可将荒山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第十条甲方负责理顺乙方承包地周边关系,避免周边群众无故闹事,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第十一条、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1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荒山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3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承包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赔偿乙方损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坟,不计入承包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5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荒山承包金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超过个月没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212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4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应提1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荒山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5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1、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23、交地确认书、用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41:10000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篇四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
二、管护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森林管护工作需要,承包森林管护任务第三条乙方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范围及林地资源情况甲方划定林班(村)工作区(组)亩给乙方管护,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有林地亩,灌木林地亩,未成林造林地亩,其它亩森林起源,郁闭度第四条乙方对甲方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进行管护,其主要责任是:
(一)广泛宣传与天保工程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
(四)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五)阻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情况;
(六)阻止人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及林下植被第五条乙方在进行森林管护时必须按要求做好巡山记录,它是支付管护费的重要依据
三、管护工作报酬第六条乙方管护工作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后,甲方总共应支付给乙方管护承包费元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应得管护承包费的90%,剩余的10%待全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工作纪律第七条如果乙方违法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五、奖惩第九条按照《安县天然工程森林管护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发协商一致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十一条当事人依据第十条第
(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乙方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篇五乙方(承包方)本着平等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一.工程位置和面积工程位于,以设计为准工程面积为亩二.工程施工期限、质量要求及品种
(一)施工期限:
(二)规格标准
1、80公分育林床、株距为米个211
(三)质量要求要求包栽包活
(四)栽植品种造林品种为刺槐三.工程款及支付工程承包款为元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工程款四.其它事项在工程实施中如出现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
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县(区)XXX、乡镇林业站各一份发包方(签字并盖章)承包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审核机关(签字并盖章)—年月日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篇二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东至,西至0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年一个月,从年月一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1实行:分成,分成甲方得一成,乙方得一成;幼林实行—甲方得一成,乙方得—成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分成,甲方得一成,乙方得成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1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双方的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3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4乙方.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5%o第六条奖惩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3的数额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其他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或签名)签订时间:年月日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篇三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乙方承包的荒山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经济林等第二条荒山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林业图纸为准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四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第六条原荒山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30毕超过天,荒山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30承包期内,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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